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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喀什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4(9)-0076-04
  一、喀什发展方向
  一是开辟通道。最大限度开通与国内大中城市和周边各国重点城市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线路,构筑国际经济、贸易、旅游大通道,使喀什成为中国连接中亚南各国的交通枢纽,形成现代“丝绸之路”,为使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创造条件。
  二是打造平台。通过举办区域性的国际经贸展销、洽谈会等形式,搭建国内企业与中亚南亚国家进行经贸合作交流的平台,推动东西部经济互动,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使喀什成为国内企业开拓周边国家市场和周边国家进入我国内地市场的“桥头堡”。
  三是建立基地。把握好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国内外生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的机遇,通过外贸的带动作用,以特殊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服务,吸引组装加工、纺织化工等工业企业落户喀什,把喀什建成东联西出的商品加工生产基地、西进东销的商品集散基地和商贸旅游购物中心。
  二、金融发展定位
  (一)金融产业集聚区。以喀什金融贸易区建设为依托,将金融作为重要产业,从理念、制度、政策、规划等方面给予重视和扶持,推动金融产业集聚、整合和升级,促进金融机构种类和网点实现突破式增长,逐步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主体,股权投资、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分工协作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形成信贷、股权、债权、债务融资工具等多元融资格局,实现金融发展的总量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提高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提升对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二)产融结合示范区。以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对口援疆项目加快落地为契机,立足喀什商贸物流、出口机电组装加工、纺织、冶金、建材等重点发展产业,发挥金融调度资金和和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融合,支持喀什产业承接和优化升级,围绕喀什整个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积极提供综合性一揽子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尤其是集团性企业加快产业转移和行业整合,为企业跨区域、跨国际运作,以及资源和经济要素向喀什的集聚寻求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的协同效应。
  (三)金融创新试验区。喀什作为全国首个沿边地区金融贸易区概念的提出,具备较大的政策空间,同时也承担着金融创新“试验田”的使命,需引导金融机构树立“先行先试”的理念,不断提高“先行先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的合作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手段、融资模式、融资机制,促进由单一信贷市场向多层次金融市场转变,由单一产品向一体化服务转变,由单一银证保分业经营向跨行业、跨市场综合经营业务拓展,建成金融创新的基地和支持新丝绸之路贸易往来的试验区。
  (四)金融对外合作先行区。围绕喀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战略定位,积极创新金融业对外开放与合作机制,重点发展与外向型经济相匹配的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支付清算等,积极推进周边国家小币种挂牌和直接结算,以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力争将喀什建成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清算中心。同时,简化外汇管理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将喀什建成离岸金融功能区,建成我国金融业向西开放的通道和对外合作交流基地。
  三、有利条件
  (一)地理位置最佳。喀什地处亚欧大陆的中心,有长达982公里的边境线,有红其拉甫、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卡拉苏、喀什国际航空港等5个一类口岸对外开放,与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等8个国家接壤或毗邻,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喀什到新德里、伊斯兰堡、杜尚别、比什凯克等周边国家首都,公路运输距离比到乌鲁木齐还近。航空从喀什到达周边国家首都均在1个半小时以内。中吉乌铁路和中巴铁路中国段的起点都在喀什市。空间上,喀什正处于中国与中亚的核心位置,国内任何一个城市都无法替代。
  (二)人文优势突出。喀什地区总人口420万人,其中维吾尔族占90%,其他少数民族占2%,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与中亚、南亚国家有着趋同的社会人文渊源,双方血缘相近,民族相连,宗教相同,语言相通,风俗相近,贸易交流历史悠久。自古中国的瓷器、丝绸、茶叶就从喀什运往欧洲,曾经有过“货如云屯,人如蜂聚”的繁荣景象,被誉为“东方开罗”。
  (三)发展空间广阔。中央已经把喀什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喀什特区的设立是推动形成我国“陆上开放”与“海上开放”并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是我国向西开放,加强与中亚、南亚的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后,双方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为喀什与周边国家开展经济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国际大环境。而且,中国与中亚、南亚国家经济互补性强,具备贸易往来、合作互利的条件。特别是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必将成为国内产业梯度转移的落脚点,成为搭建起我国与中亚、南亚乃至欧洲经贸交流的大通道,也将推进喀什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和经济跨越发展,给金融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政策叠加汇聚。中央对喀什发展与稳定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把喀什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窗口和新疆跨越式发展增长极的战略地位,在税收、土地、金融、人才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确定上海、广东、山东、深圳对口援喀什。在金融方面,明确提出在喀什建设金融贸易区,“一行三会”针对经济开发区连续两年出台扶持政策,累计给予喀什13个方面、52项差别化倾斜政策;人民银行总行召开金融市场支持新疆经济发展座谈会,出台十条支持新疆金融市场融资措施;各金融机构也纷纷出台支持政策;众多政策的叠加汇聚使喀什政策洼地效应初步显现,对金融创新发展将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   (五)发展步伐加快。短短四年间,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太平洋保险、安邦保险等7家金融机构相继落户喀什,国开行、巴基斯坦哈比银行等先后来喀考察设立分支机构事宜;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至33家;股权投资公司发展至16家;开发区产业投资基金、特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七大产业专项发展基金筹备设立;首家保险代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正加紧筹备;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以每年百亿元的规模大幅增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成倍增长,贸易由单一的巴基斯坦增加至塔吉克斯坦、香港等9个国家和地区;RQFLP(合格境外人民币股权投资企业)项目等创新业务加快推进,金融发展明显提速。
  四、制约因素
  (一)经济发展差异影响金融发展规模。喀什尽管近年来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但与全国、全疆的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贫困落后仍是喀什基本区情。2013年地区人均生产总值2505美元,仅相当于全国的三分之一;农民人均纯收入6143元,与全国、全疆分别相差2753元和1153元;全地区贫困人口105.86万人,占全疆的32.1%。2013年喀什地区信贷规模占GDP的65.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每万人拥有金融机构的数量也仅为全疆平均水平二分之一。
