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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支持广西农业企业“走向东盟”风险分析与防范

  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加快了广西与东盟的经贸往来。广西作为连接中国和东盟各国的桥梁纽带,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农业区位优势,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农业贸易产业合作。如何利用保险机制化解广西农业“走向东盟”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命题。
  一、保险支持广西农业“走向东盟”发展现状
  保险支持广西农业“走向东盟”可以细分为两类,其一是保障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风险的农业保险,其二是保障农产品出口的出口信用保险。
  (一)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广西保险业全面加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力度,加大规范农险经营管理,具体来说一是保费规模显著提高,2014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89%,二是服务领域不断扩大,三是受益农户快速增加。自2010~2014这5年期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成倍增长,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由2010年7454万元增长至2014年49748万元,增长接近7倍,增速明显。近5年来,广西农业保险保费收支变化差异较明显,2010年农业保险收支大体相当,2013年农业保险支出较少,该年有所盈余,农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但是2014年的农业保险保费虽然仍有盈余,但是扣除管理费等费用之后,盈余的数额较2013年相比是下降的。虽然农业保险保费呈几何倍数增加,但是其在非寿险保险业务中的占比还是非常少的,2014年增长至3.54%,这个比例相较于车险等其他非寿险业务来说,还是微乎其微的。这也意味着,其一,农民的投保、参保意识还不够强烈,其二,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其三,农业保险多为政策性保险,在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角度,农业保险赔付率过高,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大多数公司对于农业保险产品的供给不够。
  (二)广西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现状
  广西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较晚,发展前景和趋势良好,但是其市场份额极小。中国信保南宁营业部于2008年在南宁挂牌,在此之前,广西几乎没有出口信用保险。经过7年的发展,2008年出口信用保险实现了零的突破,出口信用保险占广西非寿险公司市场份额为0.1%。2014年市场份额达到0.8%,但是市场份额仍未突破1%,在非寿险市场中微乎其微。虽然出口信用保险保持增长趋势,且增速明显,但是,其市场份额极小,且发展较不稳定。
  近年来,随着国十条的出台,保险支持“农业走出去”问题日益得到关注,广西区通过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有力地支持了广西农业“走向东盟”战略的实施。从2008年广西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障金额实现1亿美元的突破以来,其呈现了以高速模式发展的状况,截至2014年,已增长至18.2亿美元,且占同年广西一般贸易出口额49.8亿美元的36.5%,出口信用渗透率较高其逐年稳步上升。
  二、保险支持广西农业“走向东盟”存在问题
  (一)广西政府对农产品出口的保险支持力度不够
  广西农业“走向东盟”的大多数农业企业投资金额较大、投资期较长。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气候影响因素大。农业产品深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较长对农业技术的水平要求较高。两国汇率的变动及其他因素都影响农产品价格。广西农业在“走向东盟”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基于此,迫切需要相关保险产品对企业遭受的风险进行保障。目前,中国信保南宁营业部暂时没有针对广西农业“走向东盟”的险种,几乎没有办法保障农业企业“走向东盟”的风险。尤其是,在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走出去”的作用的时候,广西政府并没有积极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其次,关于广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其也只是大政方针,具体指向性不明显,尤其缺乏对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然后,广西政府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专项资金投入不够,不能保证广西企业出口贸易的投保需求和融资需求。总的来说,广西政府对农业“走向东盟”过程中的保险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
  (二)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缺乏资金,信用担保阻碍大
  目前,广西保险业的发展还远远不能适应海外投资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走向东盟”农业企业获得的资金支持力度还不够。广西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少。银行等信贷机构对农业企业的准贷门槛较高。且贷款手续非常麻烦,投入与贷款金额不成正比,因此很多企业放弃贷款。且信用担保己经成为阻碍广西农业企业开拓东盟市场的重大因素之一。尽管可根据国家最新政策降低担保抵押比例,但仍存在审批时间过长,手续繁琐等问题。这不仅使企业的经营成本上升,而且严重影响了广西农业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三)缺少针对广西农业“走向东盟”的保险产品
  中国信保南宁营业部和广西人保财险目前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产品大多数都是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为主,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达到36.5%。但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只使用于出口产品全部或部分在中国生产或制造,这对于具有回收期厂的农业出口项目来说还是不足以适用的。尤其是目前来说,对于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农业合作项目的险种几乎没有,没有办法保障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及产品加工项目。其次,对于广西农业“走出去”的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还不够。最后,对于产品的宣传也不到位,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认识受到局限,不能很好的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企业境外投资规避风险。
  三、广西农业“走向东盟”面临风险
  (一)国家风险层面
