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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地域文化视角下的路遥创作心理研究

  1949年,路遥诞生于陕北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路遥生于斯,长于斯,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陕北度过,他脚踩坚实的黄土地,以故乡作为自己创作的中心,始终认定自己的“农民血统”身份,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感受生活,以陕北大地作为一个沉浮在他心里的永恒的诗意象征。
  一个人出生的地域文化,对人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地域环境,对人的性格、气质乃至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等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19世纪法国文学史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一书中提出“种族、时代、地理环境是决定文学的三个重要因素。”[1]他认为,鉴赏作家作品时要注意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自此,文学的地域性慢慢成为人们研究文学发展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地域文化对一个人的创作心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路遥出生的陕北高原,地处黄土高原向蒙古草原的过渡地带,因此带有中原文化与草原文化相互交融的双重特征。陕北黄土高原特有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文化积淀、乡规村俗等等对路遥的创作心理产生了无意识的投射,在路遥的创作心理形成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
  一、乡村里的恋土情结和传统道德
  新中国建立之时,路遥出生于陕北农村,在十七岁之前甚至没有走出过县城,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青少年时期。陕北的黄土地无疑是路遥的情绪磁场和创作源泉。对土地的依赖,对陕北农民深沉热烈的眷恋,以及对民间传统道德的认同,形成了路遥最稳定的心理特征,从而产生无意识的创作冲动。陕北黄土高原在路遥的意识世界里不单纯是种庄稼的土地,它远远超出了农村与农业的概念范畴,可以概括为三种时空、内涵层次不同的意义:
  一是人们通常理解的农村与农业,或准确一点说,指农村社区生活和弥漫于其间的传统农业文化。陕北黄土高原一带数千年来一直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当地的居民们过着自耕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地的质量和粮食的产量直接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状态。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德国作家利希?波尔曾经说过:“你们中国人有一种对土地的健康意识――人属于脚下这块地。”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陕北人一生都离不开黄土地,世世代代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路遥的父母是千万陕北老农中普通的一对,卑微老实,整日在烈日下劳作,在干旱的黄土地上求得稀缺的粮食。因此,黄土地上农家出生的作家路遥,一生倾诉了对黄土地深深的依恋。在写作时,路遥经常想到“父亲和庄稼人的劳动,每一次将种子播入土地,一直到把每一颗粮食收回,都是一丝不苟,无怨无悔,直到完成――用充实的劳动完成自己的生命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路遥在稿纸上的“精耕细作”和陕北农民在黄土地上的刨挖耕种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路遥写作《平凡的世界》中途,身患重病,回到故里,瞬时感到“亲切和踏实,内心不由得泛起一缕希望的光芒。踏上故乡的土地,就不会感到走投无路。”他始终相信一句名言:“人可以亏人,土地不会亏人”,在《平凡的世界》里对陕北黄土高原充满感情的描摹随处可见,“铺张”到近乎炫耀,从不吝啬自己的激情和语言,从不掩饰内心对这片黄土的热爱。
  二是与土地、与底层生活实践相关联的父母、亲朋、家族,甚至于基层干部的综合,可称之为“土地―母亲―人民―劳动实践”形象系列。在路遥的笔下,老实巴交、勤勉善良的陕北农民是经常被刻画的形象。路遥早年生活十分贫困,在最困难日子里,凭借周围乡亲的关爱和资助得以读完中学。因此,对于黄土地上的人民,路遥始终有一种深切的感情,他一方面把笔下的人物当成自己的父辈和兄弟姐妹一样,对其命运的关注尤为深切,同时也能设身处地地感受他们的不幸。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饱含感情地描写了一系列的农民形象,他们大多生活困窘,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明晓做人的基本准则,相互尊重,在对方陷入困境时能够相互帮扶,善意待人。即使是小农意识强烈的田福堂,善于钻营但又活的窝窝囊囊的孙玉亭、四处浪荡一事无成的王满银,抑或是疯疯癫癫的田二,作者都没有对他们进行极端的批判和否定,对于他们,读来没有丝毫憎恶,概叹之余反而可以找到一些人性的闪光点,作者对他们只有理解,没有丑化和嘲弄。
