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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伦理研究

  社会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作为一种西方的舶来品,关于社会工作本土化和专业化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社会工作伦理作为社会工作专业重要的一部分,促进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就是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作为专业核心理念,拥有专业的理论、技能、和伦理,目的是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本文以M村的留守儿童小S与小L(化名)为研究对象,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实务案例出发,阐述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遇到常见的伦理困境,探讨解决伦理困境的思路与方法,推动农村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和专业化发展。
  一、社会工作伦理及伦理困境概念
  “伦理”一词顾名思义,是指“人伦之理”、“伦”、“理”二字,早在公元前8世纪前后的《尚书》、《诗经》、《易经》等著作中易经分别出现[1]。“伦”和“理”连用构成“伦理”一词,这是秦汉之际的事,大约成书于秦汉之际的《礼记.乐记》中“乐者,通伦理者也”的句子,第一次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伦理”一词,但此处“伦理”是指事物的条理,显然不具有人文意义。一直到汉代之后,将“伦理”与“礼义”联系在一起,指出正确处理好人伦关系所应当遵守的规则,并进而引申为形成良好的人伦关系的基本原理[2]。
  关于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的定义,学术界都有不同的观点,本文社会工作伦理困境定义为:“社会工作专业核心的价值观与专业社会工作者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何种价值优先考量,采取何种价值[3]。”伦理困境起因于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冲突、道德特质等,并且贯穿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始终。社会工作者在农村留守儿童专业服务实践的过程中,会涉及不同层面的伦理困境,如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同工、社工机构、社会之间以及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等多方面的规则。
  二、留守儿童服务常见的伦理困境
  留守儿童在成长初期因为长期缺乏父母陪伴、教育,比较忙容易形成孤独、冷漠、敏感、自卑、极端、内向的性格。在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中,社会工作者要特别需要注意个别化原则对待留守儿童服务,但是因为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产生的问题的复杂性,在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经常要在不同的对象之间相互连接工作,如政府、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家长、服务对象等,不同对象之间利益需求不一样,使得社会工作者常常面临者难以抉择的困境当中。
  (一)隐私和保密
  保密是社会工作专业最基本的原则。社会工作专业中的保密是指“社会工作者有义务使服务对象在专业关系中信息不被别人知道,从而保护案主的利益”。社会工作者不应向案主求取隐私资料,除非这类资料对提供服务或从事社会工作评估或研究特别重要。一旦获取隐私材料,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加以对待。[4]。
  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当中,因为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一些媒体或者个人可能会因为好奇这个群体,并不断的去报道和渲染留守儿童的悲情,博取关注度,凸显他们自身的高尚品格。社会工作者格外注意保护留守儿童的隐私,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去揭露留守儿童的隐私。
  (二)案主自决
  社会工作者尊重和推动案主的自决权,协助案主努力识别和澄清自己的目标。案主自决原则承认和尊重案主有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和需要。这种价值观念隐含了对案主成长、改变及发展解决困难能力的信任。
  在留守儿童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很有可能会因为案主是未成年人而忽视了他们的自决权,所以一定要注意强调案主具有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权力,他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未来,决定自己的走向,当然也要为自己的就决定承担责任。在留守儿童服务中坚持案主自决原则,不仅有利于培养案主的自尊感,且能提升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界限
  专业界限指的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专业关系,当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超越专业关系时,他就会陷入双重关系的困境[5]”。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充满着人情与面子致使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会有双重关系。对双重关系和社会工作实务中专业界限的把握问题,是社会工作实务开展中常常面临的问题。
