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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发起村镇银行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6-0001-04
  Abstract: The researching results show that the Village Banks cultivated by Harbin Banks are rooted in the grass-roots .Their institutions are distributed widely .The rural financial business grows rapidly. The cultivation of Village Banks is accelerated, but, their profitability is descending .Summarizing the factors to affe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Village Banks cultivated by City Commercial Banks. To improve the performance of the Village Banks,it is necessary to intensify policy support, to improve management and to innovate actively.
  Keywords: City Commercial Banks; Village Banks; Main Launching Banks; Originality and Development
  资料显示,截止到2016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 443家。全国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1 298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1 283亿元。村镇银行覆盖全国65.9%的县域,其中十省市实现全覆盖,但是贫困地区分布率较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金融机构除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少数外资银行外,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由城商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的村镇银行占总量的70%以上。[1]根据2016年第三届村镇银行综合业务发展情况暨全国百强村镇银行排名活动结果显示,在活动覆盖的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浙江、湖南、辽宁全国百强村镇银行数量最多,从荣获全国百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占比情况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占比48%,农村商业银行占比33%,全国性股份商业银行占比16%,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获百强占比近50%,在市场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容小觑。[2]下文以哈尔滨银行为例,讨论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运行情况。
  一、村镇银行及主发起行涵义界定与制度评述
  (一)村镇银行及主发起行内涵界定
  2007年年初,为了解决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供给不充分,农村金融需求不能被有效满足,供求存在不匹配的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构,即主发起行,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为了鼓励更多的银行加入设立和发展村镇银行的行列,2009年银监会出台政策鼓励支持主发起行通过新的管理模式规模化地推进村镇银行的组建:设立10家(含10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发起行可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总部,30家(含30家)以上的主发起人允许其探索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股公司。2012年5月,将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降至15%。
  (二)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制度评述
  1.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制度的设立初衷
  主发起行相关政策法规着眼于村镇银行主发起人资格资质、资本多元化、对村镇银行业务运营指导监督以及风险防控四个方面,突出主发起行的地位和作用。在主发起行资格资质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的资格限制以及在持股比例上的相关政策规定,目的在于保证村镇银行的基本属性为银行,能够实现专业化运作,便于实现“支农支小”政策目标。2011年7月,银监会修订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资质的相关规定,希望吸引更多实力强大的商业银行参与发起设立村?银行;在资本多元化方面,村镇银行设立中关于民间资本参与的政策限制逐渐放宽,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为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拓展了渠道;对村镇银行的运营进行指导监督是主发起行的一项主要职责,确保主发起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性质、以及其控股比例意图在于,主发起行能够以自身品牌优势和专业能力,在产品制定、服务理念、流动性、信息技术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指导和支持。此外,主发起行需要对村镇银行履行监督职责,如委派董事以便监督考核村镇银行运营,督促村镇银行风险控制、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完善;另外,《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办法》指出: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方面要予以全面负责。   主发起行制度是村镇银行设立的重要特征,在提高村镇银行的运行效率、加强村镇银行监管、规范金融秩序和降低金融风险等诸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3]
  (三)主发起行制度的附带效应
  1.经济落后地区村镇银行分布有待提高。现实中部分银行机构热衷在经济发达县域设立村镇银行,经济发展落后、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区域反而无法获得青睐,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2.主发起行的过度控制使村镇银行缺乏独立性。大多数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持股比重超过90%,发起行绝对控股现象突出,某些发起村镇银行较多的主发起行成立了管理村镇银行的专门部门,大多数村镇银行的主要业务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开发是在主发起行的主导下建立起来的,为了风险防范,过度控制情况严重,侵害了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偏离村镇银行设立初衷之嫌。
  总之,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一环,村镇银行问世十年以来,对缓解农村金融供给难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发展速度很快,实践证明,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制度利大于弊。
  二、城商行发起村镇银行运行绩效
  衡量村镇银行的绩效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服务客户是否以农户和小微经济组织作为主要对象;二是自身经营发展上能否实现财务可持续。以哈尔滨银行为例进行相关研究,选择哈尔滨银行的原因如下:香港上市,通过定期公布的财务报告,可以获得一些数据;主发起行位于欠?l达省份,符合国家政策制定初衷;哈尔滨银行2017年度全球银行品牌价值跃升至500强第195位,品牌价值增长199%、增速第一,发起设立的融兴系村镇银行运行一直居于行业前列,其中14家分布在北京、深圳等14个省及直辖市,8家控股村行入选全国百强。
  (一)发起目标
  城商行是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推动者,2007年至今,村镇银行从无到有、从寡到众,有效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优化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客观上改善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是金融领域了不起的制度创新。同时,一个不置可否的事实是城商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也实现了自身的“跨区经营、抢占地盘、享受优惠、提升形象”, 部分机构在发起村镇银行之初就确立了翻牌改制为分支机构的目标。
