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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与P2P合作模式研究

  小额贷款公司经历了过去几年的高速发展,由于经营区域、融资限制等监管政策的制约,已逐步遇到瓶颈。小贷公司仅能向两家金融机构融资且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这大大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小额、分散是风险控制的原则理念,但由于传统思维和经营的惯性,大部分小贷公司的业务仍以大额信贷为主,风险较为集中,不良贷款的上升,直接影响了小贷公司的后续持续稳健经营。
  另一方面,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未来互联网金融将会在金融市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之地已经成为共识。因此,小贷公司如何与P2P相结合成为了小贷公司经营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向。
  一、P2P平台模式解析
  P2P平台属于新兴事物,国内的P2P平台在学习国外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创新,摸索出多种模式,目前国内的大部分P2P平台的运营模式,可归结为以下的三种:纯线上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P2P平台很少采取单一模式运营,大部分的P2P平台都是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
  纯线上模式是从国外引进的最传统的P2P模式,最典型的代表是拍拍贷。
  运作模式:平台的建立者搭建网络平台,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网站仅充当交易平台。网络的平台直接撮合融资人和投资人实现资金的融通,平台本身不涉及担保、资金融通等作用。
  审核方式:以线上审核为主,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扫描件或电子影像文件进行形式上审查。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内容与其申报的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收益来源:网站收益主要以成交服务费为主,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4%,其他费用为充值手续费和提现手续费。
  不良贷款处理:方式一,根据逾期的天数,网站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逾期90天后,拍拍贷将所有资料,包括用户曝光信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的情况,借出人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程序或者找催收公司进行催收。拍拍贷将配合借出人提供法律咨询支持。方式二,平台专项拨款建立“风险备用金”,用于偿付投资人的投资损失,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100%本金保障。
  纯线上平台是最直接、最纯粹的P2P模式,不参与借款交易,只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借款利率由双方根据资金市场竞合决定,拍拍贷设定最高的法定借款利率;拍拍贷仅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信息进行线上审查,并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只是对比各项资料,借款无抵押、无担保,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如果出现逾期或不良,拍拍贷整体原则是不承担本金和利息的补偿,完全由借出人自己承担;总体来看,拍拍贷适合于小额贷款,借出人承担的信用风险特别高,一旦出现逾期或者不良,只有依靠自身追款或承担损失,拍拍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通过P2P平台,在线下贩买债权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债权转售,但仍需在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典型代表:宜信。目前国内大部分的P2P平台采用此模式。其法律的基础是我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以宜信为案例对债权转让模式进行说明。
  首先,宜信以个人借款的方式先借给借款人一百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但是却保护个人发放贷款,因此只能以个人形式进行贷款发放)
  其次,发放个人贷款后,获得了一笔一百万一年期的债权,将这笔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
  第三,这笔债权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销售难度大幅度降低。
  最后,宜信主要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寻找贷款人和开发理财客户。
  (三)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线上线下结合的平台模式是指通过搭建P2P平台,一方面通过线上的网络寻找投资人,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引入大量的小贷公司的融资需求,通过当地的小贷公司开展贷款人的寻找和风险的进行。典型代表有:有利网、爱投资网、人人聚财等。其模式是:
  首先,P2P平台先与全国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推荐小额贷款项目。
  其次,所有由小贷公司推荐的借款人的按时还本付息均由小贷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最后,P2P平台对借款人进行第二道详细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借款客户推荐给平台投资人。
  在这个模式中,小额贷款公司不但为P2P平台推送小额贷款项目,还为P2P平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从P2P平台获得好处:一方面可以把自己手上的贷款人通过有利网推送给更多的投资人,完成大量的销售额;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P2P平台降低坏账率。
  (四)P2P及第三方服务平台模式总结
  如上文分析,目前P2P平台主要的流程可以大致划分为寻找贷款业务、风控体系及撮合交易,而这三个流程分别通过线上或线下开展,从而衍生出几种典型的P2P平台模式,汇总如表1所示。
  二、小贷与P2P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鉴于国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严格监管,小贷公司在发展方面存在诸多的限制,与P2P平台的合作是未来可行的举措之一。其必要性包括:
  第一,投资端:小额贷款的核心是小额、分散,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接小而散的融资客户群体,可以低成本、快速地获取大量的小额借款需求,促成产品标准化、流程化,提高处理速度,并通过大批量的客户来弥补单一金额较低的不足,以量取胜,使得物理网点负担可以大大减轻,从而使得面向小额、分散的转型变成可能。   第二,地域端:借助互联网,绕开区域机构限制,不用再受当地牌照资源的限制,使得跨区域经营变相实现,可以不再需要通过设立分支网点的方式扩展区域,以办事处或者其它形式保留小规模的业务尽职调查团队,可以实现全国区域内的业务覆盖。
  第三,融资端:通过平台融资,民间资本力量庞大,积少成多,小贷公司不会再受制于资本金限制,可以通过担保、增信等措施,筹措利率较低的资本金,寻找可持续融资且利率较低资金,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小贷与P2P合作模式
  (一)融资端合作模式
  小贷公司与P2P平台在融资端的合作模式可以与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P2P平台合作。
  首先,小贷公司先于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的P2P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其次,小贷公司利用自身对本地经济环境、行业现状较为熟悉,在利用本地的优势负责开拓客户与项目,并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并将符合风险偏好的项目储存在自身项目库中;最后,在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时,优先考虑使用自有资金的放款;而当自有资金不足时,可将项目推荐至P2P平台,由P2P平台推荐至网站投资人进行融资。这一合作模式下,小贷公司主要通过信贷管理费等收益,具体的收益分成需与合作平台进行洽谈。
  (二)投资端合作模式
  随着P2P平台的大量涌现,对于投资人的争抢也进入了白热化,一方面,部分P2P平台利用自身的大数据技术或对行业和客户的了解,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优质贷款客户,另一方面可利用自身的技术或基于对行业和客户了解开展风控。但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和推广力度不高,而投资人数和金额不足,其交易规模一直徘徊不前,无法高速扩张。
  因此,产生了这样一种合作基础:利用P2P平台自身的大数据手段或对行业、客户的了解,P2P平台对小额分散的借款人进行审核后,将符合一定风控标准的资产包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整体转让给小贷公司或进行委托小贷公司贷款,由小贷公司进行对整个资产包和大额借贷进行二次的风控审核后,进行放贷。
  考虑到风险可控,必须遵循收益与风险对称匹配的原则,债权包的转让不可由小贷公司完全承担风险,必须由对方承诺以第三方担保或风险保证金的方式承担,这样在不良贷款发生后,小贷公司享有优先偿还权,一定不良比例首先由P2P的保证金覆盖,双方可以依照一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利益共享。
  四、结论
  小贷公司由于监管政策及融资渠道的限制,导致其发展面临着瓶颈,另一方面以P2P为主的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通过与P2P平台开展合作是小贷公司转换经营模式,突破瓶颈的可行路径之一。可通过投资端进一步扩展客户,也可通过融资端的债权转让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小贷公司与P2P平台相结合同样具有风险,需要切合本地、本公司和各P2P平台的业务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的经营转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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