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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381(2012)01-0062-05
  
  法国是最早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大国,建交40多年来,特别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以来,中法两国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源远流长,不断发展。2007年,中法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关于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方式的行政协议》[1],有力地推动了中法两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专业学位教育在中法两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研究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借鉴其先进经验, 对促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 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史沿革及现状
  法国高等教育可以追溯到12世纪,经过多次改革,如今成为全世界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但是18 世纪以后,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逐渐传播,法国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推动了生产力和科技的进步,以经院哲学和神学为支柱的旧大学,在学术上因循守旧、脱离实际,组织结构上封闭守旧,政治上与世俗国家政权格格不入,已经不适应历史发展潮流,一批高等专科学校在这种情况下便应运而生。18世纪初,路易十五继位,法国对外扩张,与英国争夺美洲、印度等地失败,使法国政府明白国家急需一批实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为挽救“国危”,争夺海外殖民地,也急需军事人才,于是开始办起了军事学校和工程学校,如路桥学校(1715 年)、桥梁公路学校(1747 年)、巴黎矿业学校(1783 年)等[2]。法国大学为其国家输送了大量的合格军事人才和基础建设人才,显示了大学的应用性和精英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为了恢复在战争中深受重创的高等教育,大力扶持大学的发展,同时也大力发展大学里的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社会所需的实用性人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包括大学、高等技术教育、工程师教育和其他特殊类型教育(药学、建筑、商校等)的高等教育体系,对学术性和专业性两种教育目标有着鲜明的区分。
  我国和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均是培养实践型人才,但是由于两国国情不同,在教育体系、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课程设置上两国有明显差异。
  二、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的比较
  (一)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比较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3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目前,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教育博士、工程博士、兽医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和口腔医学博士共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学士1种。
  法国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在大学、高等技术教育、工程师教育和其他特殊类型教育(药学、建筑、商校等)中均有体现。在研究生层次,法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包括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此外,法国拥有本科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职业学士教育[3]122,强调与企业紧密接触, 其目的是使学生一毕业即能融入职业界。
  法国学制系统复杂。因此,人们习惯于用Bac(即高中会考文凭)+X的形式表明接受高等教育的年限[4]。LMD新学制对学位的规定是这样的:第一阶段教育即高中毕业会考通过后,接受3年高等教育,可取得学士学位;接受5年高等教育,可取得硕士学位;接受8年高等教育,也就是拿到硕士学位后再学习3年,可获得博士学位。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大致与法国相同,比较显著的差别是,法国LMD三级学制,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结束通过考核可获学士学位,分为普通学士文凭和职业学士文凭,其中职业学士文凭是由相当于我国大专层次的大学技术教育文凭过渡而来的。我国也有专家学者提出应试型高职学位制,张盛仁教授在参加今年的湖北省政协会议时提出,为了吸引更多青年接受高职教育,让他们能体面就业,并使职业教育与国外通行做法接轨,应该考虑给高职教育毕业生授予专门的学位。这种提议,既能与国际接轨,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体系。
  (二)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比较
  1. 培养模式。第一,培养目标。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成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法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泾渭分明,区分度很高,相对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而言,其专业性更强,更重视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是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各类专业人才为目标的。正如马丁•特罗所言:“高等教育应包括精英教育作为它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第二,培养过程。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习方式大体可以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工作的比重大于学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则以在学校学习为主,较少参与社会实践。
  法国学术研究型硕士的培养模式主要是通过课程学习和实验室研究工作撰写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后取得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则更注重实践,通过课程学习,在企业或与之相关的部门或行业进行实习,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撰写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后取得学位[3]124。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题目大部分来自企业的生产实践,学习期间至少有6个月在企业或相关行业开展工作,学生课程学习占60个学分,而在企业实习占30个学分。
  2. 教学组织形式。截至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累计招生86.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招生??24.6万人,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28.4%;在职攻读招生61.9万人,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71.6%。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接收在职人员的比重大,他们具有较好的实践能力,但学习时间难以保证。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之相反,有充分的学习时间,却忽视了对职业养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还停留在教师课堂授课,学生集中学习的传统模式。
  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采取多模式办学,较常见的是与企业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学生既可以学习理论知识,也有更多实践机会。由此,学生增强了适应市场的能力,企业也能有针对性地获得所需人才,学校则可得到来自企业的资金支持,产生三方共赢的局面。第二种是校校之间的合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
  (三)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规模比较
  法国的高等教育起步早,发展成熟,其专业学位教育的规模和种类都远远走在我国的前列。由1982年开办专业学位研究生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增长,与研究型硕士教育相比,增幅大,增速快,截至2006年,法国专业硕士占到硕士学位总数的69%[5]。这些数据表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法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研究生教育已经从学术性教育向应用性、职业性教育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法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参见表1)。
