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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近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研究

  1导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充分暴露出一些金融企业在金融创新、经营管理中采取了种种不诚信行为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最终损失却由普通民众、社会来承担,凸显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牢固树立和坚持诚信金融文化的必要性,表明了金融创新应扎根于诚信金融文化的重要性。
  诚信文化发轫于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延伸发展,成为影响主体行为、构建社会秩序的重要道德范畴,对中国经济、社会行为与制度演进有深远影响。金融业作为经济的核心,以货币、信用为根本,立足于诚信社会的根基,与诚信文化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和需求性。诚信金融文化融合传统诚信文化与金融实践的特性,于明清金融革命中衍生发展成形,并反过来指导金融实践特别是以晋商票号为代表的微观金融主体行为,催生了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金融制度创新,形成金融实践提炼总结金融文化,金融文化影响指导金融实践的传导闭环。金融制度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核心内涵之一,文化因素对金融制度创新是显著的。
  本文首先梳理了诚信文化的起源、与儒家思想的关系,探讨了诚信文化与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继而指出了诚信金融文化的内涵要素。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了近代金融机构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三方面重要制度创新,即金融机构内的股份制与公司治理机制创新、客户信用为先的信贷制度创新、金融机构间的信约公履制度创新。最后,指出了诚信金融文化对当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三方面启示。
  2诚信金融文化的核心内涵
  2.1儒家思想与诚信文化
  “诚信”一词最早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盟誓,盟誓是人类进行自我约束的最初形态。人类早期的“信”观念建立在人对神的信赖基础之上,来源于对神或天的恭敬虔诚态度。如《尚书?太甲下》“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此时的诚信指虔诚,对神要诚实、守信。后来向人际关系转化,同时指向对人的态度。春秋时期,儒家思想将“信”作为五常之一,与仁、义、礼、智共同成为约束人的重要道德范畴。
  在儒家思想中,诚信是道德规范、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是安身立命之根本。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车?r,小车无车?,其何以行之哉”资料来源:《论语?泰伯》。,曾子在《论语?学而》中也提出“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资料来源:《论语?学而》。讲的都是诚信的原则,《孟子?离娄上》提出“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中庸》更是将诚信本体化:“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即认为“诚”是天的属性,“人之道”是对“诚”的追求。周敦颐也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资料来源:《通书》。宋代理学使诚信文化进一步成熟化。朱熹提出一个由内至外,由小至大的为道之序:格物、至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意是重要内容。诚信文化一脉传承。
  诚信有两重含义:一是主观的行为态度,即现在所说的诚。含义是为人诚实守信。反之为无诚信。此时,诚是诚实,信是守信,也是诚实。二是客观的人际关系体系,即现在所说的信。含义是人们相互信任。反之称为这个社会缺乏诚信。此时,诚是诚实,信是信任。诚是因,信是果,也是目标。
  诚信文化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诚信成为人们立身立业不可缺少的环节。人是社会性动物,基本存在方式是群。结成群的前提就是合作、相互信任。人的本性中如果没有诚信元素,将无从立足于大自然。而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交往的频度、深度、广度大大扩展,决定了社会交往对诚信文化的高依赖度,否则,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很难承受。
  2.2诚信文化与金融体系的适应性
  金融体系作为货币与信用的综合,服务于商业活动,更是与诚信文化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和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内容。
  第一,信用体系的根本在于诚信。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和“贷”的关系。信用实际上是以偿还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是与商品经济和货币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借贷行为之所以发生,借方之所以能借得到贷方的一笔钱或一批货物,大部分是因为对方对你的信任,因此,“信”是信用建立的本源,人与人之间、群体、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根本在于诚信。
