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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与尼泊尔旅游合作发展分析及对策研究

  一、引言
  跨境旅游合作是指拥有共同边境线的国家或地区间,为了加强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展旅游资源共享,旅游产品共同开发,旅游市场共同开拓,旅游行业共同管理以及旅游人才共同培养所进行的国际间旅游合作。国外关于跨境旅游合作的文献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出现,国内的跨境旅游合作也已开展,但大多处在初级阶段,这方面的问题研究也还在起步阶段,研究地点也多偏重于研究云南、广西、黑龙江等地区。例如,程大兴(2011)对广西与越南的跨境旅游合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李兰月(2014)对中泰两国跨境趋于旅游合作做了设想等。有关西藏的跨境旅游研究比较少见,以研究入境旅游居多,如,李娟(2015)利用国外网站上的热门词汇分析西藏旅游入境热点。
  二、西藏与尼泊尔跨境旅游合作的必要性
  (一)促进西藏与尼泊尔经济发展的需要
  西藏处于我国西南边陲,与国家政治文化中心相距较远。又由于其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薄弱的生态环境,第一、二产业的发展较慢。尼泊尔是处于山区内陆的农业国,全国有80%以上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两地要寻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启动点”,加快经济增长速度。旅游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大产业,可以有效带动其他产业快速增长,并带动就业。具有投资少,带动强,见效快的特点,特别是目前旅游业被认为是零排放产业,对环境的污染比较小。
  (二)保证旅游开发的合理性和全面性
  西藏与尼泊尔边境线处具有一部分相近的旅游资源,单从行政区划上进行的旅游开发,相比于资源总体是片面的、局部的,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和利用,旅游资源的潜能得不到完全的发挥。跨境旅游合作便于从资源的整体方面规划旅游线路,在兼顾两国利益的同时,保证资源最优化。
  (三)我国对外战略的需要
  在当今世界格局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发展进程中,国际形势也在发生复杂的变化,各种政治力量角逐下使得区域合作进一步受到重视。中国与尼泊尔自古就有着良好的交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加强与尼泊尔的友好合作关系,扩大双方利益,实现共同繁荣。这不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而且也将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做出贡献。旅游作为民间外交,通过游客在两国间的流动有助于文化、信息的传播,促进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和共同发展。
  三、西藏与尼泊尔旅游合作历史进程
  西藏作为历史上南方丝绸之路、唐蕃古道、茶马古道段的重要参与者,自古以来就与尼泊尔有着友好的交往。两国人民间深厚的友谊以及两国文化的长期交汇与融合是开展旅游合作的基础。1955年8月,中国与尼泊尔建交后一直将旅游作为关注的焦点。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同志在参观美国航空公司总局和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谈话就指出:“要开辟到拉萨的旅游航线。外国人对拉萨感兴趣。到尼泊尔的游客也可以到拉萨来。这样做,尼泊尔会高兴”。以此为契机,中尼人民联合建造的“珠峰跨国旅游区”内容和发展就此形成。1987年,拉萨至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的航线首次开通,大大缩短了来往于西藏与尼泊尔的时间。2001年11月,我国国家旅游局驻尼泊尔办事处正式成立,同时,中尼双方正式签署了《关于中国公民赴尼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这为两国公民自费去对方国家旅游提供了法律保障。2002年7月,时任尼泊尔国王贾南德拉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正式签署了关于加强尼泊尔同中国西藏的社会经济合作的协议。2003年8月,尼泊尔政府放宽旅游签证服务,推出所有在尼泊尔逗留三天以上的旅游者均可以获得免费签证的政策。同时,来自中国的游客还将获得入境免费签证待遇。2005年5月,拉萨至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客运直通车开通。同年9月,中国西藏一尼泊尔旅游联合协调委员会的西藏自治区代表和尼泊尔代表签署了第二次备忘录,其中就开放口岸问题、开通加德满都一拉萨一成都航线问题、基础接待设施改善问题、跨国旅游投诉及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协议。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2011年,在中国举办尼泊尔旅游年,至此西藏与尼泊尔旅游合作已经进入到快读发展的阶段。
