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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德育的人文特性及其对人格养成教育的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7)02-0086-05
  儒家德育思想是具有强烈本土色彩的伦理文化。它以立德育人为主旨,以培养君子人格为依归,以仁义礼智为内容,通过对人性本善的理论预设,基于其所独有的德育方法,自成一套系统而严密的人格养成体系。这一体系在当今中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多元文化体系中正以其旺盛的生命力与强大的亲和力,彰显着它所特有的中国特色与东方魅力。
  从儒家德育的理论特征看,它有着浓郁的人文特性、高尚的道德旨趣、突出的践行特征、鲜活的生活气息以及饱满的情感力量,合理论与实践、情感与理性、教化与养育于一体,是马克思主义德育观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必不可少的重要辅助,更是凸显中华文化及国人人格软实力的主要来源。
  在儒家德育的上述理论特征中,人文特性是其从一开始就表现出的核心、突出特征,贯穿于其它特征之中。它通过“以文化人”“仁之实”“仁之方”等内涵彰显自身,从而倡导一种集人、文、教、养、爱、理、知、行于一的寓教于养、寓养于教、有教有养、教养合一的人格养成观。这一人格观通过对主体现实生活的肯定、仁爱情感的激发、德性行为的践行以及社会人文的营造,以润物细无声而充满温情的方式,有力、有效、有爱地弥补了当前人格养成教育的不足,表现出强劲的有效性。
  一、儒家德育人文特性之“以文化人”及其对人格养成教育的有效性
  儒家德育生于儒学,儒学的人文特性是学界所公认的:“人文主义精神是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1] ,“孔子关注人及人类社会,并不断地进行追问,试图寻找自己的答案,整部《论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2]简言之,关注人及其社会、赋人以文是儒学自《论语》开始就形成的精神传统。
  在儒学看来,与人相比,怪异暴力与叛乱鬼神,都不值得谈论:“子不语:怪、力、乱、神。”[3]188因为“怪,怪异也。力,谓若?S荡舟、乌获举千钧之属。乱,谓臣弑君,子弑父。神,谓鬼神之事。或无益于教化,或所不忍言。”[4]即使在礼崩乐坏、社会动乱的春秋时代,也要以人及其教化为重。因此,事奉鬼神之事也不必谈论:“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3]293与死相关的鬼神之事,和人的现实生活相比,后者更值得探讨。人及其生为什么比死及鬼神之事更重要,原因有二:一是“人道迩,天道远。” 人及其生属于离人较近的人道,鬼神之事属于离人较远的天道。依据由近及远原则,先探讨人及其生之人道,才有解决鬼神等“不可言说”之天道的可能。二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3]438“道者寂然不动,行之由人。人可适道,故曰人能弘道。道不适人,故曰非道弘人也。”[3]439“道如扇,人如手,手能摇扇,扇如何摇手。”[5]道作为儒学孜孜追求的理想,是寂然不动的真理,它不是随随便便就可推行和完成的,而是也只能是具有能动性、懂得应变的人来推行与完成。因此,知道、传道、行道、适道在儒家看来,责无旁贷。一句话,儒道必须凭借人及其生来实现。由此,人、人之生、人之社会性的重要凸显无疑。与此同时,儒家之学及其所生之德育的人文特性初见端倪。
  人重要且值得侍奉。如何彰显人重要?儒学的回答是――“以文化人”。儒学从一开始就表达出对文化的美好向往:“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3]69周人承继夏商文化,夏人尚忠、殷人尚质,所以周人合二,制礼尚文、注重人文、丰富文雅。据此,孔子时刻希望紧随周人,以文化人、成就君子人格和文质社会。“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3]156如何以文化人?