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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精神实质和价值指向

  (一)
  可以说,马克思一生都在追求人类自由与解放的事业,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下,对自由、平等价值的追求就够成了其正义观的精神实质。同样,人类社会发展也是以追求自由和平等为最终目的。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共产主义社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理想社会。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自由与平等的虚伪性,指出资产阶级的最终目的是要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其生产的剥削与压榨的一面并有没有改变。资产阶级所提出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都带有鲜明的欺骗性。他们所鼓吹的“人人平等”只是对于大资产阶级和贵族势力而言,而对于普通劳动者则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其中隐含的虚伪性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不久就彻底暴露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1] 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集中体现在资产阶级所享有的自由、平等是建立在广大无产阶级的不自由和不平等之上的,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正是这种不平等的社会根源。
  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平等不是表现在某一领域的平等,而是表现在广泛的平等权利上。在由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迈进中,资产阶级发挥了重要的力量,它成功地废除了一切等级的特权,实现了公民在法律形式上的平等权利。但恩格斯依旧指出,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不应停留在资产阶级的呼唤中,以及在法律的欺骗上,而应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这种(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 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平等是一种民主制度,不存在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是消灭阶级之后的一种制度平等,“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尤其是从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开始把公民的平等提到重要地位以来,法国无产阶级就针锋相对地提出社会的、经济的平等的要求,这种平等成了法国无产阶级所特有的战斗口号,……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3] 明显,无产阶级对平等的要求有着明确的态度那就是要在经济的、社会的领域实现全面的平等。只有到那时,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精神实质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二)
  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终极目的是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他直接将价值指向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以及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的这种价值指向想亦是全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追求。马克思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人发展的“三形态”说。首先,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运动过程,马克思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概括为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中,人的发展也有三种不同的形态,即: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写道:“人的依赖关系( 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 ,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 全面的关系, 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 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社会财富的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4] 正像“三形态”说所揭示的:人的依赖性、独立性和自由个性是主体性在动态中的发展,是主体性不断增强、愈发突出的过程。在第一阶段,个人毫无自由可言言,因为生存,个人不得不依赖群体的力量;在第二阶段,人相对获得了独立性,但却被普遍异化,人成了物的奴役者,自由个性受异化的影响而变的扭曲;在最后阶段,人的自由才得以全面发展,人自由个性是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转化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人是扬弃了异化的人,是人本质的真正复归。
  在物起决定作用的时期,人的自由发展完全受限制,到后期,随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人自由个性的发展才开始发挥主导作用。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人的发展并不是去达成某个抽象的东西, 而是历经具体的历史现实一步步走向最终的自由和全面。人逐步从劳动中解放出来,由弱变强,自由也由少到多。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马克思找到了扬弃异化劳动的蹊径,他提出人可以通过自我创造和自我生产来解决资本主义本身的内在矛盾,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体现了马克思正义理论中蕴涵的人本主义思想。而这个理想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高度物质文明和极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的。在这一时期,人们超越了生存需要的限制,不再以物作为交往的中介,并摆脱了对物的依赖,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准备了条件,劳动则回归为人的一种需要[5]。
  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已成为人自由的选择,异化劳动已经扬弃,人的发展也不再是片面的孤立的发展,而是向着全面的自由的发展方式进行 “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6] “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7] 人的自由发展是按照历史发展规律来进行的,是按照人自身的内在选择而发展的,它是一种受制约的自由的全面发展,而这种制约正是保证了人对自由的获得。人的发展的完整丰富性和独立自主性的实现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它的最终完成有赖于共产主义制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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