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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间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与差别化、协同性政策开发研究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6)03-0062-1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60多年来,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进步提供了基本政治制度支撑。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明显加快。据官方数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但同时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越来越明显化,民族间发展已经形成了多重差异格局,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政治与社会稳定。这种民族间的多重差异格局主要体现为四大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汉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依然十分巨大;二是各少数民族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扩大;三是同一少数民族自治区内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逐步突显;四是分居于全国不同区域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发展的异质化也相当明显。
  中国各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多重不平衡加剧了我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民族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国家整合、保持国家稳定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
  基于以上论述,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是:通过何种民族政策来有效解决我国民族间发展的多重差异性,从而有利于促进民族间有机整合。
  一、已有研究述评与本文核心观点
  (一)已有研究路径回顾
  通过收集和阅读文献,可以发现,目前国内研究民族整合问题以民族理论偏多,民族政策较少。在民族理论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两种维度的理论争论,即民族的“政治化”和“非政治化”(或称文化化)。
  一种观点主张民族的非政治化或者文化化。这种观点主张取缔民族身份、废除民族识别,用族群(ethnic group)取代民族(nation),淡化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观念,培养国民意识,实行民族同化政策,改变和取消对少数民族的差别化的优惠政策。这种观点的逻辑基础在于“一个群体的 ‘族群意识’一旦产生,就会明确和强化族群的边界,推动以族群为单位的集体政治、经济、文化甚至军事行为”,①从而影响民族整合和国家建构。
  另一种观点则主张坚持民族的政治化。这种观点坚持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并对少数民族实行与汉族地区差别化的优惠政策。有学者针对民族“去政治化”关于民族优惠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差别化民族政策)会激起其他少数民族的自我意识、进而影响国家建构的观点,反驳指出,“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影响人们关于民族身份的社会心理,主要是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发展政策,而不是民族优惠政策”[2](P-136-152)。此外,有学者指出,“民族和民族问题本身就属于‘政治’的范畴;将民族问题‘政治化’或‘去政治化’都是一种国家支配的‘政治行为’,故民族问题‘去政治化’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3](P-1)。
  对于上述两种研究路径,笔者认为二者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首先,无论是民族的政治化还是非政治化,二者从事促进各民族有机整合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汉族与整个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心理上的差异,在民族政策的设计上表现为该不该继续坚持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区别于汉族地区的优惠政策。这两种观点主要围绕汉族与少数民族发展差异进行研究,因而没有全面审视到我国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已经出现的多重差异格局,即汉族与少数民族、不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同一少数民族内部发展的差异性。
  其次,在民族的非政治化观点中,通过取消民族间差异政策、淡化各民族族别意识、构建统一的国家和中华民族意识确实具有促进民族间整合的制度效用,但是却忽视了我国各民族之间历史上形成并将在社会主义时期长期存在的客观差异这一社会存在。在这一点上,就有学者提出,“不能忽视各民族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不同的历史、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特征,而是要充分尊重、理解这些特点和差异,不能人为地将其夸大或缩小,更不能人为地将其消除。否则,就会损害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4](P-135)。因此,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观点关于取消差别化民族政策的主张存在着理论和现实缺陷。
