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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专业化趋势下高校辅导员岗位分类与设置研究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和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高校学生工作边界不断拓展,职能不断增加,分工不断细化。但是学校机构设置较为滞后,人员编制过少,使得辅导员兼职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范围过宽、工作半径过大、工作负担过重”问题日益凸显。为此,部分高校和相关专家、学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探索辅导员岗位的科学分类和按需设置,使辅导员在多项工作齐头并进的同时扩大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空间,以提升自我成就感和社会认同度。
  一、职业化专业化背景下,辅导员岗位分类与设置的必要性
  按照社会分工理论和职业发展规律,职业化、专业化是现代社会职业发展的需要和趋势,工作细分并进行专业化发展,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普遍法则,辅导员岗位的分类设置恰恰是顺应这种社会职业发展规律。
  1.有利于提高高校德育的实效性
  目前,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大学生在思想、学业、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比过去都增加了,这就要求辅导员必须树立终身学习和创新观念,在专业化发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知识结构,根据形势的变化为学生提供正确的人生指导和帮助,全面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2.有利于辅导员专家化水平提升
  辅导员工作细化分类,才能为其提供“像高校中其他专业教师一样具有培育专家、成长为专家的环境和条件”。但是目前,高校辅导员因繁杂的事务工作,练就了“万金油”般的本领,一旦辅导员离职,其所经办的各项工作均会出现断层。而通过专门岗位的设置,可以实现某一项专门性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的可持续传递,使辅导员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同时也可使辅导员术业有专攻,准确把握某一类学生工作的规律,成为辅导员该职业领域的专家,在职称晋升上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辅导员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
  3.有利于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
  在2012年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自我压力、工作认同与职业化意愿调查中,年龄在25岁以下的辅导员占43%,年龄在25-30岁的占49%;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到2年的占51%,工作5-10年的仅占19%。辅导员队伍整体结构过于年轻、从业时间较短、工作经验缺失,使得辅导员队伍面临诸多发展瓶颈。调查显示,36%的被调查者希望个人职业发展有更明确的通道。辅导员岗位的分类与设置可以对每位辅导员有清晰的定位,帮助其在专业目标、岗位目标和职级目标等方面找到发展轨迹,以职业化的内部调整让辅导员充满信心地、踏实地在岗位中得到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加辅导员的职业魅力和吸引力,赢得学生和社会的认可,逐步改变“辅导员岗位成为一个暂缓就业压力和更换工作岗位的跳板”的现状
  二、职业化专业化背景下,辅导员岗位分类的建议
  1.辅导员岗位分类依据
  国内相关研究认为高校辅导员职业划分标准可以有两种取向:工作取向和学理取向。如有人建议“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尝试在学生社区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辅导、形势与政策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研究生思想政治辅导等方面配备专业化的辅导员”。“学理取向是根据学理上所认定的专业的生存条件来决定辅导员专业的划分标准。专业生存的条件就是必须拥有一套系统的专业理论,专业理论是职业进一步被认可为专业的理论依据。”由于目前国内并没有真正的辅导员专业,且辅导员工作与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学科知识交叉较多,故本文不采用学理取向对辅导员岗位进行分类。
  2.辅导员岗位分类建议
  (1)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工作”。《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明确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思想政治教育是辅导员工作的主体,需要所有辅导员必须熟练掌握和拥有工作技巧的一项核心工作。所以进行辅导员岗位分类与设置不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单独作为“基本工作”,是每个岗位的辅导员都需承担的工作,具体包括学生走访谈心、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各类活动的学生组织、新生军训、学生公寓管理等。
  (2)按工作内容进行“专门工作”的分类。“专门工作”即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外辅导员需承担的专业性强、工作内容整体度高的工作,如学生就业工作、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团学工作、学生事务管理等,这些都是能够给予辅导员专业发展空间的专门性工作。辅导员在承担“基本工作”的同时,根据个人能力和专业方向选择承担一项“专门工作”,为全学院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专门工作”可根据学校对应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如学生就业工作、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等。岗位划分得越细致,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将越高。
  三、职业化专业化背景下,辅导员岗位设置的建议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岗位分类只解决了专业方向的问题,如果要畅通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的路径,还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确保辅导员有发展空间。
  下面以一个大型学院(4000人以上)为例,构建设计方案,中、小型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删减部分岗位。
  1.机构设置
  根据前文的岗位分类,现设院级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就业指导办公室、心理指导中心和分团委,均隶属于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为虚设机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小组组长。   2.岗位设置
  党务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就业指导办公室:设中心主任1名,就业指导教师岗位按照学生人数1200:1核定。
  心理指导中心:设中心主任1名,可配备兼职心理辅导老师。
  分团委:设分团委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1-3名。
  3.配套政策
  所设机构为正科级机构,由学院、学校共同核定科级岗位职数,需设定严格的考核条例,在专兼职辅导员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聘为正科职、副科职。专兼职人员依旧由学院管理,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
  因为岗位设置与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对应,所以作为专门性人才的辅导员应具有优先应聘和提拔为校级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条件,这样才能畅通辅导员从副科职、正科职直至副处职、正处职的干部晋升渠道。在“专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一定学术能力的辅导员可担任学校相应课程的授课老师,并通过考核、评定进入专职教师序列,或与专职教师同等享受职称评定权利。
  四、辅导员岗位分类与设置所需的相关保障
  1.从改革学生工作体制着手推动学院机构设置改革
  国内学者赵厚均、李政、刘一飞认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是以学生事务及其管理在高等教育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专门设置的机构、职业化的工作岗位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等为标志的。”所以,学生工作要根据新形势、新需要进行体制创新。从校级层面看,必须实行与岗位设置相应的学生工作体制,激发学院活力,激励辅导员全身心投入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学生工作实现科学化发展。
  2.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和激励机制
  辅导员工作岗位的划分势必会因工作内容的不同造成工作量不同,这就要学院和学校充分重视考评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制定科学的考评办法,以信度、效度为基准,设计全面、科学、动态性的评价标准。
  3.健全辅导员教育培训体系
  从长远发展来看,辅导员岗位分类设置后更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人员担任辅导员,这就需注重辅导员的日常培训和在职培训。除日常工作培训外,需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辅导员读博士、出国深造、学习访问等,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或通过社会实践、岗位轮转、挂职锻炼等方式,提升辅导员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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