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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昧时代阿拉伯悬诗中生死观的哲学思考

  一、蒙昧时代与悬诗
  在人类文化中,阿拉伯文化具有最为迷人的神秘色彩。阿拉伯,是一个充满神奇趣闻的世界。阿拉伯文学大致分为四个时期:1.贾希利叶时期(即蒙昧时期,又称伊斯兰以前时期),从5世纪中叶到伊斯兰教诞生(475―622);2.伊斯兰教初期和伍麦叶朝时期(622―750);3.阿拔斯朝时期(750―1258);4.土耳其人统治时期(1258―1798)。
  贾希利叶时期,半岛上的阿拉伯人正处于原始公社制阶段,各氏族部落过着游牧生活,彼此之间常因争夺水草、牲畜而互相仇杀,血亲复仇非常盛行。赞美部落、描述血亲复仇和部落战争成为诗歌创作的重要题材。
  这个时期的民间口头文学大多是驱赶骆驼时的吆喝和歌唱,并根据骆驼蹄子的节拍而吟唱,形成诗歌的韵律。伊斯兰教开始传播(610年前后)之前大约150年的诗篇,是迄今所知的最古老的阿拉伯诗歌。此外,还有一些散文作品,有谚语、演说词、故事和卜辞,但大半已失传。流传至今较多的是诗歌,它的格律和词藻都是比较完美的。其中最著名的是“悬诗”(阿拉伯语称作“穆阿莱葛特”),它是7篇(一说10篇)长诗的总称,是7个著名诗人的作品。首先是乌姆鲁勒?盖斯(约497―545),他是阿拉伯传统诗歌的开创者。他的81行“悬诗”细致地描写了5世纪与6世纪之交阿拉伯人的游牧生活和作为王子的诗人本人的生活。其次是骑士诗人昂泰拉?本?舍达德(525―615)写的“悬诗”,既有抒情,也有叙事,后世评论家把昂泰拉誉为机智、勇敢与力量的象征。据记载,“悬诗”是阿拔斯朝初期古诗收集家哈马德?拉维叶(694―772)搜集的,至今仍被阿拉伯人作为诗歌的典范。
  从公元 5 世纪末到伊斯兰教出现之前的一段时间 (475―622),在阿拉伯文学史上叫作蒙昧时期。这里的 “蒙昧”是宗教用语,意为那个时期的人们,因为伊斯兰教的真主穆罕默德尚未降生,未受天启,所以叫 “蒙昧”。这个时期诗歌的基本体裁是 “卡色达”。它是一种想象丰富、富有战争色彩的诗歌体裁,也是流传至今的最古老的阿拉伯诗歌。
  二、悬诗生死观的具体体现
  (一)惜他人之生死
  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生存环境恶劣,为了求生存,必须借助部族力量。但由于沙漠中生存资料极其有限,故各部落间必然持续发生冲突与战争,这也导致了阿拉伯人狭隘的部族主义,不过从另一个意义上,也养成了阿拉伯人重视本部族成员生命的传统习俗。“某氏族的成员,若杀害了本氏族的人,任何人都不保护他。他在逃亡的期间,变成不受法律保护的人(tarid)。他若杀害了外族的人,两氏族之间就要发生近亲复仇,本氏族的成员不管是谁,都可能必须为这件罪行付出生命的代价。”阿拉伯人对亲友之死是抱着深切悼念的态度,以至于他们早在蒙昧时代早期,就写出了大量此类诗歌,使悼亡诗可以作为一个单独门类,如泰格里卜部落的首领穆海希勒悼念其兄弟库莱卜的诗作:
  仰望星海我独哭,群星俯首亦相随。痛诉生前雄壮姿,马队驰骋尘土飞。屡次唤你你不应,人去荒野再难归。回答我呀库莱卜,豪杰陨落部族悲。
  而到后期,也有乌姆鲁?盖斯悼念其父亲的诗句:
  一人空涕泣,夜长泪亦长。众人齐下泪,为我而感伤。何人无亲眷,何人无高堂?