  再次,民族的政治化观点虽然强调坚持实行政治化的差别化民族政策,但是统一口径的单项式的差别化民族政策也存在着五个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入研究的地方。一是在差别化政策的作用方式上,民族的政治化观点主要关注运用差别政策减少少数民族与汉族发展差异而不太关注到民族间可以通过有效协同减少彼此差异来推进民族整合。二是在差别化政策的适用层次上,民族的政治化观点没有看到我国民族间关系已经形成了多重差异格局这一新特点,差别化政策仍旧停留在汉族与所有少数民族之间,而忽视了少数民族内部发展的异质化。三是在差别化政策的功能效用上,民族理论与实践表明,差别化政策对国家建构不一定存在正相关。在某些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实行整体性的倾斜和特殊性照顾政策,不仅不会推进各族群间的融合,反而会强化族群意识和各族群间的人为边界”[5](P-26)。四是在差别化政策的参与主体上,仅靠实行差别化民族政策,其实质是将处理民族间关系的角色集中到了中央政府层面来进行协调和统筹(虽然中央统筹是解决我国民族间发展差异的关键因素),从而使得各兄弟民族省份和地区的积极性没能很好调动起来,一方面容易造成一些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产生“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另一方面会抑制发达地区扩大生产的积极性。五是在差别化政策的附带效应上,差别化政策虽然通过选择性政策杠杆有利于缩减各民族间的发展差距,但是差别化政策并不能完全解决差异问题,甚至差别化政策自身也会带来民族间的发展差异,形成新的民族间发展差距。因此,笔者在综合上述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实现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最终要靠顺应我国民族间多重差异格局的新现象而推行梯级差别化和符合协同性两种政策导向来实现。   此外,关于缩减民族差异、促进民族整合的进路,有学者认为用扶持区域发展来代替族群整体优惠。“用地域而不是族群作为优惠政策的对象……一般说来,地区发展政策也许比(族群)优惠政策将更为有效地减少族群冲突。”②作者认为,区域发展代替族群优惠是对像美国这样一个“大熔炉”的民族社会关系的国情反映和经验总结。在美国社会中,各族群分散于社会,不形成固定的族群聚居地,推行区域发展很少受到族群意识的抵制。这种观点看到了我国少数民族内部之间出现的发展差异,但是我国主要少数民族都固定在一定的区域,推行区域发展实际上仍是推行民族优惠政策,并不能淡化少数民族的族群意识。这一点可以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验证,我国对五大民族自治区实行优惠政策是集区域发展和族群优惠于一体的,也即在中国,区域发展和族群优惠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故美国区域发展代替族群优惠的经验在中国缺乏适用性。
  (二)本文的核心观点
  在总结和评述已有研究路径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以下核心观点:
  第一,中国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已经形成了多重差异性格局,不再简单地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少数民族内部的分化和差异性越来越明显,这种新现象对中国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构成了新的挑战。中国民族间形成发展差异格局这一民族间关系的新变化要求必须进行民族政策的调整,以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真问题”和“新问题”。
  第二,造成中国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多重差距是多方面因素的结果,既有制度性和政策性的,也有历史性和地理性的,还有文化性与心理性的,因此,必须实现民族政策的多元化,构建民族政策综合体系。
  第三,实现民族间有机整合和国家建构,除了继续实行现行的差别化照顾政策以外,还必须形成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以及不同区域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四个平衡”和协同发展,这就要中央政府强化民族政策在市场、劳动力、资源、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差别化和协同性双重导向。
  (三)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
  首先,在研究的指涉对象上从长期以来居于主流的汉族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研究转向关注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和少数民族内部这三重发展差异,为促进民族间协调发展和团结稳定提供更为全面的研究框架和视野。
  其次,在研究视域上,我国民族政策研究与实践长期以来停留在“以差别处理差异”的逻辑思维。本文将在继承主流学者的差别化政策基础上,对民族的政治化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出基于梯级差别化政策基础上的复合协同性政策。也就是说,民族间发展差异不能仅仅靠实行差别化的民族政策来解决,也应加强协同性民族政策开发与实施来促进民族整合。
  最后,在研究方法上通过用量化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对各民族地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而提出我国民族政策的改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族政策研究的方法创新。
  二、基于实证分析的中国民族关系新形态与民族政策新体系
  (一)中国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已经形成了多重差异性格局的民族关系新形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已经形成了多重差异格局,主要体现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之间以及不同分布区域的少数民族之间的发展差异。
  在本次研究中,作者选取十二五期间(2011-2013年③)全国31个省区数据(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各省区市统计年鉴、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报告)作为研究的截面数据,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来论证中国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
