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搜索导航
论文网 > 会计审计论文 > 会计研究论文

浅谈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演进及启示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企事业单位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会计工作岗位,是相对某一单位的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在会计工作中可以担任一定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是担任一定专业技术的资格条件。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称号。
  一、新中国会计技术职称制度的产生
  作为制度性规定,我国最早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出现在1961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中。该《草案》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计算和审查企业的一切技术措施及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设计和审查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监督本企业执行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国务院于1963年10月批转《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要求国营工交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同时还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其基本任务、职责和权限等内容作出规定。1963年1月,财政部发布《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提出“对会计人员,应当根据本人的工作能力,确定技术职称和等级”。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对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建设开始了积极探索。
  当时制定发布这些文件,是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会计工作的指示,加强会计工作,提升会计工作地位,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受1958年“大跃进”运动和“左倾”路线的影响,会计管理部门强调下放会计制度管理权限,简化会计制度;基层单位在“政治挂帅、走群众路线、为生产服务”的口号驱使下,以“破除迷信,反对繁琐哲学”为指导思想,掀起了一股“破除一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之风,使会计工作陷入混乱局面。再加之精简机构,许多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被撤并,大批会计人员分流或不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由此导致会计工作正常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会计账目混乱,收支不实、盈亏不实、财产不实、家底不清,进而使国家财政虚收实支,给国民经济运行带来严重的后果。为了纠正当时经济发展中的问题,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经济工作进行调整整顿。在这种背景下,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的报告》提出要加强预算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严格资金和成本管理制度,强化经营核算;1961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试行财政部拟定的《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程(草案)》(简称《工作规程》),对会计核算工作提出要求,并对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作出规范。这一《工作规程》连同此前发布的其他会计制度规章,为整顿和恢复财务会计工作正常秩序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为了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指示精神,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于1962年5月召开建国以来第一次专门研究会计的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对几年来我国会计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对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进行了研究。党中央在这次会议形成的报告中批示提出“办经济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强调要恢复和健全基本会计制度,整顿和充实会计队伍,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数据真实、正确、全面、及时;同时责成财政部等提出会计人员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制度。为了落实上述要求,国务院1963年1月正式发布《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明确企事业等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设置要求、会计人员范围及其职责和权限。但遗憾的是由于此后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会计人员技术职称的相关要求一直未作出具体规定,上述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执行。
  “大跃进”后经过整顿,会计制度逐步健全,会计秩序得到恢复,会计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会计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但此后不久便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造成了严重冲击,社会经济发展遭受巨大灾难,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文化大革命”给全国会计工作同样带来了空前的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财政部会计制度管理机构被撤销,各级业务部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被撤并,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大批下放劳动,会计工作再次陷入混乱和半瘫痪状态,会计工作秩序受到严重破坏,会计地位和会计工作水平严重下降。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迅速恢复会计工作正常秩序,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职,做好会计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78年国务院发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简称《条例》)。《条例》针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要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会计工作,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支持会计人员做好工作;要求广大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权限,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条例》单列一章“技术职称”,对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的任职条件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员分别授予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的职称,同时要求国家劳动部门会同财政部比照工程技术人员的办法另行规定会计人员技术工资等级。《条例》还要求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主管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小型企业要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并单列“总会计师”一章,对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权限作出规定。1980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更改会计人员技术职称的通知》,将会计干部技术职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四级;提出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学历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资历”确定和晋升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同时还规定了更为详尽的技术职称评定条件。在这一通知中将会计人员技术职称中的“总会计师”改为“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不再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是行政职务。该通知还规定凡被授予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比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技术人员待遇。从此,会计人员技术职称正式与工资待遇挂钩,会计人员被授予某一会计技术职称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乃至政治方面的待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决定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党中央正式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的八字方针,并要求经济工作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当时财会工作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克服“文化大革命”造成的财政困难,努力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减少财政赤字,争取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同时适时推进财政和会计制度改革。1980年10月,财政部召开第二次全国会计会议,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工作的经验,回顾“文化大革命”后几年会计工作整顿及其发展情况,分析会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作用,做好会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在这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会计工作任务就是要整顿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需要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此,国务院于1981年3月批转发布《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作出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至此,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基本成型。