  哈尔滨银行重视农村金融市场并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哈尔滨银行控股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哈尔滨银行控股村镇银行坚持以稳健经营、科学发展为主题,秉承哈尔滨银行“普惠金融,和谐共富”的理念,以支持“三农”、服务小微企业为根本宗旨,以小额信贷为特色,为当地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各类存款、贷款、结算等银行服务,积极投身各地区经济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哈尔滨银行控股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各项数据增长很快。
  (二)布局与定位
  1.全国布局。自2008年12月30日第一家村镇银行――巴彦融兴村镇银行成立,哈尔滨银行已经在北京、深圳、吉林、甘肃、重庆及黑龙江等地设立24家村镇银行,下设村镇银行支行36家,分布于东北地区(5家)、华北地区(2家)、华东地区(3家)、华中地区(6家)、华南地区(2家)、西部(西北1家、西南5家)。村镇银行全国布局,较为分散,存在经营规模小、管理半径大、管理成本高,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等突出问题,京郊沪郊的许多农村已经超越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所在地的经济水平,环绕京津沪郊区的村镇银行实际上是发起行的驻京办。
  2.市场定位基层化。依照哈尔滨银行官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哈尔滨银行投资设立的村镇银行认真贯彻集团总体战略,坚持贯彻小额信贷和四个坚持定位,即坚持本土化、向下延伸、特色经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以产品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为驱动,以科技建设为支撑,逐步打造形成村镇银行独居特色的系列产品体系和文化体系,实现村镇银行稳步发展。同时,紧紧抓住政策机遇,不断扩大机构规模,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更好地资本回报。[4]农村金融产品覆盖:农户种植贷款、农户养殖贷款、农机具购置贷款、农民合作社贷款(农户)、农户服务业贷款、非农户综合消费贷款、城镇化农户综合消费贷款、出国务工农户贷款、垦区房屋改造贷款、农金存单质押贷款,哈尔滨银行还办理“乾道嘉”小企业贷款产品。
  (三)发展速度和财务状况
  1.培育村镇银行数量达到峰值后回落。2009年1月,哈尔滨银行设立全资子公司巴彦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5月设立全资子公司会宁会师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实现了村镇银行组建的跨越式发展,2010年作为主发起行成立控股村镇银行六家,2011年达到了巅峰,控股发起村镇银行13家, 2012年新增法人机构数四家,目前有八家在筹,具体如下表2-1所示。
  2.资产负债规模。截止2016年6月30日,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的24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226.10亿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16.04亿元,同比增长12.4%;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59.22亿元,同比增长15.6%;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01亿元,同比增长25.1%。迄今为止,实现了经营财务可持续,有效地解决了机构所在地农户和小微经济组织的金融需求,为促进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3.村镇银行的平均注册成本。截止2016年年底,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的24家村镇银行中,于2010年6月11日与中国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宁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高,为2亿元人民币,哈尔滨银行持有70%的股权,是控股股东。于2011年4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拜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于2012年4月增资2500万,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居水平较低的行列。如表2-2所示,截止2012年年底(之后再没有新设村镇银行),24家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共计15.25亿,平均注册资本为0.64亿。截止2012年年底,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的24家村镇银行均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如表2-2数据计算,哈尔滨银行发起村镇银行出资额总计13.12亿,年度最高出资比例达93.75%。在出资设立的24家村镇银行中,哈尔滨银行居于绝对控股地位,股权设置高度集中,容易致使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丧失经营决策自主权,成为主发起行跑马圈地的附庸,有偏离服务农村金融和当地低收入者的初衷的危险。   三、影响城商行培育村镇银行运行绩效的因素
  (一)城商行发起村镇银行的优势分析
  1.制度设计优势。按照2006年银监会公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界定,村镇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同于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类似国外的独家银行制,执行独立核算制度,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简单、精炼,具有决策链短、决策效率高的优势。
  2.政策支持优势。作为新兴农村金融机构中的主体,村镇银行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强大的政策支持,具体如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分工明确、联动有序、协作高效、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工作机制,稳定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和监管政策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老、少、边、穷地区县(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中国银监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额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的要求,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村镇银行县(市、旗)全覆盖工作的推进力度。”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高村镇银行的农村的覆盖面”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5]
  3.城商行作为主发起行优势
  与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以及外资银行作为发起行相比,城商行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具有较大优势,首先,城商行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以哈尔滨银行为例,截止2016年6月资产总额为4780亿元人民币,而四大国有股份制银行的资产是数以万亿计,四大行市场占有率在九成以上,农户和小微经济组织不是它们的客户主体,相比而言,城商行更加重视农村金融市场,易于把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其次,与上述三类机构相比,城商行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熟悉地方社会经济情况,了解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与地方财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方便开展地方农村金融服务。第三,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信用社作为主发起行相比,历史包袱小,可以为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全国性的支付结算系统等发展便利。
  (二)影响城商行发起村镇银行运行的劣势