  1-汉族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依然非常突出
  通过比较发现,虽然广东省相比于西藏藏族自治区的差距总体上在缩小(差距倍数由2011年的87-83倍下降至2012年的81-41倍再降至2013年的76-97倍),但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绝对差异值却仍然非常大。广东省与西藏自治区的国民生产总值代表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两个最大值和最小值,二者之间存在的巨大极差反映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明显差异。
  2-少数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同样十分显著
  由上图可知,少数民族内部也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发展差异。在excel统计软件中求出2011年五大民族自治区发展水平的方差为35-04④,2012年五大自治区发展水平的方差为43-69,2013年五大自治区发展水平的方差为49-55。由于方差和标准差反映样本之间的离散程度(方差和标准差数值越大,表示样本间差距越大),因此,通过计算五大自治区发展水平的方差数值较大且呈逐年增大趋势,这表明,五大自治区的发展差异越来越大。
  3-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发展差异也相当明显⑤
  具体到同一民族地区内部,各地之间的发展差异也十分突出。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发达地区相比于落后地区在发展总量和增长速度方面都明显占据优势,同一少数民族内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征相当明显。从下面新疆、内蒙、广西和宁夏四个自治区的内部发展情况统计表来看,有的地市盟旗已经发展成为上千亿,而有的地市盟旗国民生产总值却只有百多亿甚至几十亿,彼此之间的极差达到了十几倍倍甚至几十倍,同一民族内部之间发展差异可见一斑。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主要少数民族聚居的5大自治区内部同一少数民族存在明显的发展差异外,在我国“大杂居、小聚居”民族分布特点下,同一少数民族在全国不同区域的发展差异也非常明显。从上述统计资料可以看出,分布在新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与内蒙古自治区内部的一些地市盟旗相比,大约排在内蒙古自治区所有盟旗中的中间位置,并与其后6个盟旗拉开了不小的差距。
  (二)中国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的相关性因素实证分析
  通过对上述民族间发展差异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可以很明显地发现,中国已经形成了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不同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和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以及散居于全国不同区域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多重差异格局。我国民族间关系这种复杂变化的新形态,对我国民族政策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解决多重差异性发展格局的民族问题,制定符合我国民族间关系新形态的针对性政策,需要把握我国民族间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的基本特点与形成原因。   1-我国民族间多重差异格局的基本特点。
  民族间发展差异体现了格局分布、原因生成、局面维持和结构支撑的多维性特点,这些特点使得我国多重差异格局形成了体系化布局。这一方面表明了我国民族间多重差异格局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给民族政策调整提供了针对性思路。
  差异格局分布的地域性。当地区发展差距与民族因素重叠在一起时,地区发展差距就会变成民族发展差距[6](P-39)。我国民族间发展差异表现出与区域发展差异高度一致的显著特点。首先,汉族聚居地区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差距已是由来已久。其次,在少数民族内部,民族间发展差异格局表现在城乡之间、中东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因此,我国民族间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也是多重地域发展格局,各民族间的发展是遍地开花,竞相争艳,层次鲜明。我国民族间发展的地域性差异为我国解决民族差距问题提供了地域协同的空间。
  差异原因生成的复杂性。我国民族间发展差距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呈现出差异原因的多重特征。其中既有历史性和政策性的,也有民族间的自身因素。民族关系原因的多重差异,决定了我国民族政策必须坚持差别化与协调性相互配合的综合政策体系。
  差异局面维持的长期性。只要民族长期存在,民族差异和民族发展差距也必然长期存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各民族自身的特点以及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发展差距的惯性影响等,民族间的发展差距在短时间内将难以消除,并将长期存在”[4](P-134-135)。尽管在中央政府的调控下,我国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差距总体逐渐缩小,但是少数民族内部差异却逐渐拉大,这决定了我国民族间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将是一个长期的民族现象。我国民族发展结构多重差异的特点需要在社会主义时期长期实行差别化的民族政策。但同时,正如前文所说,差别化民族政策并非万能,为了避免在差别化政策实施中带来民族间新的差异,加强差别化与协同性在民族政策新体系的建构中就显得十分必要。
  差异结构支撑的松散性。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民族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但是这种结构并没有板结化。一是我国现阶段民族间发展差距仍在中央的调控之下,中央政府拥有的最高权威在平衡和调节各民族协调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全国大市场的形成,民族间经济联系已经突破了地域限制,打破了各民族自给自足的经济社会结构,各民族发展没有形成传统封建社会生产方式下的固化和封闭局面。这就决定了我国多重差异的民族间发展格局是可解构的,并为民族政策的完善提供了实现的可能。