“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6]7“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6]117“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7]通过开办学校,实施孝悌等人伦教育,教人明白明德,使人焕然一新,即是“以文化人”。由此,儒学将人、文、庠、教(化)、道结合在一起,构成一幅通过教育,使个体获得文质彬彬之人格,社会呈现浓郁人文之风貌的理想图景。这一图景在全面展现儒学人文特性的同时,还将儒学与教育,尤其是人伦及德性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它看来,教育是通达人文,实现理想的唯一凭借。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无教不儒,无儒不教。由此,儒家德育应运而生,并因“以文化人”而呈现出浓郁的人文色彩。
  更为重要的是,从个体层面看,彬彬君子是庠教的理想;从社会层面看,人文风貌是庠教目标,都显而易见地表明着“以文化人”与人格养成之间的相生关系:文化与人格是相济相生的。的确,文化与人格的相济相生,早已为人类文化学、教育学及心理学所肯定:“人格是个体在特定文化状态下的生存样态,其实质是一种文化人格,即个体在接受特定文化熏陶时,通过对特定文化的内化及个体社会化后所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具体表现为气质、性格、个性特征、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8]“人在自身人格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又进行着文化的传承、习得与更新,创造出新的文化。”[9]简言之,文化促成人格,人格传承并创生文化。
  同理,在儒家德育这里,个体因文化而文质彬彬,社会因个体文质彬彬而有礼。换句话说,要想成就人格,文化教育与社会风气都具有十分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当前的人格教育中,主要依靠对象还是学校、家庭等传统方式,而社会人文的建构等文化力量还远未起到其应有的影响及主导作用。由此,儒家德育人文特性中的“以文化人”对当前人格教育模式的指引甚至警示作用显而易见:人格教育不光是学校德育及家庭教育的说教与引导,更是社会人文氛围的营造与熏习。社会人文环境的营造与熏习,从更为广义的角度讲,也可称之为教养。与之对应,人格之成,不光在教,还得有养,是教与养的结果。显然,儒家德育人文特性从对人及其生的重视,到“以文化人”的主张,实际是在倡导一种视人为主体,从人的生活实际出发,在人的现实生活与社会实践中寓教于养、寓?B于教、教中有养、养中有教的教育旨趣。这一旨趣,无论是从人格与文化的辩证关系讲,还是从人格教育实际效果看,都是贴切实际、较易操作又极具效力的。   二、儒家德育人文特性之“仁之实”及其对人格养成教育的有效性
  儒学的人文特性既然浓郁,那么,它的表现就绝不仅限于“以文化人”。应该说,“以文化人”只是儒学浓郁人文特性表现的开始。因为渴望个体君子、社会礼仪的儒家深知,人文环境的建构除却个体文质外,更需要个体与个体间的融洽对待。因而孔子在整理六经后第一个提出了“仁”,并将其置于儒学的核心以及最高位置,用以调节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个体(人)与个体(人)间的第一层关系便是个体与自己亲人的关系。所以,仁融洽个体的第一层含义即是:亲亲孝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3]4 “仁之实,事亲是也……‘事,孰为大?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6]179亲亲孝悌是仁的根本,“仁之实”的第一要义。的确,孝悌、亲爱、事奉自己的亲人,显然更易?自己与亲人融洽和美。推而广之,如果每个家庭均能亲亲孝悌,那么各家庭也即各自和美,全社会随之也呈现和美之风,而社会和美之风在儒家德育以及文化、人格的辩证视阈里,无疑是有益于个体人格之养之教的。
  将亲亲孝悌视为“君子之本”还说明亲亲孝悌是成就人格的根本与基础。“本,基也。基立而后可大成。”[4]15个体只有做到亲亲孝悌之本,才有成就人格乃至大人格的可能。换言之,亲亲孝悌是成就个体人格最重要、最根本的践行。不仅如此,亲亲孝悌还是成就个体德性,让个体接受教化的开始。“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10]教化个体之内容,成就个体之德性都是由亲亲孝悌开启的。没有亲亲孝悌,德性无法成就,教化难以实施,人格自然不得挺立,儒家之教当然也称不上以德育人。
