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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宾语及其第二语言教学

  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中,工具宾语并不是学习的重点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不是学习的内容。但是工具宾语的存在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又因为经常出现在日常交际中,来中国学习汉语的留学生可能会遇到这样的用法:吃大碗还是小碗(在餐馆吃面的情景下)?留学生对此有疑惑而去寻求教师的帮助时,教师的解释就显得十分重要,特别是教师一定要把工具成分作宾语的特点讲解明白,从而避免学生把工具成分作宾语泛化。如果教师的解释不到位,学生就可能造出这样的句子:“你写红笔吧,不要写蓝笔。”因此文章尝试对工具宾语的形成条件和对工具成分作宾语的句法表现进行分析,以期对工具宾语的第二语言教学提供参考。
  1 工具宾语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工具”的解释是:①进行生产劳动时所使用的器具,如锯、刨、犁、锄;②比喻用以达到目的的事物,如“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1]我们要讨论的“工具”只涉及其第一个义项。但是《现代汉语词典》里面所定义的“工具”是自然范畴里的“工具”,而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语言学范畴里的“工具”,即进入句法结构里的工具成分(也就是“工具格”)。徐默凡区分了自然工具范畴和语言工具范畴,他认为自然工具范畴的语义特点是:“日常生活中用于达到某一目的的事物”,语言工具范畴的语义特点是“在句子的语义结构中用于达到谓词行为目的的事物”。[2]两者的语义特点的核心部分一致,即都是“用于达到目的的事物”。但是自然工具范畴只是为语言工具范畴提供可能,并不是所有的自然工具范畴都可以在句法结构中表现为语言工具范畴。如“笔”是属于自然工具范畴的书写工具,在下列句子中:
  a)他弄丢了那支笔。
  b)那支笔被他折断了。
  c)他送给我一支笔。
  d)他用笔画了一幅漂亮的山水画。
  a)、b)、c)中的自然工具范畴的“笔”就不是句子语义结构中的工具成分,而是“对象或受事成分”。d)中的自然工具范畴的“笔”由于是“用于达到画画目的的事物”,是动作“画”的凭借,与动作的关系是“动作-工具”,所以在句子语义结构中表示语言工具范畴的“工具”。
  深层的工具格在表层的句子中的常规位置是在"用"的引导下作状语,但除此之外,工具格也可在句子中作主语、宾语。“工具宾语”在语法教学和研究中已经得到了普遍承认。很多著述都将“工具宾语”列为宾语的语义类型之一。孟琮在《汉语动词用法词典》中对工具宾语进行了这样的描写:“(1)语义:宾语指动作依靠的工具和使用的材料。(2)形式特点:一般都可用“用”把名词提到动词前面来,如:抽鞭子→用鞭子抽。”[3]在孟琮的定义中,将动作所使用的材料也划入工具宾语范畴,扩大了工具宾语的范围,将工具宾语和材料宾语相混淆。谭景春在《材料宾语和工具宾语》一文中将工具宾语和材料宾语区分开来,认为材料宾语和工具在语义上有明显的差别:材料宾语表示的是一种材料,它往往随动词表示的动作附加在别的物体上,而工具宾语表示的是动作凭借的工具,不会随动词表示的动作附加在别的物体上。[4]本文所谈的工具宾语基本与谭文的观点一致。据此,我们对工具宾语下这样一个定义:“工具宾语是指在句子的语义结构中用于达到动作行为的目的、在句法表层位于宾语位置的事物,它是动作行为的凭借,具有不变性。”我们认为满足“V+I”的“V”都有一个隐含的受事宾语,这个受事宾语或者可以在“V”与“I”的关系中得到明确,或者具体指什么并不清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定存在一个受事宾语,如“吃大碗”中隐含一个受事宾语“饭”,“看显微镜”中的受事宾?Z需要在具体语境中才能知道具体所指。
  2 工具宾语的形成条件
  2.1 工具格作宾语的直接动因
  我们用“V”表示动作动词,用“I”表示工具格,那么“V+I”在概念领域通常可以看作由两个事件整合而成:动作事件(V+N受)和工具使用事件(用I+V)[5]。这两个事件整合之后的底层形式是:用I+V+N受。比如说:“吃饭”和“用大碗吃”经过整合之后的底层形式是“用大碗吃饭”。但是,语言表达具有求简的趋向,即讲求语言的经济性,这一点在口语表达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中国人在吃饭时间前后见面常用的招呼语是:“吃了没有”,宾语“饭”不言自明。这一方面是因为有语境的支持,另一方面是因为“饭”是“吃”的常规宾语,两者共现频率非常高。所以“用大碗吃饭”就显得有些累赘,这时候直接用“V+I(吃大碗)”就显得非常简洁。所以,底层形式“用I+V+ N受”转换为表层的“V+I”形式是由语言的经济性要求决定的,这是工具格作宾语的直接动因。
  2.2 “V+I”结构形成的句法、语义条件
  语言的经济性为工具格作宾语提供了语用动因,但是语言底层的“用I+V+ N受”最终转换为表层的“V+I”形式还要受到句法、语义条件的制约,并不是所有的“用I+V+N受”都可以转化为“V+I”,如:“用高压锅炖肉”就不能说成“炖高压锅”。那究竟满足什么条件,“V+I”才是合格的呢?