  2-我国民族间多重差异格局的主要原因。
  由于造成民族间发展差异的原因是多样的,在本次研究中,作者选取以下5个预设变量作为多重差异格局的实证分析变量,即市场容量、能源资源、劳动力、科学技术(R&D经费⑥)和资金规模。在此基础上,构建关于我国民族间发展多重差异格局因素分析的回归模型为:
  在研究中,笔者通过国家统计局以及31个省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选取2013年关于国内贸易、人口规模、资源能源、科技投入、财政收入相关数据⑦,经整理,运用stata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以下多元回归表:
  3-数据分析与解读
  由上述多元回归表显示,国内贸易对民族间发展差距影响最为显著(p<0-01),财政资金对民族间发展差距影响其次(p<0-05),科学技术对民族间发展差距存在明显影响(p<0-1),且三个变量对民族间发展差距都成正相关。在上述5个变量中人口规模和能源资源两个变量对民族间发展差距影响不显著(主要是在缩减少数民族与汉族地区发展差距方面没能发挥出少数民族地区廉价劳动力和资源能源丰富的比较优势⑧)。笔者分析,这是由于:
  (1)汉族地区利用雄厚的资金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购买能源资源,弥补了汉族地区在资源能源上的劣势。少数民族地区是资源能源主产区,能源资源除了本地区使用外,往往作为能源资源输出省。而根据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编撰发布的《2013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我国2013年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8-1%,这表明,我国东部汉族发达地区是主要的石油进口地区。
  (2)少数民族地区的能源资源存在价格劣势,且剩余储量难以开采,以至于民族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效益的难度加大。例如,长期以来,我国对煤炭实行低价政策,使得国内煤炭价格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在这种价格政策下,民族地区的能源资源没有形成市场化价格(定价)机制,以低价在国内间流通,从而使得少数民族地区没能通过凭借资源优势来缩减与汉族地区的发展差距。
  (3)人口规模对民族间发展差距影响不显著可能是因为汉族地区凭借相对先进的科学技术差距弥补了自身的劳动力成本较高的劣势,从而抵消了少数民族地区在缩减与汉族地区发展差距在廉价劳动力上的优势⑨。人口规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主要在于两条:提供劳动力和消费市场。但人口规模在民族间发展差距上影响不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第一,汉族地区通过科技优势抵消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廉价劳动力优势;第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总体落后,人们经济收入和购买能力低下,没能形成完全释放的消费市场以带动自身加快发展。
  笔者认为,虽然人口规模和资源能源两个变量在落后民族地区利用自身优势弥补和缩小与发达民族地区差异的作用在统计学意义上显示不显著,但这恰恰是因为发达民族地区利用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弥补自身劣势而相对削弱落后民族地区优势的结果。由于资金技术对民族间发展差距的扩大呈现明显显著的影响,因而作为资金技术影响的人口规模和资源两个要素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了民族间发展差距格局的形成于发章程。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基本明确,我国民族间发展格局的多重差异是由市场容量、人口规模、资源能源、技术水平和发展资金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完善我国民族关系新现象下的民族政策,需要在市场、劳动力、资源、技术和资金方面开发和构建差别化和协同性政策体系。   (三)中国民族间差别化政策开发分析
  从上述的分析论证来看,我国民族间发展差异存在着高度的复杂性,并且这种民族间发展差距将会长期存在下去。因此,必须从我国民族间发展多重差异的新现象出发,着力完善现行民族政策,以逐步缩小民族间发展差距,推进各民族协同平衡发展,从而促进民族有机整合、维持国家建构和国家统一。
  总体上看,我国民族间发展差异主要有三种,一是民族间的自然差异,包括居住地理环境、人口数量、民族心理与风俗文化上的不同等等。二是历史性差距,是指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各民族间的发展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三是民族间的政策性差异,这种差异是国家政策造成的各民族在发展水平和程度上的差距。由于自然性差异属于民族发展规律的范畴,遵循民族发展的自身规律,不可能人为的消除;而民族间发展的历史性差异正在国家差别化调控政策的引导下正逐步缩小,因此目前影响我国民族间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民族间的政策性差异难以解决。
  对于民族间发展的政策性差异的理解,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当前民族间发展的多重差异格局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差别化政策有关,差别化政策一方面在缩小民族间发展的历史性差距的同时,又人为地扩大了民族间的政策性差距。建国以后,我国民族政策长期实行差别化的照顾政策,其能够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从而有利于解决民族间的历史性发展差距。但在资源有限性的现实约束下,国家差别化政策的实施本身会带来民族间的政策性差异,这是我国目前统一口径的单向性差别化民族政策所难以克服和解决的。
