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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职学生慈善行为调查研究

  社会的慈善事业发展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发展水平。由民政部颁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就明确指出:“提高公众慈善意识,培养公众慈善观念”。这突显出我国对慈善事业的重视。本研究选择从高职学生这一群体入手,通过调查了解该群体慈善行为具体状况以及影响因素,进而寻找增进高职学生慈善行为的途径和方法,以提高高职学生慈善行为频率,最终达到推动我国慈善事业整体发展的目的。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为样本,分别从该校2013级、2012级、2011级三个年级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调查。对回收问卷进行分析,最后获得有效问卷共1764份,其中男生1012人,女生752人;大一学生527人,大二学生840人,大三学生397人。
  (二)测试工具
  由于未能查找到关于慈善行为的标准化量表,本研究只能在充分借鉴以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自编了大学生慈善意识与行为问卷。该问卷包含三部分内容:一是人口统计学信息,以了解被试基本状况;二是慈善意识与慈善行为信息,以了解被试慈善意识与慈善行为水平;三是影响因素信息,以了解基本状况的会影响到被试慈善意识的一些因素。
  (三)研究过程
  开学后同时对三个年级学生组织了调查。调查过程中由通过正规施测指导训练的老师负责,测试前以统一指导语说明,并强调测试的意义及测试结果的保密性,测试完成后当场回收量表。对量表进行有效性分析后,将有效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最终得出研究结论。
  (四)统计方法
  用SPSS14.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二、结果和分析
  (一)人口统计学信息对慈善行为的影响
  在人口统计学信息中,对性别、年级、年龄、是否学生干部、宗教信仰、家庭所在地、平均月支出等信息进行了调查。其中男生1012人,女生752人;学生干部468人,非学生干部1296人;无宗教信仰1522人,有宗教信仰242人;家庭所在地为城市938人,农村826人。
  用被试年龄及月平均收入与其慈善行为进行相关分析发现:慈善行为与年龄成负相关(r=-0.096,p<0.01),慈善行为与平均月支出无明显相关关系。这一结果说明,随着高职学生年龄的增加,他们的慈善行为会变得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平均月支出的增加并未伴随更多的慈善行为。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近年来部分慈善机构或者组织的负面消息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慈善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也不排除由于调查对象仅为高职学生,其年龄跨度有限,造成统计结果与整体情况有出入。经过分析还发现高职学生中慈善行为存在以下特点:男女生之间慈善行为无显著差异(t=0.87,p=0.38),即在慈善行为上男女生可以被为是大致相当的;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间的慈善行为存在显著差异(t=-5.83,p<0.001),学生干部慈善行为明显少于于非学生干部同学;家庭所在地为城市和农村的高职学生慈善行为存在显著差异(t=-4.15,p<0.001),即来自农村的高职学生慈善行为明显多于来自城市的学生。这些结果与之前的研究结果有所不同,这有可能正是高职学生这个群体所具有的特殊性。
  (二)其他因素对高职学生慈善行为的影响
  影响高职学生慈善行为的其他因素主要考察了:慈善过程中的因素、慈善活动受助对象、慈善机构性质、慈善活动形式等四个方面。对数据分析发现:慈善过程中的因素对高职学生慈善行为影响存在显著差异(p<0.001),通过事后分析发现影响力大小排序为:活动形式、自身状况、组织机构、对象特点。在慈善活动受助对象特点对高职学生慈善行为影响差异也是显著的(p<0.001),通过事后分析发现影响力大小排序为:受灾群众、留守儿童、大病患者、乞丐。慈善机构性质对高职学生慈善行为的影响差异也是显著的(p<0.01),通过事后分析发现影响力大小排序为:民间组织、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学校。慈善活动形式对高职学生慈善意识影响差异同样具有显著性(p<0.001),通过事后分析发现影响力大小排序为:参与志愿活动、参与慈善捐物、参与慈善捐款、组织慈善活动。由此不难看出,慈善事业中的所有环节对高职学生的慈善行为都产生着影响。
  (三)讨论与建议
  调查不仅反映了当代高职学生慈善行为现状,通过分析还找到了影响这一群体慈善行为的多种因素,同时也展现出了这个群体在慈善行为上的群体特点。大学阶段虽然是踏入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但高职学生仍然是学生,他们还无法脱离服务独自生活,他们深受学校教育的影响,他们关注社会事实,自身状况决定了慈善方式。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在加强学校的引导作用,着重在他们的意识培养上。
  三、大学生慈善意识培养的路径选择
  (一)推动由传统慈善观念向现代慈善意识的转化
  现代的慈善意识是具有社会化、开放性、广泛性、公正性等特征,而我国传统的慈善观念中恩赐与怜悯这类的传统思想,已不符合现代慈善事业的要求。对于传统慈善观念,应该进行重新审视“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我国传统慈善观念中以“仁”为核心同时兼有“慈、爱、和、善”的思想应该保留,再而兼以现代慈善意识中的 “平等、互助、友爱、共享”,要让社会全体公民认识到慈善是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同时要建立政府倡导、舆论引导的合理慈善捐赠格局,加强社会服务,引导全民走向社会服务行为。
  (二)以学校为主导,为大学生慈善意识的培养搭建平台,构建立体慈善意识培养体系
  我们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尽可能的为学生提供参与慈善的平台,给予他们充分的参与慈善事业的渠道,调动他们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如应在全校倡导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党员及学生干部带头参加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组织的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在校园中的发展生根发芽。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传媒,网络、报刊、广播等载体的功能和作用,来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知识、增强慈善意识、扩大慈善事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提高大学生群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校园成为慈善意识养成的健康土壤。
  (三)吸取西方先进教育理念,将无形财产捐赠作为教育重点
  在西方国家,他们觉得除了重视培养大学生传统的“有形财产捐赠”意识以外,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无形财产捐赠”意识更为重要的,对于那些想做慈善但又不想涉及金钱交易的人而言,可以捐赠自己的“体力”和“才力”,比如在美国,13岁以上的公民中有一半以上平均每周志愿服务4小时;加拿大的教育部门规定:学生必须利用一定的时间参与社会义务服务。同样,在中国,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能力有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多余的经济物资援助他人,但他们的慈善意识需要提高,可以选择较为实际的参与慈善的方式:如义演义卖,加入社会志愿者团体等志愿服务,这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励和培育每个人的从善之心,去帮助别人解决困难,去为社会做一些公益之事。
  加强大学生的慈善意识培养已是迫在眉睫,他们将步入社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导者,他们的慈善意识预示着未来几十年国家的意识趋势。当我们感慨慈善事业缺乏支持时,要正视大学生之一群体,他们才是未来慈善事业的重要主体之一。当大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到慈善活动,这对于他们个人或者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应该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和氛围,让他们向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让慈善去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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