  我国从1991年开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近两年,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了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的调整,着力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201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生的比例从2008年的6%提高到25%,预计2011年将达到30%以上。与法国相比,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规模仍然偏小,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生的比例仍然偏低,我国研究生教育仍然以学术型为主体,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服务社会的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
  (四) 中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比较
  法国的大学技术教育文凭(DUT)属于短期职业教育文凭的一种。课程分为普通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种,一部分专业课有企业聘请的专业人员讲授。第一年没有考试,升级主要参考平时成绩。第二年学生必须参加为期10―16周的实习。这是为毕业后可以直接参加工作而设计的,但相对理论化一些,毕业后可以继续深造,如上工程师学校、商校和大学等。
  大学科技教育文凭(DEUST)是一个两年制的国家文凭,相当于中国的“大专”。职业教育部分经常在企业里进行,而理论课程则在大学里完成,注重实践,每年都有实习。
  管理科学硕士文凭(MSG)是为企业培养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国家文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课程涉及了管理中的大部分领域,既有理论又有实践。
  科学与技术硕士文凭(MST)与MSG相反,MST是为企业培养理工科专业人才的国家文凭。课程设置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到企业实习是获得文凭必不可少的条件。MST毕业后可以继续读大学第三阶段的DEA或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 ,或者申请上工程师学校及高等商校。
  职业学士文凭是一个大学三年级(Bac+3)的独立的国家文凭。1999年推出,课程由学校与企业密切合作而制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理论课与专业课两部分,还要进行3―4个月的实习,目的是培养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人才。专业设置主要以新科技和新服务为主,比如FranceDIY.org、电子商务等。学生毕业一般可以在非常专业的部门开始工作,也可以继续学习深造,比如工程师学院等。
  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其课程设计紧密联系市场需求,1974年由法国教育部推出,这是一个Bac+5的国家文凭,相当于中国的硕士。
  大学职业教育学院(IUP),是一个独立的职业教育文凭。其专业性极强,甚至可以说在法国独一无二,使得有些企业上门要人。而很多IUP毕业生选择继续读第三阶段的DESS。为了与国际接轨,IUP也有增加DESS课程的趋势,使该文凭变成一个Bac+5的文凭。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分。在课程设置中,不是以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体,而是以学科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因人设课的现象普遍存在。其课程结构的设计、课程内容的安排、教学大纲更倾向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而不是适应社会的职业能力,专业学位教育无从谈起。
  三、 借鉴与启示
  [JP+1]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到1990年试办第一个专业学位,再到如今初步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举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3]29。但与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比较,还有许多不足,由此,学习、借鉴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长远发展具有参考价值。
  (一) 构建三位一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专业学位教育体系是高等教育系统和有关社会机构为社会成员提供接受专业学位教育机会的教育制度安排[3]15。法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由职业学士→职业硕士→职业博士贯穿而成,其导向明确, 分类合理,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而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没有对学位类型进行明确区分,在入学条件、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形式、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相混淆,区分度不大。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由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三位一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因此,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的背景条件下,从2010年起,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的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显得及时且必要,这对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
  [JP3](二) 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导向性
  笼统地将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专业教育统一起来,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发展。西班牙哲学家奥尔特加.Y.加塞特指出:“必须把科学从专业中区分开来,只保留绝对需要的那部分科学,目的是为了知道专业本身,因为当今的专业教育显得非常混乱。”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因而,职业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属性。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国家发展和人民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加快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向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转变,加快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学术型为主向以应用型为主转变。
  (三) 优化办学结构和办学模式
  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研究生就业去向,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培养、结构优化;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应用型与学术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共同发展。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积极推进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学校与企业、行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来吸引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学、实习或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学位论文或设计指导等,提高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
  (四) 增强课程设置的指向性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要体现在教授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习得。与企业、行业合作,紧贴实际,及时了解多元化人才市场的需求,设计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职业指向性课程[7]。加强校校合作,优势互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还可把课堂搬进企业,不拘泥于传统形式,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这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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