  国家风险是广西农业“走向东盟”所面临的基本风险之一。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交往中,由国家政府控制给国外债权人(出口商、银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②。简而言之,当政府控制下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控制事件造成的损失,才能够称之为发生了国家风险。具体来说,广西农业“走向东盟”过程中容易产生国家风险的国家主要有老挝、菲律宾等国。这些国家战争频繁、政治稳定性较差,政府经济较不稳定,易对一个公司产生威胁,迫使其违约。国家风险的直接受害者不仅只是国外银行,国家风险发生还可能损害国外农产品进出口商或海外农业企业投资者的利益。   (二)经济风险层面
  经济风险对市场经济国家来说都不陌生,这里所说的经济风险是指广西农业“走向东盟”过程中有关经济的系统或非系统风险。
  针对广西农业企业“走向东盟”的实际情况,其经济风险主要指农产品出口商能否按时支付贸易额的风险。其次是当发生对外农业投资失败时,被保险人能否收回投资的风险,具体分为以下三种风险。
  一般而言,宏观经济风险是指两国之间,长期经济交往的变化以及两个国家各自的经济稳定状况。在东盟十国中,例如新加坡,其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反映该国整体的偿付能力强,其宏观经济风险较小。再如缅甸、柬埔寨等国,其宏观经济环境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境外投资者的经营风险,使其难以准确预测该企业当年的收益,不利于企业做短期规划。因此,宏观经济风险主要受宏观经济业绩的影响。
  交易风险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风险。广西农业“走向东盟”过程中面临的交易风险主要是广西农产品出口补贴的变化。出口补贴影响广西农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广西农业企业可以通过出口补贴的多少来计算当年的经营成本。出口补贴较少则不利于广西农业企业进行对外贸易,相反,则有利于广西农业企业在东盟进行投资和贸易往来。
  汇率风险对于国际贸易影响较大。两国之间汇率变化频繁,对出口企业的利益影响颇大。广西农业企业在东盟投资设厂,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多数使用当地货币作为工具。两国之间汇率波动差别大,容易使企业利润减少,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与稳定。进一步影响广西农业企业走向东盟的步伐,不利于国与国之间的友好经贸往来。近年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趋势,促使广西农业出口具备贸易优势。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上升进一步促进了广西农业“走向东盟”。
  (三)信用风险层面
  广西农业企业在“走向东盟”过程中,除了面对外在的国家风险和经济风险,还经受着经贸国家之间是否愿意或是否有能力履行契约的风险。与国内企业经营相比,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广西与东盟相距较远,存在地域差距,易产生监管不到位,人员配置不健全的问题。其次,受两国法律制度的影响,广西农业企业在中国和东盟投资国均受到法律约束。加之,在外投资企业对当地法律的不熟悉,若产生经济纠纷,则会使企业处于不利地位。最后,广西农业企业在“走向东盟”过程中受多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与投资所在国差异较大。在广西农业企业不断“走出去”过程中,“走向东盟”的广西企业自身也存在较多的信用问题。
  四、保险支持广西农业“走向东盟”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建立“三位一体”协调机构,统筹广西区政策性保险发展
  随着广西“走出去”规模的扩大,广西农业“走向东盟”也呈现一种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广西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及国内成功的经验,在对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上,适时考虑设立广西农业“走向东盟”风险管理部门。其主要有广西政府、广西保监局、中国银行统筹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和“走向东盟”海外市场的农业贸易交易。主要依靠广西财政厅对相关部门提供财政补贴,依靠广西保监局加强监管,依靠中国银行进行融资。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针对性对广西农业“走向东盟”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保险服务
  强化保险的服务功能,完善海外投资保险服务。目前来说,广西大多数农业企业海外投资经验不足,投资能力较差。广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较少,大多数企业品牌知名度不高。加上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大多数企业的信用在国外市场得不到认可。因此,在国外市场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颇大。如果广西农业企业在国外融资的过程中有中国信保的支持,其在国外的融资可能性就可以大大提高。因此应扩大广西农业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商业信贷资源。要进一步完善为农业企业跨国经营提供的信用担保制度。大力加强保险公司同农业企业的联合与相互融合。对符合扶优条件的企业,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国信保要尽可能为这类企业在海外的直接和间接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如提供融资担保等等。
  (三)创新设计广西农业“走向东盟”的保险产品
  农业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可以使用的风险控制工具来达到风险抑制、风险转移、风险分散等目标,其中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措施是通过运用保险的手段来分散风险。但目前来说,广西政府对于广西农业“走向东盟”的保险产品仍然有限,不足以满足很多农业企业的需要。目前农业企业“走出去”中购买的保险主要有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广西政府应联合中国信保南宁营业部和广西人保财险设计专门针对广西农业企业“走向东盟”的保险产品,主要以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为设计方向,结合农业保险的相关特性设计保险产品。
  (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专业机构,支持设立专业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出口信用保险由于其风险大且难以控制,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支持和参与办理。但是,今年来中国经济增长迅猛,对外出口贸易额不断扩大,中国信保在应对激烈的贸易摩擦过程中,稍显力不从心。因此应该适当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专业机构,支持设立专业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委托私营保险机构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其风险由政府承担。既能体现国家支持,又充分利用私营保险机构的经营机制优势和效率。更好地为广西农业“走向东盟”提供保险支持。
  注释
  {1}此处所提的系统性风险是指所有农业“走出去”风险标的之间的风险具有高度相关性。即某种风险发生会使所有标的都会遭受不同程度或同样损失,这样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将是大面积的、巨大的。
  {2}陈伟,熊启泉.中国农业“走出去“面临的国家风险及其防范[J].农村经济,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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