  留守儿童是非常特殊的群体,他们长期缺少父母的陪伴与关爱。在社会工作者到来并为他们提供?o偿的长期的服务关爱时,留守儿童极易对社会工作者产生依赖或者产生情愫,也就是所谓的“移情”。另外,因为留守儿童的一些悲惨遭遇,在于案主的跟进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也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避免出现对案主的过度依赖或者产生情愫,也就是所谓的“反移情”[6]。
  (四)有限资源的分配
  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社会工作者经常会在执行各种政策与方案时面临着有限资源的分配问题。一般而言,如经费不足、资源缺乏、以及福利的需求增加等。事实上,有限资源的分配问题隐含着复杂的伦理抉择,因为其会引发关于公平与正义的复杂伦理议题。对于分配稀有资源的标准,在社会工作界,一般有四种:平等、需要、补偿及贡献的多寡等,有时会单独使用一种原则标准,有时则会综合考虑多种原则标准。但是总之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标准,社会工作者都会面临着选择分配的标准、机制,以及伦理抉择的本质等复杂伦理困境[7]。
  三、伦理困境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小S和小L,他们是姐弟俩,都在M小学读书,姐姐11岁读五年级,弟弟9岁读三年级。姐弟俩先天性右腿残障,走路不方便。他们父母离异,被判给父亲。母亲离异后改嫁到广东,之后还生育了孩子,几乎不回来看望姐弟俩,也不承担他们的生活费。父亲外出打工,两年未回家,根据M村居民反映,姐弟俩的父亲属于“不务正业”之人。姐弟俩跟着大伯生活,大伯未婚,大伯最近外出,姐弟俩被安排到大伯朋友家生活。姐弟俩因为自身的残疾和父母的离异,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与欺负,所以姐弟俩产生了严重的“我是瘸子”“我被抛弃”这类非理性认识和自我认同感过低;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与陪伴,使得姐弟俩孤单寂寞,非常缺乏安全感且非常自卑;朋友较少,心理压力过大,人际关系紧张;姐弟俩的父亲常年不回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生活费用,使得姐弟俩生活非常艰苦,经济条件差;服务对象的家庭功能严重缺失,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针对小S、小L的这些情况,社会工作者与他们建立了专业关系,并制定了服务方案。   社会工作者所在机构认为,对于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关心,特别是贫困、残障儿童这样的社会边缘群体,机构希望通过电视、报社等媒体采访的一些对外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到这些群体的处境和现状,另外还可以通过媒体为这些儿童链接到更多的社会资源,还能免费为机构做宣传。
  就在“国际社工宣传日”的前几天。小S、小L找到社会工作者,他们向社会工作者提出“L叔叔(社工机构负责人)跟他们大伯说,机构为了能帮小S、小L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维持他们姐弟俩下一年的教育费用、生活补贴、医药救助等,需要他们接受媒体的采访,他们的大伯答应了”。采访内容需要对外公布他们俩的身体状况(右腿残障)、家庭状况(父母离异)等涉及小S和小L的一些个人隐私和家庭隐私。姐弟俩表示并不想要参加这样的活动。另外,机构要求社会工作者将服务小S、小L的过程编辑成为案例,将此案例发送参加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征文比赛。
  (二)伦理困境
  在此次案例中,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认为让小S、小L参加媒体活动进行曝光并不利于案主。这种商业化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小S、小L的隐私,同时会给他们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最重要的是,小S、小L作为当事人也表示,并不愿意参加这样的活动,而且社会工作者在与小S、小L建立专业关系的时候签订了隐私保密协议。但是,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机构中任职,机构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他必须完成,必须遵守机构管理与规定。而大伯作为小S、小L的监护人同意他们参加采访,机构需要他们参加采访也是出于资源限制问题,想要为他们姐弟俩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此时,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伦理困境:1.案主自决与家长主义(社会工作者或社工机构、案主家长对案主的行动进行善意的干涉为了保护案主的利益而采取违背案主意愿的干预行动)的冲突2.作为小S、小L的服务提供者的社工,怎样做才是增进他们福祉的最好办法?假如不参加采访,他们的来自社会捐助的生活费用就没有了,案主的生活质量都无法保证。此时社会工作者就会出现个人价值观和案主福祉促进相冲突。3.作为机构的一员,要维护机构的利益,服从机构的管理与规定,但是也要为小S、小L的利益考虑,此时就出现机构利益与案主利益的冲突,如何权衡取舍的伦理困境。4.社会工作者是小S、小L目前唯一信任的人,社工个人是不也意他们接受采访,但是为了增进案主的福祉,社工不得不按照专业的价值观和方法做事,此时社工的个人价值观和专业价值观就有冲突。
  (三)解决伦理困境的基本步骤
  1.收集背景资料