  1.部分县域经济下行影响村镇银行盈利能力。在盈利能力上,在2014年前村镇银行盈利面已经接近90%,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也逐渐提高。但在2015年较2014年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下降0.2和0.7个百分点。2015年全年,全国254家村镇银行经营亏损,亏损面接近20%,其中31家机构净亏损在1 000万以上,开业三年以上的110家机构净亏损合计8.5亿元。而进入2016年第一个季度,全国村镇银行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11%和8.32%,均低于商业银行1.19%和15.96%的平均水平。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很多,宏观经济运行呈现出来的新常态及金融行业面临的复杂态势均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2.股权高度集中,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城商行作为主发起行设立的村镇银行占了总量的三分之一、机构规模较大,地域布局广,股权高度集中,多数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种股权结构导致村镇银行仍然按照传统银行的理念与经验经营管理,在人力资源以及股东协调配等方面存在问题,优秀员工不多,创新能力不足。
  3.负债类业务渠道狭窄。一是就整个存款货币类金融机构而言,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迁。经济运行环境呈现出新常态,相关学者断言,经济增长形态将处于L形状态,实体经济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的活动都将受到巨大影响。村镇银行网点集中于县域,易于遭受农村居民和乡镇小微经济组织闲置资金不足的制约。二是金融运行正经历着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到混业的变迁,竞争激烈。对于传统大型、中型金融银行而言,它们的负债业务也遭受了巨大冲击。村镇银行是金融领域的新兵,成立时间短、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不够,资产规模相对不高,资金实力有限,居民及经济组织投资理财理念的变化对于村镇银行的冲击更加明显。三是村镇银行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国家的立意和布局是希望其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所在地的融资难题,独家银行制的组织形式限制了规模化经营发展,经营网点少、覆盖率有限,没有实现本系统的全国联网,多数村镇银行不具备独立的开具商业票据、办理银行汇兑、发放银行卡等功能。村镇银行系统内通存通兑、异地存取款功能受到限制,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及经济组织的相应金融需求无法满足,大大降低了客户吸引力。四是非存款类负债类渠道受到限制。因为其农村小型银行的定位,其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资,向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获取资金,发行金融债券获取资金来源以及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等渠道均不畅通,这些限制进一步弱化了其筹资能力。
  四、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政策方面
  作为化解农村地区融资难题的破冰之举,村镇银行居于三类新型农村金融?C构的主体,成立以后,有效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不充分的难题,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突出的支持作用。然而,村镇银行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自身存在着先天不足和面临着客观环境压力,在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尚需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
  第一,需要财政补贴支持,延长财政奖补政策期限,增加奖补范围,改进奖励、补贴的方式和方法。第二 ,给与和农村信用社一样的所得税减半或免征的税收优惠,延长鼓励对农户发放小额贷款的税收优惠政策,修订对逾期90天应收未收贷款利息的增值税计征方法。第三,引导规范使用扶贫再贷款,完善支农支小再贷款使用方式,给以村镇银行政策倾斜,缓解农村贷款难题。第四,监管当局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别分级监管,实现机构的商业可持续、社会服务最大化。第五,完善县域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持村镇银行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二)村镇银行角度
  1.因地制宜,强化优势。不管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只要坚守岗位,因地制宜就有发展,贫困地区干好了不比经济发达地区干得差,村镇银行比国有控股银行、全国性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领域更加具有比较优势。村镇银行一定要寻求自己差别化的竞争优势,扎根乡土,提高自身的客户粘合度和社会认知度,形成不可替代性。
  2.修炼内功,加强管理。一是充分尊重村镇银行的法人地位。村镇银行应该修炼内功,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理念,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防止形成内部人控制,构建符合小法人运营的内外部经营管理机制,培育自主发展能力。二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选好行长是关键,必须要懂农村,懂金融,更重要的是要有情怀。同时,应该完善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吸引优质人才,留住优秀员工,培育一个强大的、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三是利用主发起行优势,确保村镇银行安全运营。依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发起行负有对村镇银行的运营进行指导监督的主要职责,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方面要予以全面负责。村镇银行应该充分利用主发起行的品牌优势和专业能力,在产品制定、服务理念、流动性、信息技术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获取主发起行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3.互联互通。自2007年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包括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和2007年以后出现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的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体现了分层次、多元化的布局,农村金融生态日趋完善。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处于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定位不同、市场细分存在差异,村镇银行在找准定位的同时,也应该谋求合作红利。2016年9月,全国村镇银行支农支小同业合作平台举行了启动仪式,该平台把农村金融服务网点不足的商业银行与服务遍布县域和乡镇、定位于支?r支小的村镇银行进行有效结合,积极构建村镇银行之间和村镇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村镇银行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普惠金融建设。
  4.创新发展。作为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发展正经历着巨大的历史变迁,混业金融的浪潮、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数据的冲击,消费金融等等,为了谋求一席之地,必须应对不可改变的大环境,积极调试自身、创新发展。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递和获取优势。在传统金融运行环境下,农村金融需求主体量小、分散,成本大、利润薄,但是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下,国家重视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铺设,新型农民熟悉移动客户端的使用,有效解决了传统金融的难题,应该充分重视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思维,变劣势为优势,积极维护和拓宽市场。二是本土化发展。深入研究本地经济特点、优势产业,创新新型抵押担保品种类,构建地域产业化金融服务链条,延长服务时间、拓展服务空间,有效降低风险,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促进当地经济的复苏发展。三是产品创新。深刻理解地域经济发展特点,了解本地企业的优势及不足,总结客户深层次、全方位的需要,设计出符合其真实有效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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