  首先,满足“V+I”的动词都具有自主性、可控性的特点,都是动作性比较强的及物动词,大部分是以单音节词为主(本文不讨论双音节动词带工具宾语的情况)。谭景春在《材料宾语和工具宾语》中提出了31个工具宾语:拔罐子、抽鞭子、打板子、打炮、掸掸子、放枪、砍砖头、扇扇子、舔舌头、捅刀子、推推子、洗冷水、写毛笔、扎针、变扑克牌、盛大碗、吃小碗、抽烟斗、喝大碗、划浆、看显微镜、烤手炉、碾碾子、筛筛子、涮锅子、说英语、锁锁、听耳机、砸夯、照手电筒、照镜子。[6]我们认为“放枪、打炮”这两个不属于工具宾语,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放枪、放光、放冷箭”这三个短语中的“放”都是“发出”的意思,“放”与“枪、光、冷箭”属于“动作-对象”关系。“打炮”与此类似。除此之外,剩下的29个都是工具宾语。这些带工具宾语的动词动作性都比较强,具有自主、可控的特点,且都是单音节词。   其次, 满足“V+I”的工具成分也是有严格限制的。陈平提出最基本的语义角色只有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我们平时所说的施事、受事、感事、工具、对象等语义成分在概念上最根本的区别,可以理解为施事性和受事性程度强弱的不同。他进一步提出充当宾语的语义角色优先序列:
  受事>对象>地点>系事>工具>感事>施事[7]
  这一序列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工具处于序列偏右部分,靠近施事,其施事性特征要强一些,这也是工具格可以比较自由地作主语的原因,如:电水壶正在烧水;卡车运走了石头。工具同样具有一定程度的受事性特征,只是相比较来说施事性特征更明显一些。这为工具格作宾语提供了可能性。但是工具格在具体语境中实现为宾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受事宾语跟动词的联系比较紧密,共现频率高,即使省去也可以在动词和工具宾语的相互作用中得到明确,这时受事宾语可以不必出现,从而形成句法空位,工具格就可以占据宾语位置。
  (2)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与工具成分之间的联系也应该是典型的,常规的。也就是说,工具成分应该是该动作的典型的、最凸显的工具,如:“吃”的典型的、凸显的工具“碗”。但是为什么“吃碗”不可以说而“吃大碗”可以说呢?这就需要满足第三个条件。
  (3)工具宾语的背后隐含一个可对比或选择的语义聚合[8],这一语义聚合成员的多少跟动词和可供对比或选择的工具有关系。“吃大碗”就隐含有对“大碗、中碗、小碗”的对比和选择。如果去掉了可以提示对比或选择的“大”,那“吃碗”这一组合就不合语法。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工具宾语所在的语义聚合必须是同一类型(听耳机/收音机/录音机)的或是同属于某一工具的下位类型(喝大杯/中杯/小杯)。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工具成分并不多,并且动作动词总是与语义聚合中的某一个经常搭配使用,所以很多人认为工具宾语不可类推,具有熟语性。我们认为工具宾语具有一定的类推性,但是类推有限制,只能在可对比或选择的语义聚合内部类推。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工具宾语的这一特征需要作为教学的重点。这就需要找出可以作工具宾语的语义聚合的成员。另外,“V+I”本身也有使用频率高低的问题,通过在CCL中的检索,得到以下结果:照镜子、说英语、划桨、锁锁的使用频率相对比较高;扎针、听收音机、抽烟斗、打板子、扇扇子的使用频率次之;捅刀子、涮锅子、拔罐子、抽鞭子、砸夯、舔舌头、砍砖头、洗冷水、吃小碗、写毛笔的使用频率较低,都在10次以下;其余的11个没有搜索到语料。在工具宾语的第二语言教学中可以参考以上结果,但是还要考虑第二语言教学的特殊性。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因此,那些与日常生活联系不紧密或使用频率低的“V+I”就不必作为教学内容。另外,由于工具宾语的特殊性,在教学中,应采用遇到什么教什么的方法,特别是要注意在情景生活中进行教学。
  3 “V+I”结构的句法表现
  语言是人们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具体来说,人们借助于或长或短的句子来进行交际。语言包括语音、语法、语义和语用四个部分,其中语法作为语言的骨骼,起着组织语言的重要作用。因此对“V+I”结构的句法表现进行探讨,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工具宾语的了解,而且对于第二语言教学来说也十分必要,因为了解了工具宾语的句法表现,有助于学习者正确运用此类结构的句子进行交际。
