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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在开放教育模拟法庭中的应用

  [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7)07-0095-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7.044
  [本刊网址] http://www.hbxb.net
  一、开放教育模拟法庭的面对的尴尬困境
  根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是培养适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创新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应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案件。但源于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教学理念、开放教育师生分离、指导师资匮乏、网络支持尚缺位等因素的影响,开放教育模拟法庭教学面对一系列尴尬的困境。
  开放教育法学教学实践中,绝大多数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表现为一年一次的“课堂体验”:模拟法庭不是一门常规的法学专业课程,更不是法学学生的必修课,仅仅是一次基于“宣传”的“表演”而已;模拟法庭选取的案例都是案情简明的刑事案例,对于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鲜有涉及;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数量非常有限,大约“法官”、“公诉人”、“律师”、“被告”、“原告”“证人”十人左右,多数学生无法参与,只能充当听众。因此,这种模式的模拟法庭并不能说是成功的实践教学。
  二、“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对开放教育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
  模拟法庭“个案全过程教学法”是教师指导学生由始至终参与整个模拟案例开庭审理全过程的教学方法。在“个案全过程教学法”过程中,指导教师引导下学生?陌讣?发生的最初开始准备,从事实层面、法律层面以及综合分析层面提高自己的法律运用综合能力,其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对于整个诉讼的过程更加了解,更重要的是以职业法律人的思维去解决法律纠纷,从而加深对部门法以及法律原则和基本思想的综合运用。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课前准备的案件资源,主要是通过网上教学资源保障了学生课前学习所需要的学习资源,可以说,“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在开放教育模拟法庭中的应用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密不可分。同样,开放教育在这一点上无疑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直播课堂、IP课件、网上精品课程、电子邮件辅导、电话咨询、VBI教学信息、BBS网上讨论和语音信箱等资源的建设为学习者提供了保障。
  三、“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中开放教育模拟法庭的过程
  开放教育模拟法庭的主要教学目标是通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实践,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理论与知识处理生活中真实案件的能力。整个模拟法庭教学过程包括:指导教师的课前准备阶段,即指导教师按照所学知识内容选择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例,学生根据案情,查找案例的所需材料,根据所学知识自行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并且积极主动思考案件的难点、争议点;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学生的学习阶段,即学生参与庭审排练和正式模拟法庭庭审,熟悉案情及庭审流程,提升法律运用能力;教师学生总结阶段,即模拟法庭正式庭审结束后再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及疑难点给予指导、评价与升华。
  需要指出的是,模拟法庭教学中的指导教师不应是传统意义上“满堂灌”的知识的传授者,不能用“手把手”的“指挥”制约了学生主动性,而是应激发学生学习与钻研的热情,主动而积极地的参与模拟法庭实践。开放教育模拟法庭的组织者,应以学生为主,指导教师为辅。
  (一)模拟法庭的课前准备过程
  前期准备过程不仅仅是老师布置案例任务,学生对知识点的学习,而是先由指导教师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知识结构进行分析、分解,引导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新的知识。主要包括:首先,指导教师应梳理学生通过此次模拟法庭能够掌握的知识重点难点、能够得到锻炼提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及表达辩论能力并提出目标任务;选定适合开展模拟法庭的案例,向学生介绍所选案例的背景和意义,帮助学生了解案件的事实和程序;其次,由学生策划并设计活动的完整流程,组织内部分工,拟定各种角色分工;最后,由学生分工进行涉案各种材料的分类、整理、并将各种材料上传至学校网络空间与师生分享。涉案各种材料的收集不一定是完备的,很多材料应在学习和接下来的排演、正式庭审以及总结阶段不断完善。
  (二)模拟法庭的庭审排练过程
  庭审排练是模拟法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正式庭审阶段的基础。庭审排练主要包括:首先,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查找有关庭审的详细流程,并要求参加庭审学生牢记自己角色相应的程序及案情;其次,引导学生自己设计、书写辩论及审理材料;再次,各位参与庭审的学生集中排练审判过程,这里的排练不等于“走场”式的走审判流程、彩排式的表演,每位学生的角色“对白”只有大纲,详细的内容由每位参与庭审的学生自己书写,由指导教师审定后,在正式开庭庭审时公开,避免模拟法庭“宣读台词”“表演”的痕迹。
  (三)模拟法庭的正式庭审过程
  学生通过学习、前期准备和庭审排练完成对案件知识的了解,模拟法庭最关键的阶段正式庭审开始。实际上这个过程的任务是学生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性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是这个阶段的最重要任务。要创造真实的情境,提炼真实的任务,将法律运行过程中如何收集、分析、判断和确认事实,如何运行心理学、法律术语、行为分析的方法,以及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分析方法分析法律的实际运行和操作,完成法学专业的能力、技巧和素质的系统训练,提升面对新情境时的问题解决能力。   正式庭审活动主要包括:首先,模拟庭审流程的顺利推进。在模拟法庭庭审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在现场指导,还可以聘请审判、检察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到现场做点评老师。这样,指导教师和点评老师可以对教学效果形成完整的认识,可以及时准确地对模拟法庭教学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点评,为最后的总结和反思做准备;指导教师还可以有效地发现和阻止模拟审判过程中的“偏差”:如公诉人和辩护人或双方当事人对本案中不重要的小细节反复辩论,无法顺利开展模拟审判程序的下一步;或因为公诉人与辩护人或双方当事人因为不当言辞产生的不必要的争执,从而保证模拟法庭庭审程序的正常进行,完成预期的教学任务,达到预期教学效果。其次,学生对证据应用技巧的掌握。平时很少接触证据法的学生,在这部分能切身体会到案情是如何与证据关联并且影响案件进程和结果的,并且完整经历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认证过程。再次,学生对庭审技巧的掌握。庭??技巧的掌握是学生将所学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运用能力结合并且以职业状态展现出来。庭前案情调查与证据方面的准备很重要,庭上的组织与表达也很重要,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尤其是辩论阶段,辩论阶段实质上是双方实务能力的交锋,因此阐明自己的观点还远远不够,应在此基础上从事实、法律和逻辑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逻辑和事实上漏洞,才会使这个阶段的庭审更加的圆满。最后,模拟庭审后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模拟法庭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制作,不应有所错漏,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文书的类型来完成。学生将模拟庭审之前、之后的文字资料进行整理与归档,待指导教师审阅之后,模拟法庭整个学习过程结束。
  (四)模拟法庭的总结阶段
  模拟法庭的总结阶段是对模拟法庭教学实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价及总结。评价应由指导教师及学生共同打分完成,不仅应做到过程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个人表现评价和集体表现评价相结合、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还应关注参与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一贯表现,不应只用最后的庭审结果衡量学生学习的结果。总结标志着本次模拟法庭教学的结束,而反思标志着下一次模拟法庭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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