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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网络民主暴力”认知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1-0041-02
  
  
  一、研究背景
  “网络民主”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网络上如“虐猫事件”“铜须门”“很黄很暴力”“艾滋女”等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愈演愈烈,让人在唏嘘感叹之余也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网络对人们认知与行为方面的影响――它在促进民主的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网络暴力等负面效果。从以上对“网络暴力”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所标榜的“民主”一词着实有待商榷,在“网络暴力”事件中,网络所谓的“民主”已经演变成“多数人暴政”[1],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称之为网络“民主暴力”。
  二、研究对象
  近年来学界对“网络暴力”现象的研究呈井喷之势,但多是对相关事件进行归纳和整理,分析“网络暴力”事件的形成原因和行为主体的心理,探究其防范对策等,很少有人对“网络暴力”事件中所涉及的网民群体本身进行深入的研究,而专门对其中某一类群体,如大学生网民群体对“网络暴力”事件的认知和参与程度所进行的研究则少之又少。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我国网民已达4.57亿人。网民中大专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网民分别占据11.8%和11.4%,共占23.2%,受教育程度和互联网使用程度也呈现高度正相关:在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受访人群中,有接近90%的人是网民[2]。可见大学生网民的现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和反映出我国网民的实际状况。如果对媒体稍有关注,不难发现,当媒体中出现“大学生”三个字时往往是带有着某些异样的意味深长在里面,大学生的公众形象正在被日益妖魔化。在研究“网络民主暴力”现象时,针对大学生网民群体进行调查和研究是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
  三、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本研究以北京、天津、济南、武汉、西安、兰州、成都等高校较为集中的几大城市的大学生群体作为分析对象。调查对象以大学本科生为主,专业范围涵盖了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经管类、政法类、农业类、语言类等专业,实现了问卷发放范围横向和纵向的覆盖。
  (二)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定量部分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对大学生进行研究。基于调查的可操作性,采用目的性分层抽样和整群抽样方法,采用网络问卷和实地发放问卷相结合的方式。网络问卷,采用QQ即时通讯软件、人人网、QQ空间、QQ群邮件等网络手段,最终我们共回收了250份网络问卷。实地发放问卷方面,主要针对西安的在校大学生进行调查,其中在陕西师范大学发放问卷100份,在西北工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西安交大共发放问卷100份。经统计,最终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420份,问卷回收率93.3%。其中网络问卷250份,占59.5%,实地发放问卷回收170份,占40.5%。定性部分采用深度访谈的方法,在上述执行问卷调查的高校中,随机抽取20位大学生。对每人进行了不少于30分钟的单独访谈。
  四、研究发现
  (一)大学生虽然对网络接触频繁,但对上网时间的控制仍有一定的节制。调查数据显示,14%的受访者每天上网时间在半小时以下,53%受访者每天上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仅有7%受访者每天上网时间超过6小时。绝大多数大学生并不会在网络上花费太多时间,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的课业压力较大,课外活动较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学生对自己上网时间的控制上是有一定的节制的,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大学生上网更为理性。
  
  
  图1 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统计
  (二)大学生上网的目的多种多样,学习、浏览新闻和聊天是最主要的内容。调查数据显示,23%受访者上网目的为学习和工作,22%为浏览新闻,23%为聊天,三者合计共占68%,逛论坛、打游戏等其他娱乐项目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多数大学生上网目的明确,一般只是为了学习工作和适当的娱乐休闲,反映出大学生上网的习惯还是比较健康的。
  