  合起来看,亲亲孝悌之仁表明,在个体践行层面,如果一个人都不能对自己亲人施以关爱友好的话,那么他便很难对非亲之他人施以关爱友好,而个体人格也因缺少根基而无法成就。从这个意义上讲,亲亲孝悌之仁,通过个体与亲人之爱的表达与践行,在继续强化儒学人文特性的同时,还分别从家庭融洽与个体践行两个方面展现出它对人格养成教育所起的基础作用。的确,从当前人格教育来看,孝道的实施与效果均十分有限。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独生子女较为普遍的时代,子女或忙于自己学业、事业,或习惯父母关怀,很少有机会施爱父母并予以践行。因此,返回家庭之本,从与家人的相处对待开始,让子女体会亲人之爱、知道亲人之爱、承担亲人之爱、感恩亲人之爱,才是挺立人格的根基,而从家庭起步的亲亲孝悌挺立之路实际也预设着儒学的人格养成从一开始便是有教有养、教养合一的。这显然有益更有助于解决当前人格教育中相对重教轻养的教育困境。
  走出家庭,将人与人的关系拓展到社会中个人与他人,“仁之实”表现为: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3]337“泛爱众,而亲仁”[3]11广泛地爱一切人,是让自己与他人融洽相待的践行要求。它表明,一方面要对与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施以关爱,展现人道关怀;另一方面在他人危难之时,还要伸出援助之手,以行动来解救他人的危难,践行人道行动。也就是说,“爱人”之仁是将家庭亲亲孝悌的进一步推广,以至于当他人需要关爱援助时,能够施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6]18式的情感倾注与事奉行为。这需要个体对他人具有足够的仁爱之心并付诸行动。与此同时,个体的生命与人格也会在一件又一件的仁爱之举中,得到升华与建立。这种升华与建立,对个体的生命体验是直指人心、富有冲击力的。它是完全脱离学校显性说教,反以隐性有力的方式,将其融入个体的生命体验,因而是富有成效并长久恒远的。而且从更广的角度看,人人献出一点爱,社会更友爱,也是有益于个体人格熏陶的。由此,当我们指责学生人格自私、情感淡漠、社会道德冷漠,甚至道德怀疑时,如果能重拾儒家仁爱这一同样饱含人文的为人原则的话,那么学生的人格教育将不仅是富有成效的,而且是充满温情的。
  总起来看,“仁之实”由“孝悌”到“爱人”“亲亲”到“泛爱众”,儒学的人文色彩早已彰显无疑,它甚至可以说是儒学人文特性最直白、最有力、最温暖的证明。这证明,一方面,在个体表达自己与亲人及他人之爱的践行中,以“润物细无声”之态养育、教化、挺立、成就个体人格,从而使得儒学自成个体之德育;另一方面,这一证明还将个体情感与理性行为、自我确定与社会关系、家庭养育与家庭社会教化、德性成就与行为规范、现实生活与理想社会等对举视角自然浑成地统一于个体的人格挺立中,这显然还有利于解决当前人格教育中理性有余情感不足、重学校轻社会及家庭等舍本逐末、有失中和、效率不高等不当之处,从而折射出它所蕴含的效力光芒。
  三、儒家德育人文色彩之“仁之方”及其对人格养成教育的有效性
  “仁之实”力证儒学及儒家德育富含人文之实质,但如何落实这一实质、真切实现仁之亲亲与爱人,则是“仁之方”所要正视并予以解决的问题。这符合儒家一贯秉持的知行合一、上学下达之旨趣――提出问题、陈述所知固然重要,但解决问题、践行所知更重要。由此,孔子明示: “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3]167对此,清人阮元的解释是:“所谓仁者,己之身欲立孝道,亦必使人立孝道……己欲达德行,亦必使人达德行。”[4]428通俗地讲,个体达仁的方法是:个体践行亲亲及爱人之仁、或是任一德行时,也必帮助他人践行上述仁德仁行。扩大来看,个体在成就人格及德性的过程中所践之各德行,都必须推己及人地推广于他人,在成己中成人,成人中成己,最终人己互成人格与德性。反过来看,个体如何保证所推德行是他人所需并真能成就他人?孔子回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3]434将心比心,个体不愿推行的德行,也不要推行于他人。