  然而蒙昧时代专因写悼亡诗而最著名者,乃是此时代唯一的女诗人韩莎。韩莎出生于公元575年,已经处于蒙昧时代晚期,而她去世时,已经是公元664年,即伊历四十四年,也就是说,她是一位跨越了两个时代的诗人。韩莎出生于穆德里族的一个富裕家庭,然而一生的命运却很悲惨,她结过两次婚,生有数个孩子,她的弟弟穆阿维叶和沙赫尔都是部落的勇士。然而两个弟弟先后在战争中阵亡,韩莎悲痛不已,后来竟哭瞎了双眼。她写下许多诗句怀念弟弟,而她与沙赫尔的姐弟之情最深厚,为他写下的诗句也最多,现节选几段:
  众人已入睡,我却辗转难眠,像是火焰将我遍体熬煎。
  抬头望那星,早已消逝不见,只有其他星斗映入眼帘。
  我的弟弟啊,虽然辞别世间,可你却千百次浮现面前。
  还有:
  双瞳呀,请尽情把泪水抛洒,为英雄的沙赫尔哭泣,别停下!
  恸哭吧,他是那么勇敢潇洒,地位高贵,青春年华。
  韩莎的诗风柔和流畅,语句细腻,感情真挚,对亲人的呼唤和不停的哭泣是其两大主题。然而若从整体上看,却显得主题单调,思想重复,是她的最大缺点。
  由于血亲复仇和部落战争频繁,阿拉伯人在蒙昧时代是绝对尚武的,他们既然将豪侠作为道德的最高标准和典范,也自然而然要在战场上大显身手,在他们当中,怯懦柔弱者没有生存之地,奋勇杀敌的是好汉,畏惧退缩的是孬种。经年累月下来,在蒙昧时代,阿拉伯人对生死的态度是,重视部族亲友的生命,并为他们的死亡而深切哀悼,但对自身的生死,则抱着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并不将其特别挂念在心,也即是说,他们并不太在意自身的死亡。
  (二)置自己生死于度外
  然而,真正能代表蒙昧时代阿拉伯人勇猛无畏、视死如归,但又具有浓厚游牧民族特性的,乃是他们中一个特殊的群体――“萨阿里克”,中文可以勉强翻译成“侠盗”。他们有的贫苦无依,有的被部落驱逐出来,四处流浪,无以为生,只能单人或集群打劫谋生。在当时的阿拉伯半岛,打劫可以被视为一种职业,并不能与我们现在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等同。如果一个贝督因强盗老远见到一个孤身的旅行者,他会骑着马迅速向他大叫:“脱下衣服,你婶婶(我的老婆)还什么衣服都没有哩。”马上照办可以得到宽恕,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照例是应该不流一滴血的,不过若敢反抗,那就只有通过武力流血来解决问题。伍麦叶王朝早期的诗人顾托密曾以四句诗说明这种生活的指导原则,大意是说:   我们以劫掠为职业,劫掠我们的敌人和邻居。
  倘若无人可供我们劫掠,我们就劫掠自己的兄弟。
  但萨阿里克又不是单纯的劫匪,他们行动迅速,来去如飞,更重要的是盗亦有道,他们有着自己的道德规范,他们劫富济贫,仗义疏财,如被称为“侠盗之纽带”的欧尔沃?本?沃尔德,劫取财物,从不流血,行侠仗义,扶危济困,也不对慷慨义气者下手,故而被称为最高尚的侠盗。他有首诗道:
  我有口粮大家分,你有珍馐独自吞。
  我瘦你肥岂可笑,克己济贫是本分。
  愿将我身分众人,纵喝冷水亦甘心。
  (仲跻昆先生译)
