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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右肾失踪”事件看新闻媒体对医患纠纷的报道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6-2-0058-02
  一、“安徽男子术后右肾失踪”事件概述
  2016年5月5日,安徽一家新闻媒体以《我的右肾去哪了》为题,报道了宿州男子刘某某在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做完胸腔手术后右肾离奇失踪的消息。当天下午,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发表声明,表示《我的右肾去哪了》报道严重失实,并贴出术后2次CT复查图片,均显示右肾存在。该事件剧情几经反转后,5月10日,解放军南京军区总医院的检查报告公布最终结果:刘某某右肾未丢失,目前呈现为外伤性移位、变形、萎缩。与此同时,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表示对相关新闻媒体及记者保留追责的权利。至此,“右肾失踪”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但医院与新闻媒体矛盾却引发舆论纷争,呈现出截然相反的观点:一部分人认为新闻媒体的报道能对医疗卫生界的不良现象进行抨击,刘某某讨要了大半年的说法,在众多新闻媒体的关注下,一个星期事情就得到了解决,新闻媒体起到舆论监督作用;而另一部分人认为新闻媒体为了吸引大众的眼球,不惜扭曲事实加剧医患矛盾。虽然两种观点各执一词,但都不排除新闻媒体在该事件中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
  二、新闻媒体报道“右肾失踪”事件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闻专业主义缺失。客观、公正、独立、真实地描述新闻真相,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和知情权利,是新闻专业主义追求的核心内涵。在如今的传播环境下,新闻专业主义对媒体的要求不再只是客观地描述新闻现象,而更应当注重对报道内容的核实和求证,使其符合真实性原则。“右肾失踪”事件尘埃落定了,事实是右肾还在,只是萎缩了。该事件暴露出某些新闻媒体在不调查不求证的情况下进行报道,不仅造成虚假新闻乃至谣言的大面积传播,进一步撕裂医患关系,同时也冲击了客观、真实等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规范。
  二是媒体专业素养的缺乏。在对该事件的报道中,不少新闻媒体运用了“右肾缺失”的提法。有专业人士指出新闻媒体报道所采用的“右肾缺失”用词不当,医学专业名称应为“右肾缺如”。一字之差暴露出某些新闻媒体没有具备基本的医学常识,仅凭患者的描述就轻率为之。所谓的“肾缺如”,是一个医学影像诊断用词,指的是彩超检查时一侧肾脏看不到,常见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患者根本就没有肾脏。比如那一侧的肾脏先天就没有发育,或者肾脏因为肿瘤、外伤等情况后来被切除了;另一种情况是患者有肾脏,但是比较小,影像检查没有发现。“右肾缺失”事件,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后确定不是当地新闻媒体最初大肆报道的那样右肾“失踪”而是右肾萎缩。
  三是眼球经济与新闻伦理之争。新媒体时代下,“眼球经济”倍受关注。因为能借吸引大家的目光而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于是,一些媒体开始故意回避、混淆新闻事实,刻意刺激公众的兴奋点和情绪爆发点来营造出舆论狂欢的虚假现象。事实上,这种舆论狂欢也引发了关于新闻伦理的争论。“右肾缺失”事件在凸显中国医疗卫生领域问题的同时,还把关于新闻伦理的冲突再次引进了大众视野。我国所强调的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道德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右肾缺失” 的失实报道,不仅损害了本已脆弱不堪的医患关系,更让公众受到嘲弄,归根到底都是少数媒体片面追求点击率、赚取“眼球经济”的思想在作怪。
  综上所述,在对“右肾失踪”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医患关系的恶化,不完全是新闻媒体的过错。新闻媒体、医生以及患者都应该更多地去反思、呼吁加快推进医改进程,让医患媒三者能够彼此理解、相互尊重。从媒体角度而言,媒体应当本着善意的心态,运用客观、真实、平衡的报道手法构筑健康的医患关系,自觉肩负应有的社会责任。
  三、新闻媒体在涉医报道中应把握的问题
  一是坚持平衡报道策略,保障医患报道中的平等“话语权”。医患对立的局面并非不可打破,修复紧张的医患关系,需要新闻媒体架设起医患二者之间沟通的桥梁。新闻媒体应当站在客观的立场对医患事件进行报道,给医患双方平等表达的机会,既不夸大事实、添油加醋,也不刻意偏袒、激化矛盾。坚持平衡报道策略,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以专业性的、理性的、建设性的新闻报道,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保障医患双方平等的“话语权”。
  二是持续呼吁政府对医疗事业的作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医患事件频发是社会转型时期医疗体制机制弊端的一种表现。一段时间内,天价药费、手术红包、个别医生医德败坏几乎成为百姓对于医院的刻板印象。这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医疗体制的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医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积极有效作为,需要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
  “右肾失踪”事件是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大背景烘托出的一起极端典例。该事件中媒体的失实报道应该引起反思。但是想要从根本上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需要政府加大对医疗事业的作为。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可以呼吁政府完善医疗行业监管制度,同时呼吁政府积极寻求医疗事故合理赔偿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记者自身素质的修养,提高新闻专业素质。医患纠纷、医闹事件频现,与某些新闻媒体夸大事实、过度渲染或借机炒作不无关系。报道新闻事实,既是新闻媒体职责所系,也有媒体职业规范约束。记者不能仅仅为实现“眼球经济”而不顾职业道德的约束。与此同时,在报道医患事件时记者应当加强医学素养,了解基本的医学常识,增强报道的准确性和专业性,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新闻官司。
  总之,医患之间若缺乏沟通,医患关系的改善将举步维艰。如果新闻媒体缺位,许多医疗体制的弊端将无法及时曝光。就此而言,眼下这场医院与新闻媒体关系讨论,最不必争论的就是新闻媒体是否是医患关系恶化的罪魁祸首,而应该着眼于新闻媒体如何改善报道与促进多方合作去推动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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