  确定问题的起因和矛盾点。社会工作者围绕案主的问题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梳理和分析出伦理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冲突的社会工作的价值与职责[8]。在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首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主的情况作出调查,需要与案主的伯父、机构领导人确定具体情况。
  2.确定案主的接受程度
  在使用伦理抉择的价值序列与价值抉择原则时,还要根据案主的接受程度来进行抉择,作为社会的一员,社工面对的每一位案主的成长环境和价值观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们的接受程度和接受能力也是不一样的,为了避免案主在社工设定的伦理抉择下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在实务伦理抉择的时候有必要确定案主的接受程度,从而更好地结合理论和时间,帮助案主解决问题。在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在作出具体的实?H服务时,不论选择听从机构安排,或者还是帮助案主其他途径争取生活费等途径,都应该告知案主选择这些途径的后果以及确定案主的接受程度。
  3.确定所在社会环境的开放度
  因为案主各自的受教育程度、周围的人文环境以及思想开明度与宗教信仰有不一样,所以在伦理抉择时要与其相结合,做到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此案例发生在民族地区的农村,社工无论做出怎样的一种价值取向,都要考虑当地的民族风情,考虑村民的接受程度。
  4.做好应对方案
  针对案主的问题应提前做好功课,设想可能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有效措施。特别是在留守儿童服务,在作出措施前应该做好风险预估,多提出俩套备用方案。
  5.与相关人员商议,选择合适的方案
  在涉及伦理困境,并很难作出抉择时,现在很多社工机构都配有经验丰富的督导,社会工作者可以咨询督导,寻求建议。亦或者可以咨询同辈督导或者有类似伦理困境的社工同仁,另外可以多向当地专门负责留守儿童事项的相关人员。
  6.对伦理困境抉择的最后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评估始终贯穿于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中,评估亦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进行反思。面对伦理困境进行抉择时,社会工作者需要完整记录面对的伦理困境及作出的选择,便于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检验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是否真正促进案主的发展,也有助于社会工作者反思自身的成长与发展。
  (四)伦理困境解决应遵循的原则
  在这个案例当中,社会工作者同时面临着多个伦理困境,此时,要解决伦理原则见的冲突,较好的方式就是给伦理原则排列顺序,根据伦理伦理准则筛查方法(ERS),首先是查看《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是否有什么准则适用。这些原则优先于社会工作者个人价值观体系。如果能有适用,就应用一个或者多个《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中的准则。按照准则办事。假如《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没有处理这一问题的准则,也没有提到几个准则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则运用伦理原则筛查方法(EPS),在伦理原则筛查方法当中,依次由高到低排列着八个原则,分别是,保护生命、平等与差别平等、自主和自由、最少伤害、生活质量、隐私和保密、真诚和毫无保留地公开信息。
  在此案例中,根据《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社会工作者的的首要职责是增进案主的福祉(美国《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1999,1.01a)。[9]所以,在此案例中保障小S、小L下一年的生活,增进他们的福祉是首先要选择的。另外,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美国《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1999,1.07a)。在没有得到案主的授权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和任何人都不得将案主的隐私公开。所以,在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不得私自将服务案例发送,参加比赛,在此之前要做技术处理,需要征得案主同意。最后,案主的利益优先于机构的利益。   四、结语
  社会工作是一个有着专业道德、价值的职业,因为服务对象都是有着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其个体本身所处的环境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社会工作者在服务工作过程也经常会遭到复杂性和特殊性一体的问题,伦理困境也就经常发生,此时社工就要做出伦理抉择。但是社会工作者并不能轻易作出抉择。本文通过举例说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实务中常出现的隐私和保密、案主自决、资源的有限分配、专业界限这几类伦理困境,探讨解决伦理抉择的步骤以及解决伦理困境需要遵循的原则。文中仅用一个案例去说明并不足以支撑,但也是社工实务常遇到的困境,希望能为留守儿童社会工作实务提供一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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