  正如周平研究指出,中国族际整合主要是通过对相对于汉族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实施偏向于少数民族利益的照顾性政策来实现的。作者认为,这种方式是一种典型的“以差异处理差异”的思维。然而,“族际整合的本质,是协调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间的利益关系” [7](P-178)。因此,笔者以为,解决民族间的政策性差异,需要在差别化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民族间发展的协同性,将差别化与协同性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政策体系在兼顾各民族发展利益、调动各民族发展积极性以及缩小民族间历史发展差异和政策性差异的双项功能。
  从政策取向来看,一方面,差别化政策能够缩减民族间差距特别是弥补历史性发展差距,因此在我国各民族发展存在多重差异的情况下,不能减弱,应当继续实施对少数民族的优惠照顾政策。但我国长期以来推行的差别化照顾政策的逻辑思路主要是将所有少数民族当作一个整体与汉族相比较,实行的是一种针对相对于汉族以外的所有少数民族统一口径的差别照顾政策。这种民族政策没有注意到我国少数民族整体内部已经产生了多元差异的变化。因而,针对少数民族的差别化照顾政策应当作进一步细化,由同一差别化民族政策转向梯级差别化民族政策。具体来讲,可以尝试在少数民族内部实行差别化的民族政策,其政策设计如下:
  (1)在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实行差别化的民族政策,以支持少数民族生产发展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为原则,推行“造血式”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开发与扶贫方针。
  (2)对不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不同的照顾性政策。我国少数民族内部差异性已经相当明显,对所有少数民族实行统一口径的照顾政策不利于缩减不同少数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自治区在5个民族自治区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年GDP总值均超过1万亿,而西藏、宁夏等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却相对非常落后,宁夏国民生产总值仅有2000多亿,西藏甚至不到1千亿。因此,有必要对不同少数民族实行差别化的照顾性政策,以促进各少数民族协调发展,从而避免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因发展差距形成民族隔阂。
  (3)对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各州县实行阶梯性照顾政策。由于我国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在其内部各州县上的发展也非常明显,因此,在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实行差别化政策就显得非常重要。例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15个地市州中,GDP总量高的地市已经达到2000多亿(相当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部的地区生产总值),而发展落后的地市GDP却只有几十亿(塔城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在新疆15个地市中,经济社会发展发达地区(包括乌鲁木齐、伊利哈萨克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5个地市的GDP总值(约6786亿元)超过了落后地区10个地市(包括喀什、石河子、和田、塔城等地市)的GDP总值(约2610亿元)而且还多出2倍多。这不能不使我们联想到新疆暴恐势力或者“三股势力”大多发生在这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地区,因为在这些地区他们才会有生存和繁殖的土壤。因而,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的发展不平衡必须引起重视。反映在政策安排上,应当加大对同一民族地区内部经济社会发展严重落后地区的照顾政策,扶持其加快发展,赶上本民族发展轨道,避免因发展堕距而产生民族内部离心倾向。
  (4)对分居于全国各区域的同一少数民族实行差别化政策。实证数据表明,我国同一民族在不同地区分布的发展差异同样十分明显,东部沿海地区与西北内陆的同一少数民族在发展状况上同样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对此,必须在民族政策加以区分和区别对待。例如,分布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3年的GDP已经超过1000亿元,相比于内蒙古自治区的12个盟旗来讲,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于中间水平,高于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绰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兴安盟6个盟旗发展水平。对于这一现象,也应当实行不同的政策。
  (四)中国民族间协同性政策开发分析
  除了实行梯级差别化的民族政策外,另一方面,还应当加快构建基于地域协同基础上的市场、劳动力、资源、技术和资金五个要素协同的复合协同性民族政策。关于民族间发展的协同性,杨圣敏教授在对我国新疆等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后,提出了民族地区应大力推动参与式发展,强调少数民族要与汉族共同进行经济社会开发[8](P-76)。在这里,作者认为,参与式发展与协同性发展在思维上基本一致,但参与式发展仍然停留在汉族与整体少数民族发展差异的固有思维上,而协同性政策则强调汉族与少数民族间、不同少数民族间、同一少数民族内部地区间、不同分布区域的同一少数民族间的多重协同。同时,协同性政策在强调汉族与少数民族或者发达民族地区与落后民族地区共同开发经济社会的基础上也考虑到汉族或发达民族地区的合理利益,也就是说协同不是完全牺牲发达民族地区的发展利益,从而不因政策性差异影响发达民族地区的发展。   (1)民族间的地域协同
  民族间的地域协同是指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之间、不同分布地区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的协同,强调在中央政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下,使他们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发挥各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构建合作型的省际、市际、县际关系,为开展各民族间的要素协同提供良好的载体与合作基础。
  (2)民族间的要素协同