  此后,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开展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83年8月,全国评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职称的会计人员达5万多人,评定为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职称的达43万人。会计技术职称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将会计技术职称与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等量视之,将会计人员作为技术人员的一部分,在当时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背景下,极大地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工作地位;另一方面将取得会计技术职称与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挂钩,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及做好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计工作秩序迅速得到恢复,会计职能作用得到极大发挥,全社会形成了重视会计工作、强化经济核算的热潮。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与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完善
  随着会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全面开展,产生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当时对各级会计技术职称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一些地方在职称评定范围、评定条件和审批程序等方面存在标准掌握不严、论资排辈,甚至发生为了工资待遇争抢职称,随意评定职称的情况。1983年5月,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布《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考核评定工作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对会计技术职称评定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定应“正确掌握政治条件,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对评定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以解决在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1983年9月国务院暂停职称评定工作,并决定进行改革试点。作为改革完善的成果,198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确定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度,并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任职基本条件、结构比例及工资额的确定、聘任和任命等作出规定。作为实施聘任制的配套办法,1990年11月人事部发布《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明确在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必须在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进行评聘。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在会计专业领域的实施,1986年4月财政部发布《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简称《条例》)及实施意见。该《条例》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确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四个等级,并对各级次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工资待遇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在任职条件和工资待遇等方面明确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相同待遇。所谓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制,就是实行会计专业职务与技术职称分离;会计专业职务实行限额管理和聘期制;会计专业职务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即按照其聘任的专业职务确定工资待遇。针对当时大部分会计人员不具有规定学历的情况,《暂行规定》还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提出试点要求,以解决这部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这一《条例》发布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开展。
  1992年3月,在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与人事部发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提出从1993年起在全国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根据该《暂行规定》,会计资格考试设置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师资格考试三个级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会计资格的人员,各单位在岗位需要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应从获得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对具有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暂行规定》指出达到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可聘任相应级次的会计专业职务。但2000年9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取消原《暂行规定》中的这一规定。自此以后,所有会计人员参加初级或中级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均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际上是为了解决会计技术职称与会计人才使用的关系。会计技术职称是根据会计人员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的专业技术称号,表明会计人员所具有的会计专业水平和能力,是聘任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是会计人才层次界定问题。会计专业职务则是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具有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的会计专业技术岗位,表明其对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涉及会计人才使用问题。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使会计技术职称的评定与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会计人员的使用结合起来。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与当时推进的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会计回归企业、更多地服务于企业的需要相联系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这一改革与当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呼应了企业现代制度改革对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随着20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推行,企业的法人地位得到逐步确立。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要求其会计工作服务于经营和发展,企业会计真正回归企业,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等在内的会计人员选拔属于企业自主权之一。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改革,适应了市场经济下会计人才流动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配置,导致会计人员流动性增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利于促进会计人员流动,更好地满足企事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要。
  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制度,解决了各地各部门在会计技术职称评定过程中标准把握不一致的问题,确保了评定职称的会计人员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基本专业素质和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了一大批不具有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的职称评定问题。由于“文化大革命”对财经教育的影响,当时绝大部分会计人员没有接受过中专以上的财经专业教育,不具有评定职称所要求的学历。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底全国会计人员中接受中专以上财经教育的不到5%。解决这部分会计人员的会计职称评定,调动其从事会计工作的积极性,是当时做好会计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设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为这些会计人员的职称评定提供了出路。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制度以后,一大批不具有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聘任会计技术职务的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解决了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做好会计工作的积极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对推动会计人员学习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具有积极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国当时的会计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证。
  三、新时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中央提出了新的人才发展战略,包括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内的人才发展面临的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客观上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意见》要求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坚持以用为本、创新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要“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2019年1月,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改革的基本原则为坚持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提出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目标要“通过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等措施,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会计人员职称制度”。这一《指导意见》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四个等级,增设正高级会计师职务,并明确了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这次提出的评价标准,在突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评价的基础上,更多地强调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和实务能力,适当淡化了对专业理论方面的要求,取消了对会计人员外语水平的统一要求。