  (二)周边国家环境影响金融开放步伐。喀什对外贸易发展长期不均衡,出口远大于进口,贸易顺差持续扩大,人民币出境渠道和存量十分有限,且出口商品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家电等轻工产品为主,出口商品替代性强、需求价格弹性大,国外客商在贸易谈判中享有主导权,并多以美元现钞计价结算,对人民币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此外,喀什虽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地缘优势,但与周边国家仅有一条国道相通,并且路况差、运输成本高,铁路没有通达周边国家,除巴基斯坦外与其它周边国家均不通航,签证不便,通关不畅,双方贸易还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制约着喀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对金融创新开放的需求拉动不足。
  (三)金融人才匮乏制约金融创新发展。本地一方面没有一所培养金融复合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另一方面财政自给率有限,与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发展政府鼓励扶持政策相比,地方政府对引进金融人才心有余而力不足,对高素质金融人才培育和引进的能力有限,形成目前金融人才“失血”加速,“造血”不足的现状。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只是简单推广其上级研发的产品,对于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不足,难为打造金融中心提供强大动力和不竭源泉。
  五、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产业做大做强。一是借助和发挥中国亚欧博览会的作用,加快推动组建中国中亚开发银行等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推动组建中国―中亚发展基金等国际合作基金平台,并加强与中亚国家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双方互设金融机构。二是推进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探索建立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性金融市场体系。三是建立辐射中亚、南亚、东欧及国内的能源交易所、农产品交易所等。四是由国家注资或引入战略合作者,组建喀什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如喀什发展银行、喀什信托公司等,并推动其在西部地区乃至中国、中亚地区具有相当影响力。
  (二)建立良好的金融监管和协调机制,为金融产业发展营造较为宽松的环境。一是着力营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通过对金融机构实行优惠和提供更多便利,增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二是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倡导诚实守信,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不法行为,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三是着力营造适度的金融监管环境。在确保金融稳定,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降低其运营成本,增强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能力,促进金融业发展壮大。
  (三)发挥政策激励与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有效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重点加大对道路、通信、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承接落地企业的扶持。二是拓宽信贷政策扶持领域,对落户喀什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降低融资成本,形成融资优势,促进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向经济喀什转移。三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弥补喀什金融机构业务拓展形成的损失。四是为入驻喀什的国内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优先辅导、优先安排,并适当予以财政补贴。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推进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等体系建设步伐,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服务范围,加快金融工具创新,开发适合次区域性金融中心实际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二是拓展金融同业合作。以中央财政为主,自治区、地方财政配套,设立金融创新奖励基金,鼓励和支持跨市场、跨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发展交叉性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提高金融综合服务水平。三是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引进和发展会计、法律、评估、投资顾问、资信评级等金融中介组织,加大配套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四是赋予更优惠的外汇管理以及企业税赋、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促进喀什建设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清算中心。
  (五)争取先行试点、特殊扶持,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一是开辟外贸金融发展渠道,加强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往来与业务合作,支持具有国际清算业务的金融机构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互设机构、互开同业往来账户,搭建便捷、畅通的资金清算、结算渠道。二是积极推进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小币种挂牌,争取周边国家货币先行在喀什开发区内自由流通、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申报管理的先行试点。三是争取优惠政策,允许开发区内企业和银行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解决银行、企业资金短缺问题,支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银企发展。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及融资性担保业务,加大对涉外企业贸易活动的融资支持,切实满足企业进出口用汇需求。五是争取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扶持,争取设立出口信用保险分支机构,对纺织、出口组装等优势出口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或财政贴补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六是加快金融贸易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努力建成辐射周边的跨境人民币支付边境处理中心。   (六)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为金融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一是建立国际化智囊团队,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从高层协调金融专家,组成国际化咨询设计团队,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论证和推动金融中心建设。二是争取“一行三会”、各金融机构总部干部来喀什挂职,协调和推动金融优惠政策落地实施,金融监管理念的创新和监管方式的改进。三是建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金融创新激励长效机制,通过建立税收减免、金融创新奖励基金等配套政策,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专业人才,实现金融人才与金融产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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