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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历史沿革

  当今营养健康的重点人群已经指向了中小学生,学校营养服务已经成为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地开展学校营养服务工作以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形成终身健康的意识,已经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现实教育问题。
  在世界各国的学校营养服务中,美国是开展营养服务较早、也是最具有改革成效国家之一。因此了解和把握美国学校营养服务历史成为我们研究美国学校营养健康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美国学校营养服务,从早期的学校营养供餐开始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期间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迄今仍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起步期
  19世纪末至二战结束,是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起步期。在这一时期,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组织或一些慈善机构向在校的贫困学生实施免费的营养供餐。这个时期的学校营养服务的特点就是:以解决贫困学生的饥饿问题为唯一目的。
  在这个阶段必须要提到的是在1929年,美国政府就实施了最初的营养供餐计划。美国实施学校营养供餐计划有两大原因:首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年轻人由于营养缺乏而达不到入伍标准;其次,20世纪30年代,国内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造成数以万计的城市失业大军,大量农产品过剩,价格大幅度下跌,与此同时数以百万计的学生无力支付学校午餐费,营养不良的危险引起全国关注。很多人吃不饱饭,战后又因饮食不合理,造成美国青年身体素质很差,当兵达不到体检标准。美国军队入伍新兵由于营养不良导致体质下降,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第74届国会于1935年8月24日通过了《320公法》(Public Law 320),决定由农业部每年拨出关税收入的30%,通过政府采购来扩大国内消费,处置过剩的农产品,而推行学校午餐计划就成为农业部采购农产品的主要出路之一。[1] 当时由联邦剩余商品公司主管此项事务,在每个州设有代表,会同各州与地方学校当局、家长老师联合会、母亲俱乐部等民间组织,共同推广学校午餐计划。这些民间组织同各州配送代理公司签订协议,要求做到配送的农产品必须用于制作学校午餐,不得销售或串换,不得中途停止购买或削减,不得盈利,对无钱付费的学生不得歧视,同时必须保证专门仓库并单独计算租金。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1937年3月共有3839所学校的34.2万学生参加午餐计划,1939~1942学年参与的学校增至78841所,供餐学生达527.3万人。1941~1942学年,所有的州均推行学校午餐计划,供餐人数达到高峰,总计提供4.54亿磅食品,为此拨款2100万美元。这一成效为学校午餐计划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2] 学校午餐计划也为以后的美国学校营养立法奠定了基础。
  二、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期
  1946年—1966年,是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期。1946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学校午餐法》(National School Lunch Act ,NSLA)。《学校午餐法》的颁布使国家学校午餐计划(National School Lunch Program,NSLP)有了永久性的财政保障,将美国中小学学生午餐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学校午餐法》要求政府制定学生营养午餐计划,所需经费由政府提供,并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3] 《学校午餐法》被多次修订,最新修订案1999年通过,该法共27章,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立法目的。其立法目的是为国家设立、维持、运作和扩大学校午餐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其政策目标有两个:第一,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措施,由各州通过捐赠和其他方法进行援助,供应充足的食物和其他设施,来设立、保持、运作和推广非赢利的学校午餐计划,以保护全国儿童的健康与幸福,促进富于营养的农业商品和其他食品的国内消费;第二,促进儿童全面了解膳食午餐与良好健康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通过学校午餐既要提供营养丰富而学生家庭中不常有的膳食,又要结合供餐开展学校营养健康教育。
  2.经费保障和使用要求。学校午餐项目经费预算额度由农业部提出,每个财政年度直接在国库列支,如超过预算则需提前报财政审核,结余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管理支出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3.5%。每年农业部根据与教育单位签订的协议对学校午餐项目进行补贴。1946年每餐补贴9美分,目前是2美元左右。[4]
  3.对项目参加单位的要求。公立和私立非赢利的小学、中学以及儿童关怀机构都可以选择加人学校午餐项目,加盟学校可以免费从农业部得到学生午餐设备和现金补助,但加盟学校必须为适龄学生提供达到联邦要求的免费或减免费午餐。[5]
  《学校午餐法》不仅强调营养食物的提供,也开始注意学校营养健康的开展。《学校午餐法》规定学校餐经营者要提供占儿童每日营养需要量的1/3——1/2的膳食,在当时,也就每日要提供27加万份以上的午餐和300万份以上的早餐;同时还要求,学校餐经营者要配合班级、结合食物选择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学校午餐法》还规定了对学校营养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使午餐更合乎卫生营养科学的要求。该法律要求各州通过捐赠和其它方法进行援助,供应充足的食物和设施,来设立、保持、运作和推广非盈利性的学校营养午餐计划。并规定学校午餐既要提供营养丰富而且学生家庭中不常有的膳食,又要结合供餐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计划;而且还强调学校午餐非盈利,不分种族、肤色和国别来源,均向所需儿童进行供餐。[6]
  三、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完善期