  
  图2 大学生上网目的
  (三)多数大学生认为在网络环境中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绝大多数大学生在网络上会向现实中一样注意自己的言行。调查数据中,68%受访者认为人们在网络环境中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28%受访者认为网络环境只是一个虚拟空间,对待它不必太认真;仅有4%受访者认为网络环境是自由的,可以完全不负责任。对于自己在网络中是否会向现实生活中一样注意自己的言行,78%受访者认为应该注意,18%受访者承认自己并不能经常注意到这一点,而从不会注意自己在网络世界中言行的受访者仅占4%。以上数据都显示大学生网民仍然属于比较理性的网民群体,他们并不会因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就天真的认为不必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他们在网络上的言行仍是比较审慎的。
  (四)大学生并不关注网络是否能够实现真正的民主。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对于网络是否实现了或者是否能够实现民主,多数大学生表示自己对此并不感兴趣。当被要求进一步发表“是否赞同网络实现了真正的民主”的意见时,47%受访者持否定意见,44%受访者表示无法判断,仅有9%受访者认为网络在一定意义上能够实现部分民主。
  (五)半数以上大学生对“网络暴力”有所了解,绝大多数大学生并未亲自参与过。调查数据显示,57%受访者对网络暴力现象有所了解,但其中只有10%受访者表示自己曾参与过,而43%受访者表示自己对此一无所知。对于近年来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典型案例,数受访者表示听说过,当被问及以上事件是否构成“网络暴力”时,仅30%认为是,23%认为并不构成,而47%受访者表示自己只是略有耳闻,并没有进行更深入的关注和思考,因而并不清楚它们是否构成了事实上的“网络暴力”。
  
  
  图3 大学生对网络暴力现象的了解程度
  (六)大学生对于网络伦理道德的认识仍有待提高。以其中一项调查数据为例。当被问及“以上‘人肉搜索’等行为是否违反伦理道德”时,只有44%受访者持肯定态度,27%受访者持否定态度,29%受访者以自己从未关注过类似事件并认为自己并不清楚它们是否违反了伦理道德。
  (七)大学生虽然活跃于网络,但多是“围观”心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生网络道德感冷漠。调查数据显示,虽然有70%受访者表示自己会在论坛中发帖,但其中经常发帖的人数仅有7%,更有30%受访者表示自己从未在论坛中发过贴。被问及在之前到的“网络暴力”事件中言论类型时,55%受访者表示自己只是“纯看客”,另有18%仅表示感叹,6%发泄不满,10%进行细致分析,11%会表明自己明确的立场,进行强烈的支持或谴责。在被进一步问及“如果你曾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对别人造成了伤害,你的感觉如何”时,57%受访者表示自己会感到内心非常愧疚,29%认为是“罪有应得”,而另有14%受访者认为事情与己无关,无所谓。
  五、研究结论
  从上面的研究我们发现,大学生网民作为同一个特殊群体在“网络暴力”事件中也表现出与其自身网民特质相应的特点,具体表现在:1.大学生网民上网时间有节制,目的明确。2.大学生网民不因网络空间虚拟性降低对自己言行举止的要求。3.大学生网民并不关注网络空间是否能够实现真正的民主。4.网络暴力事件并没有真正引起大学生网民的广泛关注,在其中大学生所扮演的角色多为“看客”。5.大学生网民对网络伦理道德的认识仍有待提高。
  六、本研究的缺陷和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由于该报告的问卷调查数据是从整个“网络民主暴力调查问卷”调查数据中抽取出来的,囿于问卷容量的限制,使得该报告对于大学生网民对于网络暴力的认知程度的考察还不够全面。另外,考虑到地域问题无法对西安以外的大学生进行更加全面的深度访谈,也使得调查的定性部分显得不够完善,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继续的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调查报告显示的数据和以往的研究结论略有不同。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学生网民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法律真空地带,错误地认为网上是彻底隐身的,在日常生活中做坏事有可能受到惩罚,而隐藏在网络背后,做了坏事别人也不知道他是谁,所以可以不负责任[3]。在本调查中,确实有一部分大学生网民有这样的心态,但是存在这种心态的人数比例并不占多数,绝大多数(78%)的大学生网民仍然会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注意自己在网络世界中的言行。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我们认为近年来大学生网民一直在被“误读”,大学生的公众形象正在被妖魔化。这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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