  四、边境旅游合作条件与现状
  (一)良好的区位条件
  西藏与南亚国家拥有长达4000余公里的边境线,由于边境线上的高原、大山作用,形成数百条自然通道。据相关统计,本区通往南亚的通道有312条,而其中就有184条通往尼泊尔,并以此形成了边贸市场、口岸和边贸点。西藏与尼泊尔现已开放包括樟木、普兰、吉隆等五个边境口岸。近年来,青藏铁路通车,公路改造维修等也为两国间游客往来创造了条件。
  (二)具有丰富和互补的旅游资源
  西藏与尼泊尔分属喜马拉雅山脉两侧,自然风光迥异。西藏境内拥有是世界级的冰川、湖泊等冷峻景观资源,而尼泊尔境内则呈现草木葱笼、风景秀丽的景象。另外,两地的旅游时间高度互补。尼泊尔的旅游黄金季节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与此相反,西藏黄金季节在4月至10月之间,方便游客跨境旅游,直接和间接推动两地旅游发展。
  (三)基础设施不完善、旅游合作开发不足
  尽管西藏与尼泊尔跨境旅游已经有了一些发展,但还处于初步阶段,重点表现在边境地区大部分县、镇一级基础设施落后,五个口岸中樟木是唯一通公路的口岸,其余边境道路品极差,路面颠簸,不满足车辆通行需要。另外,通信、网络等设施配套不足,为游客带来不便。另外,企业作为旅游合作主体作用没有发挥作用,不注重边境沿线的旅游资源开发,没有形成完整的产品线路开发,未打造出有影响力的旅游资源。   五、加强边境旅游合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住国家政策机遇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明确提出了“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的地缘优势和比较优势,将西藏建设成推进“一带一路”战略面向尼泊尔乃至南亚的辐射中心。2016年4月,《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构建国家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提升自治区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加以培育壮大,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二)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限制旅游业发展的最大因素,公路交通不够便捷,造成运输成本高,运输时间长的障碍。此外,还应加强对旅游配套设施,如餐馆、酒店、医院、通信设备的建设。另外,还应在旅游旺季加开两地互通航线,加强多方位交通联系。
  (三)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旅游企业作为旅游市场的主体,在其做大做强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规范的旅游市场,规划合理的旅游路线,打造多样的旅游产品,进而促进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因此,给予旅游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在借款上给予一定年限内免息的政策,可以扶持企业快速发展。并且带动旅游企业向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食宿等综合性发展。督促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实施良性的兼并,形成跨区域、跨国的旅游公司。
  (四)强调当地人的参与性
  当地人在生态旅游的活动中扮演者至关重要的作用。旅游不仅包括旅游者对目的地自然环境的欣赏,还包括在与当地人的交流中,领会当地人的特有文化,增强对世界上民族间文化多样性的认同感与尊重。此外,当地人对于生活环境的保护的认识增强和参加旅游产业活动,一方面可以减轻他们对于自然环境的压力,另一方面,作为生态旅游中文化组成的一部分可以收获经济收益。
  (五)建立合理的营销模式和完善的营销系统
  世界上大多数成功营销的案例都是与大力发扬当地特色的文化有关。西藏与尼泊尔都拥有独特、纷繁复杂的文化,内容涉及当地居民的吃穿住行、宗教、建筑、节庆等方方面面。旅游部门应采取文化营销的模式,将这些特有的文化与旅游产品结合起来,既达到了文化传播的作用,又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采用网络营销的手段。建立内容详实,及时更新的旅游宣传网站。并配合完善的旅游咨询销售体系,建立覆盖面广的店面,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购买等服务。另外,集中专业人才,编纂旅游手册,在飞机场、火车站凭票免费领取,为旅游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提升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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