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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 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全面提升区域经济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分析漳州市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的现状,指出了品牌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以政府引导为主,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保障,达到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提升企业创牌热情的目的,从而促进区域品牌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对策;保障措施。
  
  漳州市龙文区于 1996 年5 月31 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7 年1 月正式成立。全区总面积126 平方公里,辖4 个镇、1 个省级开发区,有42 个行政村、9 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6.7 万人。近年来,龙文区紧紧围绕“海西应先行,龙文走前列”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工业强区、商贸活区、中心带动、城乡互动”
  
  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品牌也是一个城市实力的重要表征,它可以带动整个城市经济的腾飞。[1]品牌工作方面,龙文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社会支持”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商标暨省知名字号品牌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同样突出。
  
  一、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共有注册商标716 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1 件,司法判定驰名商标5 件,著名商标35 件,知名商标63 件,商标国际注册20 件,国外注册商标(含港澳台)24 件,企业字号与商标同名83 家。获得省知名字号认定的企业3 家。品牌效应带动了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2011 年全区有规模工业企业395 家,规模工业总产值164.4 亿元,现价增长30%;产值上亿元企业52 家。工业园区支撑作用明显,蓝田经济开发区实现规模工业产值118.4 亿元,占全区总量的72%。品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龙文区商标品牌同样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一)龙文区的商标注册总量不多。
  
  目前龙文区共有各类经济实体 5650 户(企业1700 户,个体工商户3950 户),全区企业拥有自己注册商标仅占了企业总数的11.9%。低于全市平均值(全市注册商标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12.1% ),与龙文区临近的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如龙海市和长泰县的企业注册商标数分别占企业总数的20.1%与28.5%。
  
  (二)龙文区的商标品牌发展不平衡。
  
  龙文区下辖四个镇,一个开发区。其中步文镇拥有注册商标 243 件(占全区注册商标比重的34%),司法判定驰名商标1 件,著名商标2 件       ,市知名商标8 件;朝阳镇拥有注册商标157 件(占全区注册商标比重的22%),司法判定驰名商标2 件,著名商标15 件,市知名商标28 件;蓝田镇拥有注册商标115 件(占全区注册商标比重的 16%),著名商标2 件,市知名商标7 件;郭坑镇拥有注册商标30 件(占全区注册商标比重的4%),著名商标2 件,市知名商标3 件;蓝田开发区拥有注册商标171 件(占全区注册商标比重的24%),行政认定驰名商标1 件,司法判定驰名商标2 件、著名商标14 件、知名商标17 件。
  
  以上数据表明,朝阳镇仅占全区注册商标比重的22%的商标注册量,却拥有42.8%的著名商标和44%的知名商标,步文镇的商标注册量占全区的三分之一,品牌数量却不多,蓝田镇和郭坑镇的品牌和商标注册数均较低。综上所述,龙文区品牌发展不平衡现象凸显。
  
  (三)品牌质量不高。
  
  全区的注册商标数三分之一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的状态,而且全区仅拥有驰名商标1件,全区没有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全区的品牌影响力较小,带动作用略显不足。全市获得省知名字号企业有36 家、其中芗城区6 家、龙海市5 家、平和县3 家。相对比较,龙文区仅有3 家,数量上偏少,与龙文区目前的发展趋势不匹配。经验表明,知名品牌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和企业长期努力逐渐积累的结果,政府的积极举措对推进企业品牌战略具有重要作用。[2]
  
  二、促进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实施企业商标注册和创建企业省知名字号品牌,有利于提高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整合提升区域特色经济,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在品牌竞争时代,政府应担当起区域品牌建设的规划者和建设者重任。政府应及时调整品牌战略,将品牌带动战略升级为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这既是区域品牌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3]因此,要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就必须打好商标品牌战略。为进一步推进龙文区品牌战略,针对发展上存在的不足,从政府引导角度出发,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
  
  加强对实施商标暨省知名字号品牌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财政、经贸、质监、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商标暨省知名字号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部门协作机制,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将实施商标暨省知名字号品牌战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一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实施商标暨省知名字号品牌战略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全力推动龙文区品牌工作发展。
  
  (二)着力政策扶持,落实保障机制。
  
  政府培育企业自主品牌的职责,就是要通过研发扶持帮助企业提高这些核心能力,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4]对龙文区优质品牌的企业,在人才引进、用地审批、科研立项、用电保障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优先给予支持。政府应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资金,吸纳社会各类资金,设立实施品牌带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品牌的策划,培育、创建、宣传、保护、奖励和支持品牌发展、带动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加强引导,积极支持商标暨省知名字号品牌的应用,鼓励企业将商标或省知名字号作为知识产权评估办理质押贷款,扩大融资渠道,特别是金融系统要主动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质押贷款问题,以此激发创品牌的热情,促进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大品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
  