  1966年—2004年,是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期。1966年《儿童营养法》(Child Nutrition Act)出台。《儿童营养法》颁布之后,1969年5月29日,美国总统签署了《儿童餐卫生法令》;1977年公共法律95-166条又规定了“营养教育和训练计划”(Nutri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lan,NETP)。1990年美国公民委员会发表了“学校午餐白皮书”,成立了学校营养公民委员会,委员由总统亲自任命,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营养午餐的管理和监督。[7] 到目前为止,美国除了多次对学生午餐法进行修补外,先后有10多部法律和技术规章都涉及到学生餐的问题。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给学校营养服务注了新的动力,使政府认识到营养健康教育必须同学生营养供餐、学校饮食环境与管理相互协作,从而进一步扩展了学校营养服务的范围。   在一系列涉及学校营养服务的法律法规当中,《儿童营养法》的地位尤为突出重要。1966年10月11日,美国总统约翰逊签署了《儿童营养法》,并在所签署的《儿童营养法》上作了一个批示:“营养好是学习好的必要条件。”该法案经多次修订,目前最新修订案是2002年版。该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制定该法的目的: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显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优良与其各方面能力发展有密切关系。国会授权美国农业部依照本法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美国儿童基本营养需要。
  2.《儿童营养法》设立新计划。《儿童营养法》总结了学校午餐计划的经验,并把这一成功经验进行了推广,根据该法建立了学生早餐计划(School Breakfast Programme, SBP)、学生奶计划(School Milk Programme, SMP)。
  3.学生奶项目具体规定。《儿童营养法》规定学生奶项目的管理部门是农业部,项目推进所需经费列人农业部当年预算,每个财政年度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该项目旨在鼓励没有参加学校午餐项目的公立中学、学前班、托儿所、夏令营和类似非营利从事儿童护理和训练的组织加人学生奶项目,而且不能很好执行学校午餐项目的学校和机构无资格申请加人该项目。半品脱奶最低得到5美分补贴,补贴价格每年根据鲜奶加工生产价格指数调整,最低调整幅度0.25美分。农业部预算学生奶项目,1970年前不超过1.2亿美元。
  4.学生早餐项计划(Breakfast Program,SBP)具体规定。学校早餐计划是美国国会于1966年根据《儿童营养法案》为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提供早餐的一项计划。1975年《儿童营养法》修订时将这项计划改为永久性计划。在《儿童营养法》具体规定学生早餐计划的管理部门是州政府和国防部,项目预算在卫生和福利支出中列支。项目补贴比照《学校午餐法》规定减半,如提供高标准早餐,最高可以得到10美分的质量补贴。选择参与学校时要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考虑来自低收人家庭和在岗母亲的孩子对营养改善的特别需要。各种提取的管理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最多10万美元。[8]
  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美国学校营养服务日趋完善。到2008年平均每天3050万人在校吃营养午餐,且全国约有50%的家庭享受免费或减价。[9]学生不仅能吃上营养餐,老师还利用午餐机会,同学生讨论食品、健康和营养问题,丰富学生知识。与此同时,培训了大批从事营养餐工作的专业人员,改进烹饪与服务设施,过剩农产品得到有效利用,而且如此大的学生用餐也大力推动了食品加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总体的发展。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美国政府还先后实施了早餐、牛奶、夏季供餐、妇女儿童补充食品及课余加餐计划,并将这些计划密切配合,不断加以完善,从而形成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的庞大营养服务体系。[10]
  四、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改革期
  美国国会2004年6月30日颁布了《2004年儿童营养和WIC计划再授权法》(the Child Nutrition and WIC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04 Public Law 108-265)。根据《2004年儿童营养和WIC重新授权法案》的规定,美国各州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都应制定了本州学校营养健康政策,加强学生体育活动,注重对学生的营养教育,这些做法旨在促进本州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
  根据美国负责食品、营养和消费者服务(Food Nutrition and Consumer Services ,FNCS)副部长博斯特(Eric M. Bost)的介绍:在美国农业部所负责的15个营养援助计划项目中,全美共有1/5左右的人群从中受益。所有营养援助项目都基于三条工作原则——确保所有儿童得到富有营养的食物,重视超重和肥胖问题、并在儿童中养成一生健康的好习惯,以及确保儿童营养项目的高标准和完整性。美国农业部与国会一起,通过2004年儿童营养和妇女、婴儿与儿童的授权行动来加强这些项目。这15个营养项目每年的经费预算超过600亿美元,是美国联邦政府中最大的预算之一。其中三个比较大的项目是:学生营养餐计划、食物券计划和WIC(低收入妇女及婴幼儿营养补贴计划)计划。其他计划包括学生快餐、学生早餐、假期营养餐、农民市场营养餐计划等。副部长还介绍:2005年4月19日,美国颁布了新的《膳食营养金字塔指南》,并作为营养教育的重点部分,在所有学校、以及网站上进行宣传普及、提供。其目的在于让全美国人都养成科学合理的健康饮食习惯。截止到2005年6月上旬,已有6.2亿人次上网了解学习了有关《膳食营养金字塔指南》的内容。新发布的《膳食营养金字塔指南》与以前发布的膳食营养金字塔指南的最大区别,在于增加了体育活动的内容。营养改善不仅是吃多少、吃什么的问题,还与做多少运动有很大的关系。这些健康政策的制定吸收了新的健康概念的理念,遵循了协作性学校健康计划的基本原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
  总之,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发展,美国的中小学营养服务己经具备了较成熟的理论和实践体系,从最初的单纯的社会慈善救济,逐渐发展为一种综合的协调的促进中小学生营养健康良好发展的系统工程。因此了解美国中小学营养服务的历史发展,对世界各国的营养服务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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