  市场差别与市场协同。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市场规模较小的问题,2013年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平均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为2483-25,全国23省平均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为14464-35B11,约为少数民族八省区的5-82倍。少数民族地区市场规模的狭小,十分不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应通过差别化政策导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扩大市场容量,一是在保护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施税收优惠,扩大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数量,以增强地区生产能力,形成民族地区商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二是刺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消费需求,应当通过照顾政策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健全农牧机械购买补贴制度等措施刺激少数民族地区的消费需求。三是健全发达省份援助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机制,加强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市场援建。同时,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大市场的联系,缩短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生产到全国发达地区的市场半径,以开拓少数民族产品的国内市场,形成市场互联、要素互通的市场协同体系。
  劳动力差别与劳动力协同。大力发展民族产业,适度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工资标准,增加农牧民经济收入,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应当大力提高少数民族劳动力科学文化素质,特别要增加职业技术学校数量,加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职业技术培训。健全鼓励汉族群众进入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商业经营、就业,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开发等。建立各民族间劳动力自由流通体系,构建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推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通过全国劳动力市场合同引进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劳动力机制,从而汇集全国各地、各民族劳动力,弥补本地民族劳动力规模不足问题。同时,要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逐步实现外来劳动人口与当地民族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各民族人口逐渐融合、减少矛盾。此外,要加强援助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度以及完善民族间人才交流制度,实现优秀人才在各民族间交替贡献。
  资源差别与资源协同。提高少数民族资源能源输出的交易价格,适度降低少数民族引进汉族地区资源的交易价格(中间的差价可由国家财政调节),实现资源互补互通。健全资源能源交通运输体系,降低资源能源运输成本。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新能源的开发(如新疆、内蒙古自治区的风能、西藏的地热能等等),在新能源开发过程中,建立发达省区技术、资金参与开发与利益分享机制。
  技术差别与技术协同。完善国内发达地区技术转让制度,鼓励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投资生产和研发。增加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分配,加强各民族间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企业之间的科研合作与成果共享。
  资本差别与资本协同。针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是实行财政分权制度的多民族国家缓和民族矛盾、缩小地区差别的重要手段[9](P-75)。因而,需要加大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健全中央对少数民族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创新融资机制,健全吸引发达省份在民族地区项目开发中的资金支持与利益分红制度。完善省级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发达省区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梯级差别化与复合协同性民族政策,在政策设计思路上,兼顾了各民族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要求,实现了民族政策在解构民族间发展多重差异格局的多重平衡。梯级差别化导向在侧重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整体照顾性的同时,又针对少数民族已经形成明显内部差异的情况实行少数民族内部的差别化政策,以促进少数民族内部的平衡发展。复合协同性导向侧重于不同民族间(主要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发展利益的协调,主要考虑汉族地区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中利益损失的适度补贴,从而有利于保证各民族相互扶持的积极性和长期性。同时复合协同性政策不仅在资金、技术、市场、劳动力和资源方面实现了要素协同,而且也推动了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之间、不同分布地区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的地域协同,从而有利于实现民族间平衡与协同,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三、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间已经形成了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之间、不同分布地区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多重差异格局。这一格局的形成,使得我国民族间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也对我国现行民族政策提出了完善与改进的要求。