  三是陕北传统的伦理道德和生活方式,构成了路遥的生活体验情境,使路遥产生了对道德、情感主题的认同,同时成为路遥文学创作的心理机制,为后期的创作积累了素材资料,交代了路遥的心路历程变迁,指明了其精神家园的去向。陕北地理位置偏僻,地形独特,与同属三秦大地的关中迥异,同时也独立于与之毗邻的内蒙,鲜与外界接触流通,至今还保留着较为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原始的文化形态,儒家意识尤其明显地浸润着这方土地,长期生活于此的路遥不能不受此濡染:首先是孝悌。孙玉厚一家虽然生活极其窘迫,但是心性善良、诚信待人,在街坊邻里间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家庭成员内部更是在相互关切、帮扶中渡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他们的生活状况是数以万计的陕北农民家庭的缩影;其次是仁义。重义轻利在孙少安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当他办砖厂开始发家致富时,同村的人向他救助,他不但没有拒绝,反而想尽办法扩大砖厂规模,从而能够提供更多的职位解决村民的燃眉之急;还有孙少平,在工地打工时,遇到弱女子小翠被包工头欺负,当即挺身而出。还有“修齐治平”的人格理想。田福军身上体现着整部小说中最为强烈的忧患意识,他与孙少平精神相通,融汇于巨大的“暖流”,他是人文传统培养出来的,恪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士阶层人格精神的典范。小说以充分的地域文化特征来表现人文,以黄土地精神来表现民族精神,描写孙少安做出出资办教育的壮举,是接受了这块土地上一种“历史意识”的支配,是精通孔孟学说的金先生的儒家人生,启示了他,使他领悟了一种使命。“东拉河一带像他父亲那个年龄的人,如果有识字知书者,都是受惠于这位老先生,连赫赫有名的田福军,也是在金先生膝下完成的启蒙教育……”[2]在《平凡的世界》中,大多数人都恪守着传统的道德伦理以及良好的生活品行,这在现在浮躁的都市中显得弥足可贵。   二、苦焦土地上的审苦意识和奋斗精神
  陕北黄土高原是一个典型的沟梁峁塬、纵横交错的高原山区,几无植被覆盖的黄土,一遇暴雨就被冲刷、切割得支离破碎,成为水土流失严重的深沟大壑,直接危害着农业生产。这里身处内陆,远离海洋,气候干燥,降雨不足,土壤贫瘠,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但是苦焦的土地并没有使人消极颓废,束手就擒,反而磨练出了秉性刚烈、极富革命性和奋斗精神的陕北人,孕育出睿智、牧民一样彪悍的陕北独特文化人格。
  从历史上看,陕北是中国东部和西部的结合处,农耕区和游牧区的结合处,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常年战火硝烟不断,人种血缘也不断融合重组。陕北人多有“胡气”,何谓“胡气”?艾菲在他的论文《论“陕北题材文学”》里这样写道:“有‘胡气’的汉族是由草原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共同哺育和塑造起来的,是具有特殊气质、特殊性格、特殊心态、特殊生活方式和文化素养的汉民形象。它的具体形象是既具有封闭性和独立性,又具有渗透性和开拓性。总的来说,他们保守和凯觑、善良和剽悍、诚实和豪放、笃重和侠勇,在这块黄土厚垒沟壑纵横的土地上,盈荡着质朴的民风和豪侠的气概。”[3]
  陕北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多民族融合的历史因素遗留下来,日复一日地渗透进这片干涸的黄土,孕育出独一无二的陕北区域文化特色:充满“胡气”的特殊气质、多情嘹亮的陕北民歌、气势逼人的红色腰鼓、喜气洋洋的秧歌队、干涩绵远的祈雨调等等。看似一望无际贫瘠的黄色焦土,内蕴着民性粗豪、生猛盎然的精神特质,这对路遥的创作心理带来很大的影响。
  陕北贫瘠的生活环境和路遥困苦的早年生活,使路遥对苦难“情有独钟”。但这一审美心理机制并没有让路遥颓废消极,止步于主动追求人生价值之路。在父辈们及其乡邻的熏陶下,路遥继承了陕北人自古以来不畏苦难,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苦难的每一次袭击都激生穿越苦难的反作用力,使得他更加自强不息地超越苦难。对苦难的渴求和超越几乎成了路遥的精神标识。
  在路遥看来,人对生命的把握不是通过享乐,而是通过痛苦的体验和对于苦难的超越得来的。他把奋斗过程看成人精神的动力,生活的动力,只有在沉重的劳动中才能获得安全感,只有拼命工作、只有永不休止地奋斗才能补偿人生的无数缺憾。对苦难的追寻,在路遥这里已经达到一种近乎宗教般的狂热,他认为“只有排斥舒适、斩断温柔才能在暴风雨中飞翔,只有用滴血的手指才能弹拨出绝响”,苦难成为他创作的动力源。渴求苦难的个性倾向发展到极端,无疑便具有了某种自虐色彩,甚至构成一种殉难冲动。路遥本人就是这样为了崇高的文学事业执著追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从创作过程来看,艺术家的自我体验与角色意识之间的矛盾统一,是艺术作品价值二重性特征的主观心理基础。路遥笔下人物也更多的是战胜苦难、自强自立、积极进取、永不言败的硬汉形象。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他们不向命运低头,不放弃梦想,绝不退却,更不会精神崩溃、意志消沉,都呈现出强健不屈的生存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生存态度。在《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生活态度一再得到了作者的肯定,“每当生活的暴风雨袭来的时候,他一颗年幼的心总要为之颤栗,一次又一次,使他的心脏渐渐地强有力起来,并在一次次地磨难中也尝到了生活的另一种滋味。他觉得自己正一步步迈向了成年人的行列。他慢慢懂得,人活着,就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第二部第42章写到:“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这是路遥对孙少安进取精神的肯定,同时也借助人物形象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两人都是贫苦农民出身,但是都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开拓出新的人生疆域:孙少安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但是在他身上有一种积极上进、不服输的硬汉精神,在不断的挣扎和努力下,成为了村子里经济建设的中流砥柱;孙少平自幼成绩优异,在农村之外更大的世界一展拳脚,他们是农村里走出来的两个开拓者,对于他们,路遥的态度无疑是积极肯定的。
