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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8.03.080
  Abstract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or college student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financial aid work for poor students, and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k of poor college students. This paper studies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tudies the scientific confirmation of the identification institutions for poor students, establishes the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of combining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methods, optimizes the methods of identifying poor students and improves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college Identification for poor students Existing problems Measures
  贫困生的认定、资助和管理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主要内容,其中,贫困生的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直接影响着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公平公正。各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益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途径,但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
  1 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关键问题
  (1)贫困生认定标准的缺乏。贫困生认定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最大难题。各高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不同省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即使是地处不同地区层次相同的学校,收费标准和生活成本也有较大差异。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有较大差异等原因,运用货币的形式来表现“贫困”并不太实用,因为变化的因素太多。[1]大多数高校主要依据学生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贫困材料来认定其家庭经济是否困难。然而,高校难于判断生源地所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的真假。其一,随着国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加大,部分学生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冒充贫困生争取助学资源,存在“假贫困生”的现象。其二,国家对地方民政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部分地方民政部门对于要求出具贫困证明材料家长有求必应,对被证明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不予审查。这些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享受不到国家的资助,而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却享受着国家的资助,浪费了国家的助学资源。
  (2)贫困生认定方法不科学。高校自身认定法、学生在校月生活消费比较法和综合认定法是高校贫困生认定采用的主要方法。[2]目前多数高校对于贫困生的认定主要采用综合认定法。这种做法是,学校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根据学生的在校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所在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和学院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报学生工作部门进行最终评议,公示后送学校审核。这样的评定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但是依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生证明材料的真伪辨别等局限。有部分学校甚至出现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班会上演讲的方式,然后由班级同学投票评选出其心目中的贫困生的认定模式,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而且还严重背离了国家助学的初衷。国家资助的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果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没有深入,没有及时跟踪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从而导致已经摆脱贫困的学生仍然获得国家的资助,而家庭新出现意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却无法及时获得国家资助,造成了贫困生资助资金的浪费。另外,这种做法把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考虑在内,但认定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强。
  (3)贫困生认定的模式单调。通过十多年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摸索,各高校“不断总结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经验,出现了以生源地为主导、以学校为主导及以生源地与学校相结合为代表的贫困生认定模式”。[3]在以生源地为主导和以高校为主导的两种贫困生认定模式的基础上,部分高校形成了以生源地和高校认定相结合的贫困生认定方式。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学生开学之初,认真查阅《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资料,初步了解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其次,辅导员通过与贫困生进行单独交流,确认贫困生的家庭基本情况及在校的基本花?N;然后,辅导员通过与班干部和同寝室同学反映的情况,进一步确认贫困生的生活状态及消费水平;最后,在“贫困证明+自我申请+老师意见+民主评议”的方式下,最终确认学生是否贫困及其贫困程度。目前我国各高校主要通过学生评议、班主任辅导员评议和学院评议来确立贫困生认定的依据,而学生和老师给出的都是定性的评价指标,这些评价指标主观因素的成分很大,即贫困生给同学或老师的印象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学生自己每月的消费情况和家庭经济收入等定量的客观指标在贫困生认定的工作中却没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导致贫困生不信任民主评议。   2 优化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新举措
  (1)完善贫困生认定机构的合理认定。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以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院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必须严格按照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流程,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完成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层面,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组织和管理全校贫困生工作是学生工作办公室的重要任务。院系层面,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审核和监督工作。班级层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贫困生的民主评议工作。贫困生的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要在各院系范围内公示。
  (2)建立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认定标准。给高校贫困生的认定过程提供清晰的量化标准叫做定量指标,能够及时修正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定量调查不足的指标叫做定性指标,只有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才能保证真正贫困学生的优先认定。一些指标可以作为高校贫困生的认定绝对贫困指标,主要包括:①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②学庭成员患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的疾病,需为此支付大量医药费;③家中遭遇了巨大灾难或者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导致了严重经济损失的;④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达到上面所列的其中一项指标,高校可以认定其为贫困生。另外,下面这些指标对贫困生的认定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①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②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③家庭所在地的经济水平;④父母或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除了上述的定性指标外,还必须参考定量指标,如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家庭收入与支出比情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等。
  (3)优化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一是及时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由于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导致有些原本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学生突然致贫,而有的贫困生家庭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或当地政府政策的扶持而脱贫。因此,高校应该及时调整贫困生的信息,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尤其是每年新生入学的时候,辅导员通过查阅新生的各种贫困材料,初步了解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此时提交的资料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辅导员通过与贫困生的交流,了解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及在校开销;辅导员通过与同班同学及同寝室同学了解情况,深入了解贫困生的生活消费情况。辅导员通过比较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当然,贫困生档案不是一成不变的,高校根据贫困生家庭困难程度的变化、在校学习和生活表现等状况进行信息的调整,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实地走访。实地走访是了解大学生是否需要资助的有效方法。但因为大学生均来自全国各地,分布比较分散,导致走访的成本比较高。因此,为了做好贫困生认定的工作,目前各高校只能采取个别走访的方式,这样做的结果导致缺乏了解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的全面性。而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了解学生的表面,还要了解学生的内心,因此,需要学生工作者有非常敬业的精神,才能保证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完善监督制度和举报体系。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前期要对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和认定,后期要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助学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核查是落实高校资助育人的监控手段,对于贫困生,判断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仅仅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和在校表现进行判断”。[4]通过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抽查核实,不仅能够进一步了解受助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而且能够间接提醒其他的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者,为落实精准资助提供有力支撑。在每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发放之后,学校应随机抽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和实地走访等形式监督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对于同学们比较关注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通过暗访的形式核实这类学生的相关信息,落实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实际流向,如发现贫困生以欺骗等方法获取国家助学金,或者把国家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和购买奢侈品等情况,将全部追回国家助学金,并给予相应处罚。并根据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以作警示。除此之外,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贫困生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便于接受学生的意见。
  总之,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前提,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政府、高校和社会应互相合作,积极摸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资助模式,稳步推进落实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使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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