  而侠盗诗人中最具有游寇气者是昂泰拉,他四处打劫侵扰,人们闻风丧胆。传说他发誓要杀死100个赛拉曼部落的人,当他杀了99个时,终于中计身死。一个赛拉曼部落的人从他尸骸边走过,踢他的头骨,却被骨片刺伤了脚,最后感染而亡。这样,便凑齐了100个的数目。
  从他流传至今的诗句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心怀高远,却遭受族人欺凌,孤身出走,流浪荒漠。从此他宁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回到人群。诗人有着极高的自尊心:
  辽阔大地是君子的避所,孤野荒郊可把仇忌忘却。
  他并非软弱无能之辈:
  风尘浪迹三宝相伴,雄心、长弓和宝剑。
  为了自己的自由和尊严,可以忍受极度的饥饿和苦楚:
  对饥饿我置之不理,直到把它忘记;
  对食欲我尽力拖拉,直到把它窒杀;
  宁肯吞食郊野的黄土,决不让富贵之人笑话。
  (以上三段均为郅博浩先生译)
  尚法拉对自己的死亡,也抱着一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遗言是:
  如果有朝一日,我脑袋被砍落
  你们别把尸体在坟墓埋没
  就把它抛在路口,给豹子猎获
  我从未在生活中期盼欢乐
  我的夜晚在罪恶中度过
  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还有咏酒诗人塔拉法,他虽然出生在巴林的富贵家庭,但父亲早亡,故由叔父们抚养,可叔父们不但侵吞其财产,甚至还虐待他,今天看来,这童年生活给诗人心理上带来的烙印,会给他一生带来重大的影响。塔拉法成年后,酗酒玩乐,奢侈无度,被部落赶走。他在阿拉伯半岛上四处游荡,时而打劫,时而躲藏,可能还去过埃塞俄比亚。他为自己的哥哥看管骆驼群时,也会让驼群走失。他的堂兄不帮助他,亲戚不待见他,他便用诗歌进行回击和讽刺。塔拉法是既有天才,又有狂野之气的诗人,他描写少女,描写寻欢作乐的场景,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是最先咏酒的阿拉伯诗人之一。他虽然被部落一度驱逐,但意外的是,他还很有对部落的责任感,可他攻击起亲属来,那也是毫不客气:
  堂兄的作为使我感到窒息
  像有一只手扼住我的脖颈
  来自亲人的暴虐不公
  比利剑更加伤人无情
  (郅博浩先生译)
  后来,他到了希拉王国的宫廷,一开始尚可,但见他的姐夫虐待姐姐,便再度用诗句攻击姐夫,还挖苦国王的弟弟。一众人等恼羞成怒,遂天天在国王面前中伤塔拉法。于是国王下令要处死他。当要处死塔拉法时,新总督问:“你打算选哪种死法?”塔拉法说:“那就拿酒来给我饮,然后放我的血吧!”
  诗人就这样结束了生命,在整个历史上恐怕也很罕见。有人要问,塔拉法这样死去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但他亲自为我们证明了什么叫作狂傲不羁,什么叫作毫不畏死,他及时行乐的人生观,他在面临死亡时的极端表现,从某种角度来看,是很有象征色彩的,可以视为那个时代阿拉伯人狂放的“酒神精神”的体现。这种精神早在他的诗句中已有迹可寻:
  我只见富人从不慢怠我,连穷人也将我瞻仰。
  别怪我爱好战争,形骸放浪,除非让我永生,莫非你有良方?
  如果你不能让我逃脱死亡,就休要管我狂欢放荡!