  三、出走后的自卑心理和自尊需求
  陕北自古就是一块苦焦的土地,生存条件极端恶劣,自魏晋以降战乱不断;另外,陕北处于边地的边缘性和包容了他民族、他区域的生存方式后自然形成的文化维度的多向性,构筑了陕北人疏淡民族法理、放逐村落秩序的乡土消解心理与文化移植心理。“逃离”与“出走”始终是陕北人亘古难移的精神情结,也成为隐喻在区域民族灵魂深层中的精神意象,同时成为我们解读陕北文化进而诠释其生存状态的一个解码。
  路遥在极度困厄中度过了自己的青少年时代,他成绩优异,对学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执着情绪,这一方面来自于他对知识的爱好,另一方面,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有更强烈的改善自己身份及处境的迫切需求。在路遥的大部分小说里,主人公的设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大都是来自于农村的优秀青年,自小成绩优异、积极上进,在书本里看到了和自己生存环境迥异的外部世界,通过自身的努力,在新时代浪潮的裹挟下,毕生为进入外部世界而努力。在从农村走入城市的过程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其文化身份的认可。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乡下人在进城的过程中一直面临着两难的处境。自幼耳濡目染陕北独特的地域文化,使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深深地打上了乡村文化的烙印,在进入城市之后,面对着另一套迥然不同相异的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常常觉得身份错位,流露出一种强烈的自卑情绪。在路遥的笔下,我们明显地看到,自卑并没有使主人公消极颓废、一蹶不振,而是以反作用力的方式激发出人的自尊和潜能。
  在路遥的小说里,主人公一直徘徊在农村和城市的罅隙,流亡在文化的断裂地带。表现在心理状态上,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自卑与自尊的相互胶着。这无疑也是路遥本人的自况。当这些主人公在外出的过程中,触碰到城市的坚硬壁垒后,他们陷入了深深的自卑情绪。而与此相对应的,浓重的自卑感激发了强烈的自尊心,表现在行为方式上,就是对城市的抗拒。《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在学校极为自卑,“虽然他在班上个子最高,但他感觉比别人都低了一头”,“而贫困又使他过分地自尊,他常常感到别人在嘲笑他的寒酸,因此对一切家境好的同学内心中都有一种变态的对立情绪。”当穿戴时髦的顾养民一边优雅地点名,一边神气地抬腕看表时,“一种无名的怒火就在胸膛里燃烧起来”,以至于点到他的时候,他故意没吭声。   基于这样的创作心理,路遥笔下的主人公在行为上通常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出走――归来。在离开农村之前,他们对这块贫瘠的土地、落后的生活感到深深的厌恶。在涌入城市后,地理位置和文化习性错位,目睹城市现代化进程衍生的弊端,他们普遍对过去的乡村生活投去了深情的一瞥,在黄土地里日夜劳作的农民,充满人情味的风俗民情,时时恪守的伦理道德以及家乡人们纯良的品性,都成为他们心底挥之不去的怀恋。路遥写孙少平时,心理是复杂的,他让后来成为省委副书记兼省会市委书记的田福军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成为省报记者的田晓霞和孙少平真诚相爱,以田晓霞在抗洪抢险中的牺牲使他们的爱情成为终结,又让医学院大学生金秀爱上了孙少平。作为一个农民出身的煤矿工人,孙少平把爱情最后给予了他的因公牺牲了的师傅的妻子惠英。这是孙少平合乎生活逻辑的命运结局。在这里,乡村温情成为救赎出走者的终南捷径,现实的救赎被伦理的救赎取代,路遥与母体文化的无奈合辙潜在地反映了路遥内在的困惑。遗憾的是,处于“城乡交叉地”的路遥,其大部分作品几乎都是在自卑与自亢的矛盾心理下创作生成的,这些有着浓郁自传色彩的小说讲述着有关出走、复归的永恒话题。[4]由此,我们也看出,陕北的山水地气给了路遥如此多的文学馈赠,但同时也给他带来沉重的文化负累。路遥得益于地域文化的滋润而蜚声国际,同时也因文化结构的过分单一以及文化情感的过度直率凸显了其创作的艰难。
  综上所述,陕北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风貌、道德人情、乡规村俗以及区域性格、历史积淀等等因素共同构成了陕北地域文化内蕴,它们胶着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凝聚力量,深刻影响着作家路遥,共同塑造了他特有的创作心理机制。这一创作心理机制一旦成型、稳固,便很难更改,他缓缓渗透于作家的作品创作中,对写作的主题、人物的形象、环境的描摹以及故事发展的去向等等产生综合性的影响,它最终决定着作家为什么写、写什么,为谁写和怎样写等最根本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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