  政府及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区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网络等新闻媒介作用,大力宣传、推介国家、省、市以及龙文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品牌带动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引导企业加大对外宣传、扩大商标品牌的影响面,不断提高龙文区品牌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进一步完善品牌宣传扶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品牌宣传广告提供各项优惠政策,提供优惠服务,为龙文区品牌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四)培育地方品牌,加强公共保护。
  
  积极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做好“地标”申请注册和规范使用,将龙文区的重点项目和公有性质文化资源纳入商标品牌发展的范畴,主动深入调查本地的风景点、名胜古迹、历史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名称资料,提出保护措施,加强公有性质商标资源保护。引导碧湖生态园、欢乐城地下广场等重点项目和龙文塔、扶摇关帝庙等名胜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名称进行商标注册,防止公共商标资源被恶意抢注或被个别企业、个人独占使用,避免公共利益受损。
  
  (五)鼓励境外注册,拓展国际市场。
  
  建立“商品出口、商标先行”策略,鼓励出口型企业做好商标境外注册,拓展国际市场;引导定牌加工企业逐步扩大在出口商品上使用自有商标的比例,以进一步推进龙文区出口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收购并购国际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如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成功收购美国Solar 公司2 个已有十多年历史的知名商标品牌40 个及其所有营销网络,首开漳州民企收购国际品牌先河,并且自己申请注册境外商标4 件,成功打入国际市场。在品牌推广的同时,通过企业在香港上市,更进一步的提高了企业在国内乃至国际的竞争力。
  
  (六)发挥集群效益,带动产业发展。
  
  商标品牌效应对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带动区域优势产业快速发展,起着主要动力引擎的作用。现今龙文区已形成了六大产业集群—以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日化产业、以漳州红梅家具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钢管家具产业、以漳州市港昌罐头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罐头食品产业、以福建升源粮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粮食产业、以恒丽钟表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石英钟产业、以漳州万佳陶瓷工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陶瓷用品产业集群。据统计,2010 年以上六大产业累计生产总值达36.38 亿,出口创汇额达18.75 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11 年以上六大产业的生产总值、出口创汇实现“双增长”。可见重点培育龙头企业的品牌创建,对带动产业的整体发展的重要性。
  
  (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权益。
  
  实践证明,企业在创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可能出现被仿冒、侵权的情况。名牌产品的实质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 ,由于比同类产品的价格更高 ,利润更为可观 ,必然引起大量的造假行为。[5]实际上,被侵权并不可怕,从另一方面讲,被仿冒侵权也是品牌影响力提升的一种表现。因此如何帮助企业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尽最大可能防止商标所有权人利益受损是关键。企业和政府重点应加强宣传力度,密切部门协作、区域协作,积极引导、支持、帮助、配合企业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查处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傍名牌等类型的案件为主,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处,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保障措施。
  
  (一)落实创牌激励机制……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政策规定,兑现奖励政策,按承诺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奖励金。同时,积极运用财政杠杆,推动品牌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商标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应用于服务区域商标品牌发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各部门要加大对著名、驰名商标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工业发展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各项政府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上,适度向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和知名字号企业倾斜。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激发企业的创牌动力,进一步提升品牌经济的整体实力。
  
  (二)落实各单位职责任务。
  
  切实把实施商标战略从企业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切实加强对商标品牌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各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任务。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全区商标战略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指导专人作为商标战略事务联络员,与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商标品牌创建的相关事宜。
  
  (三)明确各成员单位业务职能。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有利于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所能,齐心协力的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发展。各部门应健全协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召开商标战略联席会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品牌战略工作中重大问题。引导全区各类企业依法注册、使用、管理商标,帮助商标主体单位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工作,提高全区农业品(涉农产品)的知名度,创建一批具有龙文特色,高附加值的农特产品品牌。
  
  参考文献:
  
  [1] 王芳凝。发挥政府在品牌战略中的主导作用[J].辽宁经济,2010(7):63.
  
  [2] 陆松福。政府在推进企业品牌战略的作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1):22.
  
  [3] 吕振奎。品牌带动战略实施中的政府行为[J].学术交流,2010(2):119-122.
  
  [4] 刘国防。地方政府培育企业自主品牌的原理[J].统计与决策,2010(21):171-173.
  
  [5] 马晓红。政府促进企业品牌发展对策思路[J].知识经济,2009(1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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