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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视角下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的研究

  一、前言
  拉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按其贡献比例来说依次为投资、消费、出口,虽然近三十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实现了巨大的飞跃,但其贡献主要来自对外出口和政府投资,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不太明显。尤其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居民消费占我国居民消费很大的比重,中国农民消费水平长期不高,不能得到有效扩展,与不断上升的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之间形成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内总消费的提高。
  2012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发布,这是继03年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其中2004、2008、2009年三年的一号文件都涉及提高农民收入。同时,金融危机后我国重新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实施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 ,希望增加政府积极的财政支出来扩大内需,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等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的举措相继实行。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乃立国之本,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主要依靠农民,只有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福利才能真正的做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中国当前的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间、地区间、个人间在收入分配和享有基本公共福利方面的一定差异。所以从保障民生的角度来说,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就是提高农民的社会福利。
  二、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及存在问题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主体是消费者和厂商,交易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活动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和政治家、官员,交易公共制度。在经济市场上,人们使用货币选票来抉择给其带来最大满足效用的私人物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政治市场上,人们使用政治选票来抉择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法律制度,自觉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利他主义。所以,根据公共选择理论要想实现农村居民消费的提高,达到利他主义,依赖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无法实现的,必须借助政府的管理作用,由此采用财政支农政策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
  公共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全体国民的物质及精神生活基本需要而筹办的公益性设施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公共福利分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伤残保险,社会保险。由于公共福利属于公共物品,如果完全由市场机制供应,则必然会存在市场失灵,所以从公共福利角度来说也必须采用财政支农政策来支持农村居民的公共福利。而农村居民福利涉及农村居民生活的诸多方面,包括农村教育福利、农村医疗卫生福利、农村文化福利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福利等。但其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接下来分析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
  财政支农支出由这四类组成,一是农业生产支出,二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三是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四是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从各个来源渠道获得的总收入,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余下部分,计算方法为:农村居民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农民纯收入更能反应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故本文分析时采用农民纯收入而不用总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全年总支出分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活消费支出、财产性和转移性支出四类,本文旨在研究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最大程度的体现了农村居民福利的水平,故只考察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这一指标。综上,本文目的在于考察财政支农支出、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三者之间的关系。
  图1反映了财政支农、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农村消费支出的变化情况。从图1我们可以看到,10年中总体上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随着财政支农支出的稳步上升而显著的同步变化。财政支农支出大体上在政府总支出中逐年递增,同时我国财政总支出也是从2001年15,887亿元的增长到2010的89,87416亿元,而支农支出在巨幅增长的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例快速增加,充分显示了我国强力支持“三农”事业和关心农村居民福利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也随着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上升而增加,2005年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同比增速只有74%,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同比增速却高达115%,说明刺激消费政策会提升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增大财政支农支出会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对农村居民福利的提高产生显著作用。
  财政支农支出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科技兴农,财政支农支出的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增加了农作物产量,直接增加了农村居民的生产性收入。公共服务兴农,财政支农支出的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等补贴,直接以货币形式给农村居民的生产和消费给予支持,提供了更多的公共物品给农村居民,不再挤压农户的消费需求,变相的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费环境兴农,财政支农支出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大力改变了过去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生活条件恶劣的情况,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消费环境,使一直以来农村居民的高储蓄低消费现象得到缓解,把农村居民被压抑的消费需求释放了出来,农村居民就可以放心消费了。
  然而,目前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和比例结构还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呈现高增长态势,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方面的支出还大大不足,比例也不太均衡,财政支农支持占国民总的支出比例还是比较低,例如2010年财政支农支出中中央支出为387亿元,地方支出为9774169亿元,中央支出比例偏小,地方政府会因此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财政投入持续性不太稳定,造成政策效果延续性不强,影响总的支农效果,对农村居民福利的长期性支持有限。
  (二)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还比较缺乏
  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一现状注定了我国的公共事业上存在很大的滞后性,虽然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重视改善民生,发展公共保障事业,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这些福利主要体现在城市地区。对于广大农村居民来说,在医疗、教育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和生活设施领域,与城市居民还有巨大差异,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广大农村居民必然会有后顾之忧,不能安心消费来提高自身福利水平。
  (三)收入分配制度有失公平
  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城乡差距巨大,造成了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为4455元,而城市居民为15907元,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是主因。财政的职能本应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我国现有的财政政策未能弥补农村先天不利资源的劣势,现有分配制度反而使得先天禀赋不一的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扩大,加剧国民收入结构失衡。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不仅严重制约了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民消费的扩大,影响农村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
  (四)财政支农补贴还需进一步完善
  现有的财政支农补贴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等,种类繁多,总的投入金额不少,但给农村居民带来的收入增加却不太明显。问题在于现存补贴项目种类已经沿用多年,未能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做出适当调整,同时这么多种类却并未突出重点,具体单项对农村居民的扶助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另外,不适当的补贴科目也不能正确引导农村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其总收入的增加自然有限。
  三、对策建议
  我国目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能力。政府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从扶助三农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出发,积极主动推进财政支农政策。政府的利益和农民的长远利益是戚戚相关的,因此中央政府要主动关注农村居民弱势群体的利益 ,了解他们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真实诉求,真正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
  (一)保持持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规模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的新农村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使财政支农投入保持一个均衡、稳定、较快的增长速度,且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同时,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除了采用财政无偿投资外,还可以采取贴息、税费减免或投资补助等形式,加强金融支农的作用,强化农发行、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水平。
  (二)大力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福利
  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更加规范和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系统工程,其最终目标是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扶、灾有所救、贫有所帮”。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以社保制度的建设为核心,加大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投入力度,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的福利。
  (三)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公平正义
  财政政策在发挥收入分配公平作用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在坚持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方式的前提下,加大二次分配在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同时应推进开征财产税,降低农村居民在初始经济条件、家庭教育水平、观念意识、地域综合条件方面的劣势,根据2012年末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044,适当地限制目前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局面,更好地发挥对个人财产和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时都要强调公平。
  (四)完善和强化补贴政策,保证农民直接受惠
  加大对绿色政策补贴力度,充分完善其补贴结构。遵照WTO规则。在改变农业补贴支出路径时,要将政策转变为运用这些“绿色”政策,作为帮助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的补贴,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减少交叉和中间环节,确保农民得到“真金白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扩大补贴范围,科学设计补贴标准,多采用直补方式;为确保补贴真正到位,要建立监督和惩罚制度,加强对补贴发放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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