  (三)对生死轮回的半信半疑
  当时,阿拉伯社会的文明程度低下,仅有沿袭原始社会的拜物教存在,相信万物有灵,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种粗浅的对死亡的假想,他们认为人是有灵魂存在的,不过对死后会不会变成幽灵,还没有定见。由于游牧部落的血亲复仇习俗,部落内一旦有人被杀,则全体部落成员均有义务为其复仇,蒙昧时代阿拉伯人的迷信认为,灵魂是一只飞翔在人体内的小鸟,叫作ham,在人死后就钻出体外,逐渐长成猫头鹰大小,再去观察死者的后裔与部族,看其如何行事,然后再向死者汇报。如果是遭凶杀者仇恨未报,此鸟就会不停地在墓上哀鸣。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战祸连绵就再也正常不过了。
  在《黄金草原》里便描写了蒙昧时代时,一个青年与幽灵搏斗,最后同归于尽的叙事诗,还讲述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故事说一队阿拉伯人在沙漠中跋涉,夜晚在一个坟墓旁露宿,其中一名好事者艾布?海贝里便呼喊墓主的名字:“艾布?杰尔德,你怎么不款待我们呢?你的部落不是号称最好客,绝不会对客人不管不顾的吗?”结果到半夜,他惊呼起来,说看见墓主人的鬼魂从墓里钻出来,手持大刀,砍折了他的母驼的腿。于是整个队伍整晚都可以大块大块地吃骆驼肉了,只有艾布?海贝里一人自认倒霉。可是没想到第二天,有一个陌生人找到他们,说是墓主人艾布?杰尔德的儿子,其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要他送给艾布?海贝里一匹公驼,以补偿被杀的母驼,这就是他的部落承诺的必定招待客人的方式。
  然而,在面对自己的死亡时,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正如《古兰经》中所描述的那样,怀疑、不信死后复活说,“我们死后,已变成尘埃和朽骨的时候,难道我们还必定要复活吗?”认为死亡即是一切事物的终结,也是个人所不能逃避的命运,或者正如诗人大艾尔萨所言:“生呀,死呀,复活呀,原是荒诞不经的传说。”他们那时还并非像后世般全部相信天启宗教的死后复生与末日审判说,对死亡本身是并不太恐惧的。故而在诗歌中,对这种思想体现得也很充分,正如此前提到的英雄豪杰昂泰拉,他有诗句如下:   死亡恰如杯中水,终有一日需痛饮。
  纵横驰骋本无敌,苟且偷生又何幸?
  唯有待我天寿尽,莫想沙场取我命!
  (四)劝世色彩渐浓
  当然,在蒙昧时代,犹太教与基督教也已经传入阿拉伯半岛,其特有的死亡观对阿拉伯人也不是毫无影响,至少穆罕默德本人在青年时就曾听过当时基督教著名的神父盖斯?萨尔德的一段讲演。原文是:
  人们啊,你们当知悉,当聆听!生者必死去,死者必消逝,该来者必将来临。夜晚虽漆黑,白昼却光明,十二宫高悬天顶,闪烁的乃是群星,大海潮起潮涌,山峰根基稳定,大地一望无际,河水奔流不停。天上有云彩,地上有教训。人们一去不复返,这是什么原因?他们是心满意足,安居乐业,还是抛散飘零,长眠不醒?人们啊,你们的父祖现在哪里?强大的法老们又何处可寻?难道他们不比你们更富有,更长命?将他们折磨欺凌、粉身碎骨的,正是光阴。
  有道是:
  在过世的国君们身上,我们学到了经验,
  人在死神面前有去无还,乃我亲眼所见,
  我还见本民族无分老幼,在此路上越走越远,
  生者尚苟活人间,往者不可谏,
  我信民族的气数已定,而我自己,也不过早点晚点。
  这就是另外一种生死观,其基调是与塔拉法的享乐主义完全相违的,带有一种劝世的色彩,也为日后伊斯兰教的流传作了初步的铺垫。
  悬诗是阿拉伯诗歌史上第一座诗歌艺术高峰,它反映了阿拉伯地区原始公社崩溃时期的社会生活面貌,表现了阿拉伯牧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在艺术上,悬诗有独特的风格:简洁、庄严、雄伟。这些诗歌对阿拉伯诗歌发展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深远的。研究一个民族的生死观为何,对观察其社会思想与精神层次有着重大意义。阿拉伯民族自蒙昧时代的文学作品,也时常流露出对死亡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看法,这可以作为当时阿拉伯民族思维的一个折影,虽然历史上这个民族当时还没有将生死作为哲学问题而系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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