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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投资中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1.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为了提高及完善城市功能 ,改善城市投资环境,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均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投资。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果,必须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笔者就市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问题与原因
  
  2.1全面成本管理的观念尚未形成
   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
  2.2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
  经过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40%至70%,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至25%。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设计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监督,建设单位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促使设计单位去精心设计和限额设计,没有去优选设计方案。不少设计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片面追求设计的工作量和经济效益,导致有的施工图设计过于保守,以从中图利。
  2.3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
  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把工程建设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强调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严格地监控。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2.4现场签证问题多
  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搞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就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现场监理人员对造价管理和有关规定掌握不够,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不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决算时搞突击,互相扯皮推卸责任;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报价很低,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对包干工程偷工减料,对非包干工程进行大量的施工现场签证,施工现场的乱签证,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2.5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
  2.5.1巧立名目,高套定额。①把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里的内容单独列项。②把费率中包含的内容另外列项计算;③利用定额单价的换算抬高项目单价。
  2.5.2虚设费用。有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使用大型机械和特种机械,但竣工决算中列入许多机械费用;有些工程根本不需要抢时间进度,但竣工决算中却列入了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
  2.5.3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3.对策与思考
  针对以上的种种问题,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强化和完善投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3.1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3.1.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而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了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心,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必须把设计单位全面推向市场,一定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3.1.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而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3.2加强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3.2.1要编制好招标文件。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和指导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决算处理索赔的依据。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对于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材料所占投资比例较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施工合同尤为重要。
  3.2.2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3加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业已完成,其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在此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相比其它要相对少一些,但是真正形成工程实体主要是在这一阶段,若控制不好,也会使投资失控。
  3.3.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技术交底,避免施工中出现不应有的返工;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必要的变更特别是对那种涉及费用较高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几方现场核实,并进行合理的技术及经济比较,做好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的工程量应不予认可。
  3.3.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若管理不到位,就可能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驻地监理及甲方代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同时要经常到工地,做到“随做随签”,避免“一揽子”及日后签证。同时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不要定性化和含糊不清的签证。审查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现场签证的项目和内容是否清楚,签证的数量、规格、单位和日期是否准确。
  3.3.3严格控制合同内计量。工程量清单计量一般是根据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准予计量的工程细目,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应在过程中来进行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以后再扣回。
  3.4加强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3.4.1工程量的审查。工程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审计人员不仅仅要熟练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还应对整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系统的认识。
  3.4.2定额套用的审查。对直接套用单价的主要审查其有无错套、高套。对于定额换算的单价要审查其换算是否为定额允许及换算方法是否正确。
  3.4.3取费的审查。主要审查有无抬高取费基数,取费类别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要求一致。
  
   4.结论
  
  通过本文论述,可见城市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于一体,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工程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审减金额的多少,重要的是通过审计来发现投资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工程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制度,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为百姓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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