  第二,货币的一般等价物和财富储藏属性决定了金融体系对诚信文化的天然需求。货币不同一般商品,具有一般等价物属性,具有交换任意商品的功能属性,在便利交易的同时也决定了自身的高流动性。而且,货币具有财富储藏属性,是财富分配、调剂、跨时空转移的介质,比一般商品更具社会影响。因此,金融作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行为,对诚信的依赖度远超一般信用行为。当个体间的金融行为扩散至整个社会群体,形成金融体系时,其对整个社会的诚信文化有天然需求。
  第三,金融体系的风险约束严重依赖于诚信文化。金融体系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款方在期限到期时能否如期全额归还本金和利息,这就要求借款人切实具有诚信。此外,金融体系的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单个个体的非诚信行为可能影响传染其他个体,继而诱发大范围的信用违约。因此,金融体系的风险约束特别是信用风险的管理严重依赖于金融主体遵循诚信文化。   2.3诚信金融文化的核心内涵
  金融文化,是与金融业相关的人的行为,是主导着金融活动过程中的金融精神,反映为金融理念、金融习惯、金融行为。金融文化源于金融实践,随着金融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没有金融实践,产生不了金融文化。中国金融文化的真正起步是明末清初以后,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而逐步产生的,其主要内容即是诚信、以义制利、和谐、谨慎、创新等。
  诚信金融文化是指金融机构、金融业在金融活动中始终秉承诚信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这种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成为金融机构、金融体系的核心根基,在行为和实践中充分体现。
  诚信金融文化的核心内涵包括以下四部分。
  第一,诚信是金融活动的根本准则和前提要求。金融机构在对内经营管理、对外竞争合作、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始终把诚信视为根本和前提,视信用为生命,只有在不违背诚信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追求其他,比如利。近代金融机构始终把诚信作为首要根本,清末,优秀晋商的代表乔家大院的乔致庸就对信义与利润作过次序排队:那就是“首重信,次讲义,第三才是利”。在金融活动开展过程中,诚信准则一以贯之。
  第二,诚信是金融服务及产品的核心内涵。在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过程中,诚信既应是对创新行为的规范要求,更应是金融新服务、新产品的核心要素。近代,票号在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中绝不敢有丝毫欺诈,汇兑、贷款、代理等业务始终从客户的利益出发,力求最大满足客户需求,以“诚”感动客户,赢得信任。
  第三,诚信是对金融主体的本质要求。诚信金融文化要求金融主体真诚待人,信义为重。近代,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坚持诚信无欺,礼貌待客,诚实守信者可成为“相与”,世代友好;山西票号还要求入店徒弟们必须牢记:“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博嫉恨,喜辛苦,戒奢华。”[1]首要是重信义。清代“平遥票号创设于道光初年……,能以久存发达者,实因抱信义勤俭之宗旨”。[2]连近代著名思想家梁启超也给予“晋商笃守信用”的礼赞。
  第四,诚信是金融制度机制创新的重要出发点。金融制度机制创新始于诚信,在制度设计要素上充分将诚信文化融入,将其作为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近代金融机构在股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客户服务机制、同业合作机制等方面基于诚信进行了特色化设计。
  3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近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理论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所谓“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所谓“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又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近代,金融体系中政府力量相对薄弱,政府行为较少,市场主体力量相对强,近代金融制度创新更多是以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以票号为代表的近代金融机构基于诚信金融文化在股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客户服务机制、同业合作机制等方面开展的多种制度创新。
  3.1股份制与公司治理机制创新
  3.1.1股份制创新
  在明末清初,中国已有一些商业企业和金融机构,采取了股份制进行了资本筹集,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经营权授权给其聘用的大掌柜掌控。这种股份制与西方的股份制比较有很大的不同,其基本内容主要是银股与身股结合。人身股机制,即从大掌柜(总经理)到业务骨干,根据能力大小、所在岗位、业绩贡献等确定某掌柜或某伙计股份若干,企业业务骨干的劳动作为资本而“顶股”,叫“人身股”,与货币资本股一起参与分配。人身股与货币资本股享有索取企业利润的同等权利,一起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职工只要工作勤奋,没有过失,成绩优秀就可以顶股。一经认可,就将其名字录入“万金账”即股份账,参与分红,从而使得大掌柜以至分号掌柜、大小管事、伙计、学徒无不竭尽全力为票号卖命。
