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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研究

  文化作为一个产业的概念,在我国提出的时间比较短。2000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首次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逐步提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随着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也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拓宽了金融的投资范围,拓展了金融创新的空间。在全球金融危机后,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于2009年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构想,并于2010年牵头九个部委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正式将文化产业纳入金融工作的整体框架,连续几年再信贷政策中将支持文化产业作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2014年3月,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要求,文化部、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并召开了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标志文化金融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
  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平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提升,正逐步向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前进,充分展现了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绿色产业的发展后劲和活力。
  (一)重庆市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文化产业作为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越来越受到关注,并正在成为新时期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实力也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28%以上,占全市GDP的3%以上。进入“十二五”以来,重庆再次把文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升重庆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重要支撑,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提出文化产业发展要占GDP的5%以上,并出台了《重庆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列为全市25项重大改革专项之一,采取加大政府投资、推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改善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环境等多项措施。2014年,重庆市区两级文化体育、传媒业的财政支出16.5亿元,同比增长38.7%。组建并大力发展以重庆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重庆出版集团和重庆新华书店集团等四大集团为核心的国有重点文化企业,先后有一百多家经营性文化单位完成转企改制,扶持培育了一批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文化企业,带动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2014年1-9月,文化产业预计实现增加值352.19亿元,比国家统计局核准的2013年同期值增长1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占GDP比重达到**%。
  (二)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文化领域百花齐放。通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向数字出版、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兴产业发展。二是市场主体活力逐步彰显。据统计,截止2014年9月底,全市注册文化企业55067万家,同比增30.08%;三是文化产业平台初步搭建。目前,全市已有7个国家级、46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继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暨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落户重庆北部新区后,2014年全国首个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虚拟产业园等陆续落户重庆,重庆广告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四是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据统计,2014年全市引入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预计达到10余个,总投资额超过700亿元,业态包括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动漫等相关产业。
  二、重庆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经验
  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重庆市金融机构探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对接文化产业需求,逐渐加大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和文化创意类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服务也更趋多元。2005年到2014年,我市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逐步增强,贷款余额稳步增加。按照分行业贷款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全市文化、教育和娱乐业贷款余额52.6亿元,同比增长32.9%。
  (一)强化政、银、企三方合作,积极给予文化企业授信支持
  如,国开行重庆分行积极与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对接,探索长期合作机制和模式,制定了支持重庆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2011年,与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文资公司)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为纳入“十二五”规划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提供授信额度150亿元。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与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分别给予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100亿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00亿元、重庆市旅游局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为区域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以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为依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如,工商银行按照中型企业优化方案,对文化产业企业进行评级授信,建立了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为文化产业配置了专用信贷规模。招商银行将文化行业列为重点支持类行业,按照“积极进入、区域侧重、择优支持”原则,积极支持动漫影视制作,电影院线建设和文艺创作;重庆农商行将文化产业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通过贷款绿色通道、利率优惠、贷款规模优先保障等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三)针对文化企业特点,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
  如,中国银行针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占比较大、抵质押物不足的特点,推出“中银知贷通”产品,以文化企业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向其提供各类授信业务。三峡银行推出知识产权“评估+保险”的贷款模式,支持文化类、科技类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进行质押贷款;建设银行推出“民本通达-文化悦民”服务文化民生领域的综合服务方案,并针对广电影视、新闻出版、网络金融等设计了专业服务子方案,支持优秀的文化客户和作品的发展创作。此外,多家银行与市文化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战略合作,为文化产业类公司融资拓宽了担保渠道。截至2014年8月,重庆市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公司累计实现担保金额54亿元,支持了488家文化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融资。
  (四)加强对文化产业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
  推动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市文资公司成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筹集资金42亿元。其中,发行中期票据22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11亿元,定向票据9亿元。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为重庆报业集团设计了专属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同时为重庆文化产业企业提供包括企业年金、现金管理、信用卡、POS收单、投资银行等综合金融服务。重庆银行在为文化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也提供现金管理、金融理财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此外,重庆唯一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重庆文化产权中心正式上线试运行,和银行、保险等6类几十家文化、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商战略合作协议。
  三、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及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缺乏骨干企业和特色品牌
  一是企业实力整体不强。除以文资公司及下属广电、报业、出版、新华四大集团为代表的国有文化企业初具规模外,缺乏大型的民营文化产业企业。二是文化企业较为分散,发展各自为政,核心文化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带动支持力度不足。三是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动漫游戏、数字视听、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发展规模依然偏小、竞争力弱、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都不理想。四是文化消费市场活力不足,总量偏低,且以中低端娱乐休闲消费为主,高端文化“曲高和寡”。
  (二)融资难、融资贵现象较为突出,制约了文化企业的发展
  一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由于中小文化企业普遍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不高,用于银行信贷的抵押资产有限,信誉度不高,造成了银行对中小文化企业的“惧贷”。二是适合文化企业信用资源特点的金融产品少。文化行业属于轻资产行业,虽然在政策的引导下,金融机构近年来针对文化企业轻资产特征也创新了一些金融产品,但总体看来,金融支持方式单一,金融服务创新产品不多,金融服务主要还是担保、有形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方式,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以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务方面仍显不足,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创新金融产品不多。三是金融支持领域主要集中在广播影视等传统领域,而动漫、数字媒体和文博展馆等新兴业态急需资金却得不到满足。四是文化产业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较为严重,信息沟通不畅进一步加剧了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文化产业发展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力度不够。一方面,还缺乏专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减免、融资扶持、用地政策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与全国代表性地区相比,重庆市在文化体育与传媒行业的政府支出还比较少,远远低于像江苏、北京、浙江这样的文化强省。同时,对文化产业的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国有文化企业,对民营的文化企业扶持力度不够,政策效果不明显。二是文化项目和文化企业的估值,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界定、抵押登记、权益转让等外部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适合文化企业“轻资产”特征的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的推广和应用。
  四、措施建议
  (一)推动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体系
  一是以文化产业园、核心文化企业等为依托,构建从创意设计、开发制作、产品包装、市场推广等环节的完整文化产业链条,推动文化产业集群式发展。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按照“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的方式,鼓励各地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发挥杠杆效应,培育文化消费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三是优化文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将补贴资金重点投向民营文化企业;增加贴息资金规模,并对金融机构向中小文化企业发放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二)加强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加快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
  加快建立文化资产评估公司,完善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建立股权、专利权、版权等登记、质押、转让等配套市场体系,为商业银行开发相关信贷产品、创新金融服务创造条件。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权利质押贷款、文化产业供应链融资、中小文化企业联保联贷等业务。对具有稳定物流、现金流和相关硬件设备的文化企业,探索开展收费权质押、专业设备抵押、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银行建立熟悉文化产业的专业团队,提高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此外,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搭建银行与文化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文化主管部门定期向银行推荐优质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文化企业融资。
  (三)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推动形成投、贷结合的融资方式。二是引导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的大中型文化企业可通过自身信用或信用增级,直接发行票据进行中短期融资。财务状况良好,但规模较小、自身信用不足的中小文化可联合发行集合票据,增大发行规模,降低发行费率高,提高融资效率。三是积极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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