  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要求。一是强调改革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对会计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会计工作存在的根基。二是立足会计人才的使用,赋予企业在会计职称工作中更多的自主权。企业是会计人才使用的主体,对本单位会计人才及其使用情况更为了解,企业在会计技术职称评聘方面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职称评聘更好地切合企业实际,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发现会计人才、培养人才,更有效使用会计人才。三是增设正高级会计师,有利于会计技术职称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相衔接,为会计人员的进步提供更高的奋斗目标,提升专业素质,激发其做好会计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四是淡化外语水平的统一要求,使会计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许多地区和部门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外语水平考试成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的负担,为了取得职称投入大量时间学习外语应付外语水平考试,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比例不需要外语或很少使用外语。淡化职称相关的外语水平要求,可以使会计人员从为取得职称应付外语考试中解脱出来。
  四、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发展演进的启示
  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建立60年来,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会计工作本身来说,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建立完善,提高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地位,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了会计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回顾我国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总结其经验教训,至少对我国下一步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有以下启示:
  启示一,牢记初心,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必须立足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20世纪60年代初,受“大跃进”和左倾路线的影响,我国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职能弱化,会计地位下降。针对这种状况,我国开始设立会计专业职务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提高会计工作地位,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使会计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在实现财政经济状况好转中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改革开放初期,将会计人员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与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等同考虑,将会计人员的专业职务与工资福利等经济待遇相联系,作为当时落实会计人员知识分子政策,最终目的就是要调动广大会计人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与会计人员的培养使用相结合,是为了发挥会计人员立足单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必须以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为目的,以做好会计工作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启示二,与时俱进,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必须顺应社会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
  制度建立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是作为应对和解决当时社会经济现实问题的办法措施而制定的,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适应特定的社会经济情况,解决特定的社会经济问题。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需要解决新问题,必然要求对制度进行改革完善。我国现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自诞生起,正是根据社会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发展而确保其内在活力的。从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发展演变来看,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基本同步,具有相同的阶段性特征,都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关键节点上推出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改革措施。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完善和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面对新环境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同样必须与时俱进,积极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改革。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作为国家干部身份的会计人员明确其会计技术职称享受一定级别工资福利待遇,对提高会计工作地位和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入,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企业会计人员,由国家统一评定其会计技术职称的做法则未必恰当。现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如果仅仅是作为取得评定会计技术职称前提的会计专业资格,从整个社会成本角度考虑未必有其存在价值。要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进行复习应考,特别是在会计相关专业高等教育大发展、每年有八九十万专科以上会计专业毕业生的今天,进入会计岗位的人员绝大部分接受过正规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其全国统一考试的必要性值得研究。
  启示三,服务企业,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必须以促进企业会计工作水平的提升为重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应着重解决企业的问题,着力调动企业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做好会计工作的主动性,以促进企业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包括会计人员聘任、会计职务的设置和任免以及工资报酬等都属于企业内部自主事项。企业应当既是会计人才的使用主体又是评价主体,更是评聘主体,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用人制度与会计人员职务制度相结合。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必须立足企业、回归企业,成为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使企业在会计专业职称评聘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改革开放以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改革,也是以不断扩大企业在会计方面自主权为出发点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也都特别强调企业会计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强调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
  启示四,会计人才的评价标准在突出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基础上,应更多地侧重会计人员实际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主要体现于会计实际工作之中,表现在会计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及高质量发展上。具体来说,表现为改进会计工作,解决企业会计工作中的重大实践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帮助企业在节支降耗上取得更多的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减少经营管理上的缺陷,堵塞经营管理上的漏洞。做好会计工作需要有会计理论的支撑,高层次的会计人员需要有相当程度的理论功底进行会计理论研究,但理论研究必须服务于实践、运用于实践,解决会计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体现在具有更高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上。会计人员毕竟是会计实务工作者,其主要工作不是理论研究。我国最早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的总会计师主要考核的就是会计实务工作能力。1963年1月发布的《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明确提出“对会计人员,应当根据本人的工作能力,确定技术职称和等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适当淡化理论研究和外语方面的要求,实际上就是在会计人才评价中更多地聚集会计工作业绩和会计实际工作能力,引导会计人员强化专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其在会计工作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关论文

会计专业技术
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审计责任界定—
浅析管理会计在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浅谈业财融合视角下企业管理会计应用
浅谈大数据时代企业管理会计的变革
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探讨
试论管理会计在企业绩效管理中的应用
民营企业财务会计转型探讨
浅谈管理会计助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思考
试论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