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搜索导航
论文网 > 公共管理论文 > 公共政策论文

浅析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补偿政策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过程,我国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土地城市化变化,大量农民土地被征用流转,农用地变为非农用地,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人口,失地农民大量增加。由于土地征收政策的不合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健全,使大部分失地农民徘徊在城市与农村的边缘,成为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合理补偿问题,可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我国现行征地补偿方式分析
  (一)货币补偿及其弊端
  货币补偿是目前很多地区都普遍采用的一种补偿方式,它是指农民用土地来换取政府或者用地方征用土地支付的一定的货币。同时,货币补偿费为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分期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一次性货币补偿农民能一次性获得一大笔收入,在当时相当可观,但是对于以后的就业问题和基本生活问题就无济于事。分期货币补偿方式虽然不能解决就业问题,但是能确保失地农民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基本生活有保障。货币补偿成本低、操作简单,是最常见的补偿方式,但这种补偿方式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却是比较差的一种。对于失地农民来说,有限的安置补助费是他们失地后唯一的生活、再生产和养老保障。而且失地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再就业能力较弱,如果将安置补助费在一段时间内消费完毕,又难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将面临生存和养老风险。
  (二)社会保障补偿及其弊端
  社会保障补偿是指政府或者用地方征用土地后,拿征地补偿费为失地农民购买商业保险或者社会统筹保险的方式。不同于其他补偿方式,社会保障补偿方式下的农民通过按月领取生活保障金维持基本生活,他们的基本生活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中。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补偿方式,但是失地农民多,社保缺口大,国家负担重。其次,靠社保过活的农民将成为无业游民,不利于社会稳定,还难以抚育下一代人,这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就业安置补偿及其弊端
  就业安置补偿是指地方政府或用地单位根据“谁征地,谁安置”原则,按照征地面积安排失地农民就业。这种安置补偿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而且也有不少后遗症。比如,某些单位在拿到置业补助后宣告破产,就业农民下岗,生活难以为继。我国失地农民就业比较困难,而且就业质量不高,即使就业以后下岗也容易,失业现象较为严重,这是因为失地农民劳动技能缺乏,置业素质偏低造成的。
  (四)留地安置补偿及其弊端
  留地安置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考虑到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一个长远而稳定的保障,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从事生产经营的一种安置方式。这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是留地安置补偿有其局限性。首先是使用地区的局限性,在偏远乡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无用。其次是留地安置具有经营风险,补偿以后农民遭受市场风险,收入不稳定,有失业可能性。
  三、结论
  货币补偿政策标准低、分配方式不合理,特别是一次性货币补偿政策,是种短期行为,没有考虑到土地的保障功能,忽略了农民的长远利益,仅能作为一种备选方式;随着失地农民被迫转为城镇居民,与城镇居民相关的各种福利保障并未同时到来,或说仅是针对农民的水平较低的养老、医疗保险,失地农民面临严峻的生活形势;因为政府过多参与了征地行为,因此在利益分配时,很容易倾向于地方政府和集体,失地农民合理合法的补偿费用不能到位,农民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也是难点,政府在制定补偿政策时,不仅要关注就业,还要考虑不失业和再就业问题,要让失地农民能顺利融入城镇生活。综上所述,探索新的、更合理、更科学的失地农民补偿政策,是稳定、和谐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重点问题。
  四、政策建议及对策
  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政策,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开放土地逆向流转权利,即设立被征地赎回权,保护农民财产权利;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明确农村土地归属,确定农民合法收益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多元化补偿安置模式,货币补偿与就业安置等其它模式合理结合;为失地农民完善并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将失地农民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设立同样的社会保障标准;设立失地农民扶住与监督部门,保障利益重新分配的公正合理。

相关论文

失地补偿进程农民政策城市
浅谈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共
试论中国共产党百年维护农民经济利益
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研究
试论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
试论城市商业银行绩效考核管理存在的
论我国储蓄国债发行市场现状及其政策
公共政策视角下城市口袋公园建设构想
新闻传播政策与法规“课程思政”案例
乡村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农民主体性
北京市旅游经济与城市环境协调发展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