  之所以能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人身股”的产权制度创新,与诚信文化紧密相关。大掌柜对股东诚信,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赢得股东对大掌柜的充分信任和股权激励。股东与大掌柜之间订有契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论投资者东家,还是受聘者大掌柜,双方均恪守信用,充分体现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的重要内容。
  3.1.2公司治理机制创新
  公司治理机制方面,东家对大掌柜授以经营管理的全权,号中的财务、人事、经营等权力全部交给大掌柜,史料记载,东家“将资本交付管事(即大掌柜)一人,而管事于营业上一切事项,如何办理,财东均不闻问,既不予定方针于事前,又不施其监督于事后,此项营业实为东方之特异之点。”[3]之所以能做到对经营者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与财东秉承传统诚信文化、视“诚信”为人立身之本的理念密切相关。从根本上讲,正是基于诚信金融文化和社会理念,才使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功能。
  3.2客户信用为先的信贷制度创新
  以票号为代表的近代金融机构,为客户发放贷款时,重人信用大于重物信用。票号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其次是保证放款,很少抵押放款。票号重信用、轻抵押的信贷制度,表示其重视客户的信用,而不看重抵押品的多寡,真正把客户的诚信情况作为考察客户贷款归还可能性的根本性要素,这是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在明清时期,大商家以信誉为生命,而且资力雄厚,再加之无合适抵押物,以信用作为贷款核心考察要素的信贷制度创新既是真正从客户角度出发,也是深刻把握了诚信文化内涵的。
  3.3金融机构间的信约公履制度创新
  近代,金融机构间严格执行的信约公履制度,也是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重要制度创新。明清时期,中国北方金融机构间实行镖局、标期、标利制度,商号之间商品赊销的货款清偿和货币借贷的归还期限,一般按标期确定,到期必偿。标期是商业行会规定的按照镖局押运商品和现银由甲地到乙地的时间计算的期限作为债务清偿期。标期分年标、季标和骡标(即月标)。从西口(杀虎口)、东口(张家口)到山西金融中心太谷县是季标。太谷县一县一标,称为太谷标,周围各县为太汾标(太原府和汾阳府两府),太谷标在前,周围各县在后,标期一到,一切债务必须立即清偿:第一天是银两债券债务清偿,第二天是铜钱债券债务清偿,第三天是银行间“订卯”――即银行间债券债务清偿。不能清偿者叫“顶标”。凡顶标者,即为没有信用商家,以后无人与之往来,即行破产。这种制度,成为山西商人不易之规,这就是晋商的信约公履制度。[4]   信约公履制度的根本是社会诚信,金融机构基于诚信的金融文化和行业自律,自动履行债权债务清算,严格遵守清算期限,按照社会通行的粮标、骡标、季标和年标约期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可见,诚信是商品交易的基础,诚信文化是金融机构生存、金融制度创新的前提。
  4对当代金融机构的启示
  4.1诚信是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根本准则
  现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金融制度创新时应始终将诚信作为根本准则,在金融制度创新的目的上,明确以信义约束利,突出诚信的重要性;在金融制度创新的流程环节上,突出诚信金融文化的嵌入;在金融制度创新的激励约束上,匹配诚信文化的专项支持,从而促进金融机构制度创新能真正以诚信为规范,以诚信为内核。
  4.2诚信是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创新的核心源泉
  微观层面,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创新应着力以诚信金融文化为出发点,在制度机制设计时融入诚信要素,使诚信内化为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推动力,使得金融制度创新具有鲜明的诚信文化烙印。例如,可尝试在商业银行信贷制度创新中更加强调信用要素识别判断的重要性,而相对弱化对抵质押要素的考察,使得信贷真正回归本源――基于信用的贷款。再如,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方面,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委托代理可尝试引入诚信成本,即在经营层高管薪酬中单列设置诚信专项保证金或股权激励,进行延期支付,董事会不干涉日常经营,只定期听取经营层汇报,董事会下审计部门不定期开展针对经营层汇报的稽核审计工作,如发现诚信违规情况,诚信专项保证金惩罚机制生效,高管薪酬加倍扣减。通过类似基于诚信金融文化要素的制度创新,促进诚信文化在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4.3诚信是金融机构对外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宏观层面,金融体系内制度创新如金融合作机制、支付清算机制、行业自律机制、金融监管制度创新应在诚信体系的构建、诚信金融文化的培育等方面寻找着力点和突破口,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增强诚信文化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约束力,在此过程中,政府可以创造诚信环境,积极引导,充分发挥金融制度内生变迁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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