  合起来看,实现“仁之实”,成就人我人格,体现仁爱的“仁之方”有二:其一,自己挺立,也帮他人挺立;自己达到,也帮他人达到,又称忠道;其二,自己不希望被对待的,也不要这样对待他人,又称恕道。忠道指明人格挺立的方法――在挺立他人中挺立自身。也就是说,挺立自身与挺立他人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挺立他人还是挺立自身的有益促进,甚至是先决条件。这样看来,挺立他人会有两种情形:一是为挺立自身而挺立他人,其动机与目的都是挺立自身,挺立他人是手段,表现出一定的自私心;二是为挺立他人且在挺立他人的过程中挺立自身,动机是挺立他人,目的是挺立自身与他人,也即纯粹挺立他人,挺立自身是客观效果,体现彻底的仁爱心。   前一种情形显然并不符合儒家的亲亲爱人之仁,因为它在动机上是出于满足自身的需要,在情感上也不是出于对他人的爱而行动。这显然与“仁之实”相违背。因此,由此而挺立的人格, 要么并非儒家人格,要么无法挺立。对此,以防出于私心挺立他人,恕道从否定角度讲明,自己不希望他人挺立自己实是为他人自身,因此,自己也不要只为挺立你自己而挺立他人。合而言之,忠道以积极有为的方式指明了挺立人格的方法,而恕道则以有所不为的方式巩固了挺立人格的方法。二者,一正一反,将无私仁爱他人视为成就人格(包括他人与自身)的首要条件,在成人成己中表现出真正的博施济众式的人道精神,从而将儒学及其德育的人文特性予以落实。
  在具体践行上,忠恕达仁表现为:“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3]478个体与他人的交往对待中,如能做到谦虚恭敬、宽容大量、自信诚信、聪敏迅捷、施恩惠及这五种德行,那么就达到仁了。也就是说,个体如果能在德性、胸怀、才干、品性等各方面分别以“恭宽信敏惠”为标准来践行忠恕之道的话,那么也就符合仁,成就人格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恭宽信敏惠”是个体践行忠恕之道的基本要求。换言之,不是人人都具备践行忠恕之道的能力的,个体如果没有谦虚恭敬的践行态度,不具备相应的理性或道德认知能力,也没有惠及他人的宽广胸怀是很难保证他的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不是出于自私心,而是出于他人的真实需要并得以持续下去。
  由此可见,“仁之方”以同理心为基础,以“恭宽信敏惠”为个体德行的基本要求,从情感与理性两方面,将自身人格挺立与他人人格挺立统一在一起,使得人我人格都合情合理地挺立起来。与之对应,儒家德育的人文特性,也分别从人、文、化、教、养、仁、亲、爱、忠、恕中,在情感上,将爱(仁爱)由个人→家庭→社会一步步推广开来;在践行上,基于将心比心,按“恭宽信敏惠”的要求由个人→家庭→社会一步步表达出来。在爱的倾注与表达中,个体人格之文化、孝道、情感、践行等相应实现出来。更为惊喜的是,他人人格在这种人文之爱的倾注与践行中得以挺立,社会风貌在一片人文之爱中呈现出有礼温情,个体人格也在自己对他人之爱的付出与践行,以及社会人文的习熏中,以生活滋养之势逐渐有教、有养、有知、有行而挺立成就。
  显然,“仁之方”表明儒学矢志人文育人的致思旨趣不是一句“亲亲爱人”或是“以文化人”的空大口号,而是以爱为实、基于同理的个体践行之路。它在爱之情感的驱使下,让个体践行保持持久饱满的动力,使个体热衷德行;在同理之心的考量下,让个体践行保障了推广边界,社会呈现无私风貌,最终人我人格在相互践行中得以成就以至升华。当然,这一成就同样也是养教合一、以德育人的,因而儒学自带德育性能,与德育相济相生。可以大胆的讲,基于无私之爱的“仁之方”是缓解及调解当前市场经济所带来的道德滑坡的有力引导,它可在发展个体个性人格的同时,通过对他人之爱的践行与落实,营造一种温暖、和谐、爱他的德育观,促成个体自爱与爱人合一的人格养成。这显然对于纠正当前人格教育中的偏颇有着相当的借鉴意义。
  总之,如果说儒家德育人文特性中的“以文化人”从德育旨趣角度说明人格养成的总体思路,“仁之实”从德育主体的社会性(家庭与社会)角度阐明人格养成的思想内容的话,那么“仁之方”则从德育实施角度指明人格养成的可能途径。这三者,分别从总体规划、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情感表达与理性行为等视角倡导了一种集人、文、教、养、爱、理、知、行于一的人格养成观。这一人格养成观内含人文、无私温情、情理合一、重视家庭与社会熏陶等隐性力量的重要甚至主导作用,是彰显国人人格软实力必不可少的文化支撑,更是弥补当前人格教育不足之温情有效的文化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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