  反思我国目前的民族政策,可以发现,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以统一口径的单向性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差别化民族政策,虽然有利于减少民族间的历史性发展差异,但同时也会带来并扩大民族间的政策性差异。运用“差别处理差别”的方法并不能有效解决我国已经形成的多重差异民族间发展格局问题。解决我国民族间多重发展差异,需要在正确认识差异格局产生原因及其基本特点的基础上构建梯级差别化与复合协同性的综合政策体系。经过数据统计与实证观测,可以发现,市场容量、人口规模、资源能源、技术水平和发展资金对民族间发展差异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解释力。因而,在继续实行并细化差别化民族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同一少数民族地区内部之间、不同分布区域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在市场、劳动力、资源、技术和资金领域的梯级差别化与符合协同性政策相互贯通,从而达致民族政策解构民族间发展多重差异格局的多重平衡,进而有效减少民族间发展差异,促进民族整合、国家建构与维护国家统一。
  注释:   ①Glazer,N and D.P.Moynihan,eds.,Ethnicity,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5,5-转引自马戎《关于民族研究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134页。
  ②Horowitz, Donald L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pp657-680-转引自马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与族际交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版,第60页。
  ③截止到2015年5月12日(本文定稿之日),2014年各省数据尚未公布或者数据不全,因此,本次研究所选面板数据截止2013年。
  ④由于5大自治区间国民生产总值绝对数字较大,为方便方差和标准差计算后更趋合理,因此,在计算方差和标准差时,作者将各民族自治区的GDP值缩小1000倍,并进行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⑤西藏地区由于缺乏资料,不能对西藏自治区进行内部差异比较和实证分析,因此在本次研究中对西藏只做省级差异比较,不做民族地区内部差异比较分析。
  ⑥R&D,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指标,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发展水平的指标,包括研究与试验(R&D)经费和研究与试验(R&D)经费投入强度两个具体指标。研究与试验(R&D)经费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本次研究采用研究与试验(R&D)经费指标作为变量。获取R&D的更多内容,可进一步参考: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dpcgb/ qgkjjftrtjgb/201410/t20141023_628330.html。
  ⑦数据来源与构成说明:在笔者选取的5个量化指标中,人口规模、资源能源和科技投入(R&D)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内贸易、财政资金数据来源于31省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人口规模按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选取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加总,资源能源指标由煤炭、石油、天然气、铁矿4种常用资源能源的储量加总构成。
  ⑧作者认为,虽然并不是每个少数民族地区资源能源都比汉族地区丰都,但总体上讲,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能源总量明显高于汉族地区,从这一点上看,少数民族地区在资源富集上比汉族地区占据比较优势地位。
  ⑨作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总人口规模没有汉族地区大,从这个层面上看,少数民族的劳动力优势主要在于其廉价性。
  ⑩作者认为,所谓民族间发展的政策性差异,主要是指国家通过倾斜性的差别化民族政策,在汉族与少数民族间实行资源转移,以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追赶。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全国的资源是有限并且趋于常量,所以单项倾向性的照顾性民族政策实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发达省区的利益损失。在这个过程中,差别化民族政策在弥补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历史发展差距的同时又在实际中制造了一种差异。只是由于目前我国汉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少数民族地区,因此这种资源转移带来的利益损失并不显现化,而被隐蔽化了,这种影子差异会影响汉族地区的未来发展。
  B11少数民族八省区是指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5个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人口占较大比例的云南、贵州、青海三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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