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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正确处理村民民主自治中的两对重要关系

  【中图分类号】 D422.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4-0049-01
  
  1我国村民民主自治在实践中已然陷入困境
  
  村民民主自治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的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的民主实践。我国在1982年制定的《宪法》中,确立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1987年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起比较完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诸多民主自治制度。然而,这些年来的民主实践也使我们注意到:这个曾被举国一致寄予厚望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非但没有帮助我们找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相反,我国的“三农”问题还随着这个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和联产承包制度的实践和推行反而日益地
  恶化和严重起来了。这表明,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已然陷入困境。
  
  2我国村民民主自治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及解决
  
  笔者认为,我国村民民主自治陷入困境的原因或许很多,但主要是由于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关系以及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无法理顺并愈趋紧张所致。
  2.1厘清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
  2.1.1现实的困境众所周知,乡(镇)政府是一级行政组织,而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组织。这两者的关系在《村民组织法》中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界定。该法规定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按照上述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是一种指导与协助的关系。这两者之间原本井水不犯河水,可在实践中为什么又会普遍出现关系紧张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分析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职能入手进行深入研究,以便于找到正确的改革方向。
  2.1.2解决的出路:厘清政府的职能与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从村委会与乡(镇)政府本身的性质与职能出发,笔者认为,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界定村委会与政府的职能。笔者认为,乡(镇)政府作为一级行政组织,其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应界定在以下几种方式:首先,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来协调村民自治组织中各个权益主体之间关系。其次,政府应该制定各种乡村发展规划和计划,向村庄和农民提供各种他们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再次,政府负责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和成员进行培训;发起村庄各种政治和文化活动,宣传政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倡导和培养政府提倡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传统。最后,政府需要负责村庄的治安和警务,村民自治组织则应提供协助。而村民委员会作为一个基层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就是在其自治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这些职能则主要体现在:①根据政府的区域发展规划和计划,按照法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和确定村庄的发展规划以及发展项目。②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在其自治范围内组建、发展和引入社会上各种行业性和专业性民间自治性组织。③根据需要兴办各种类型和式样的公益事业,为村民提供各式各样的社会服务。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对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地位与职能的清楚界定,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厘清这两者的关系,从而在制度层面与实践操作上保障村民民主自治制度的良好有序的运行。
  2.2协调好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民民主选举制度使得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权力来源出现了分野。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其权力直接来源于上级党组织,是一种对上负责的格局。而实行村民民主自治以后,村民委员会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权力直接来源于村民的委托。这样,一个是执政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有权领导农村中重大事务;一个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权管理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实践中,就出现了两者权力重叠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与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相互冲突与协调的问题。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的是一种政治领导,即保证重大政治决策和政治方向的领导,是对农村发展大方向的把握。村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领导”,而不是对具体事务的“管理”,是对村委会等农村组织的法定领导,而不是对村民范围内自治事务的管理。当然,我们也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协调好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胡锦涛同志就曾经明确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他还强调,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因此,我们要着重抓好五项制度的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和村委会议的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二是要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对重大事项要做到事前公开。三是要坚持和完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公开、公正、平等”的选举制度。四是要实行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干部的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五是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将农村良好的习俗固定下来,世代流传!
  
  3结语
  
  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其重要性越来越突现。笔者对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在实践运行中所陷入的困境进行探讨,并提出了正确处理村民民主自治中的两对重要关系的对策建议。笔者相信,随着我国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必将不断完善,在农民的政治生活乃至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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