  3.1 “V+I”结构中动词受状语修饰的情况
  任鹰在《现代汉语非受事宾语句研究》中指出,在工具宾语句中的“动词究竟表示什么动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说明动作得以实现所使用的工具方式,即动词本身更多表示的是一种方式。”[9]也就是说,动词的动作意义已经抽象化,整个句子不再表示“谁在做什么”,而是表示“谁在使用什么”,[10]更多地体现出对使用工具的选择。所以,句中动词前不能再使用对动作进行具体描写的描摹性状语或对动作发生的时间、地点进行说明的时地状语,如不能说“他大口大口地喝大杯/他下午吃大碗”。比较下列句子:
  A B C
  他细嚼慢咽地吃着饭。 * 他细嚼慢咽地吃大碗。 他总是吃大碗。
  他熟练地写着字。 * 他熟练地写毛笔。 他经常写毛笔。
  B不成立的原因上文已经说明,但是为什么C可以成立呢?这是因为“总是”、“经常”都是表示频率的副词,表示选择使用工具的动作的频率。另外,表示否定、范围的副词也可以用来修饰动词,分别表示否定对使用工具的选择(不/没/别吃大碗)和选择该使用工具的动作主体的范围(全/都/只/一律/一齐吃大碗)。由上可知,“V+I”结构中的“V”可以受表示频率、否定和范围的状语修饰,但不能受描摹性状语或时地状语的修饰。另外,“吃小碗/喝大杯”类的典型常用“V+I”结构还可以受能愿动词“能、愿意、应该、要”的修饰,表达一种可能性、必要性或者是主观愿望。
  3.2 “V+I”结构中动词后带补语的情况
  (1)“V+I”结构中动词后可以?д庋?一类可能补语,即表达动作主体是否习惯对该工具的选择的可能补语,如:“吃不惯/得惯大碗”。
  (2)表示使用某工具的动作的数量有两种形式:①动词+动量补语+工具宾语,如:吃了三次大碗,这样的“V+I”有:拔罐子、打板子、扇扇子、舔舌头、洗冷水、写毛笔、扎针、变扑克牌、盛大碗、吃小碗、抽烟斗、喝大碗(大杯)、涮锅子、说英语、听耳机、照镜子。②工具宾语用作动量词,如:打板子→打了几板子。这样的“V+I”有:拔罐子、抽鞭子、打板子、砍砖头、捅刀子、掸掸子、推推子 、扎针。
  3.3 “V+I”结构中工具宾语受定语修饰的情况
  通过我们对CCL语料库的检索,没有发现工具宾语前面有定语修饰的情况。 “吃他的大碗、吃这个大碗、吃新大碗、吃两个大碗”这样的句子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不合格的。这是因为“V+I”结构强调动作主体实施动作时对工具的选择,表达的是“谁在使用什么”,结构不关注工具的领属、指别、性质和数量。但在检索中发现两例值得关注的用法:   a.其实,打谁的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让老百姓尽快吃上放心肉。
  b. 陆小凤简直恨不得找条鞭子,在后面抽他几鞭子。
  a中“打谁的板子”整个结构的意义整体抽象化,用来比喻严厉地批评或惩罚。但在语料中发现“打板子”主要还是用来表示动作主体对使用工具的选择这一意义的。在第二语言教学中最好是将“打X的板子”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教学。“抽他几鞭子”中受事的出现必须以工具成分用作动量词为前提,也就是“抽(打)+受事+数词+工具动量词”,这时候,“鞭子”已经失去其工具宾语的身份,而完全转化为动量词,强调的已不是动作主体对使用工具的选择,而是动作主体对客体做了什么。这一类型的教学应该与“抽鞭子”类的教学区别开来。
  4 结语
  对“工具宾语”的研究已经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但是从教学方面,特别是从第二语言教学方面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的还很少。文章分析了工具宾语的形成条件以及“V+I”的句法表现,特别是从工具宾语的第二语言教学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此外,工具宾语背后隐含一个可对比或选择的语义聚合,但由于条件所限,未能将每一个“V+I”结构中“I”背后的语义聚合找出,需要进一步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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