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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洛尔迦诗歌中的艺术世界

  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迦(Federico García Lorca),1898年出生在西班牙格拉纳达市十英里外的小村子牛郎喷泉。他从小受到良好教育,1914年考入了格拉纳达大学法律系,后改学文学。1919年去马德里留学,认识了大批年轻艺术家,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洛尔迦的诗歌创作主要分为前期和后期。1921~1927年为前期,先后发表了《诗篇》、《深歌集》、《歌集》、《吉卜赛谣曲集》等诗集;1928年以后属于他创作的后期,后期成就最高的诗集是他在纽约创作的《诗人在纽约》。洛尔迦的诗风从前至后有着较大的转变,前期具有明显的安达卢西亚的深歌情结和吉卜赛古谣曲的风味,后期因为他去纽约留学以后感受到的是不同于以往的另一个世界,并且受到超现实主义的影响,才写出了《诗人在纽约》这样象征性较强的诗集。
  一、安达卢西亚的歌声
  深歌是一种流行在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地区的民间歌谣,“深”是一种安达卢西亚方言。戴望舒曾经说:“广场上、小酒店里、村市上。到处都听得到美妙的歌曲,问问他们的作者,回答常常是:‘费特列戈’。”洛尔迦在创作《深歌集》时,吸收了民间歌谣的节奏性,又融入了安达卢西亚本地的方言。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表现安达卢西亚地区人民的日常生活。与之前的《歌集》相比,《深歌集》基调更为悲哀和沉重,描写的较多是“哭泣着的安达卢西亚”。在《深歌集》中,有一些意象的表现较为集中,如安达卢西亚地区的三个城市:科尔多瓦、塞维利亚、格拉纳达,其次是对一些具体物象的诗的书写。这些诗往往短小精悍,读起来朗朗上口,在《三河小谣》中运用了一句:“哎,爱情呀,一去不回头!/一去永随风!/一去不回乡!/一去永无踪!/一去不回顾!/一去永难忘!”这种押韵的歌谣体读起来如同歌曲一般美妙。但这首诗的总体格调是忧伤的,“格拉纳达的两条河,一条在流血,一条在哀恸”,“荒废的小楼儿”,“哭泣的磷火”,诗歌通过这些意象为我们唱出了一首忧伤的情歌。洛尔迦说自己《深歌集》中的诗,“请教了风、土地、大海、月亮以及诸如紫罗兰、迷迭香和鸟那样简单的事物”。那被置于短小形式中的所有生命的热情,“来自第一声哭泣和第一个吻”。《吉他琴》就是那哭泣的歌声:“吉他琴的呜咽/开始了/要止住它/不可能/它单调地哭泣/像水在哭泣/像风在雪上/哭泣/它哭泣,是为了远方的东西/要求看白茶花的/和暖的南方的沙/哭泣,没有鹄的箭/没有晨晓的夜晚/于是第一只鸟/死在枝上。”哭泣和死亡充满了这首诗,看起来简单的意象却蕴含了象征意义。诗人写作这首诗时正在马德里留学,当时西班牙在与摩洛哥战争中败北。那“远方的东西”应该就是他所思念的家乡,他深深地思念着安达卢西亚的白茶花,而吉他琴的哭泣则象征了他对未来的忧虑,结尾处“死亡”的意象出现,更是加深了这首诗的悲戚的氛围。
  在《深歌集》中,有许多歌颂爱情的民间歌谣,但是总体的氛围却是忧伤而悲戚的,哭泣和死亡等意象弥漫在整部诗集中。“死神/进进出出/出出进进/酒铺的/死神”,配合着悲哀婉转的旋律,诗人为我们唱出一曲曲忧伤婉转的安达卢西亚歌谣。
  二、吉卜赛的谣曲
  《吉卜赛谣曲集》写于1924~1927年间,同样是吸取了民间的因素,结合了西班牙传统的“谣曲”与现代诗,这就使古谣曲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使呈现出一种新的生命。
  《梦游人谣》是《吉卜赛谣曲集》最为著名的一首,洛尔迦将谣曲的叙事性与诗歌的抒情性进行了完美的融合。“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这首诗对我国当时的地下手抄文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芒克失传的长诗《绿色中的绿》题目就来自《梦有人谣》。从一开篇的“绿的风,绿的树枝”,到后来吉卜赛姑娘“绿的肌肉,绿的头发”,还有“绿色的露台”,绿这个颜色作为一种贯穿着全诗的意象,牵动着读者的心。随着诗人奇妙的想象,我们会看到许多场景:“无花果用砂皮似的树叶摩擦着风,山像野猫似的耸起了它的激怒了的龙舌兰”,“你的白衬衫上染了三百朵黑玫瑰,你的血还在腥气地沿着你的腰带渗出”。到后来两位主人公一起走向高高的露台留下了一缕血迹。吉卜赛姑娘还在等待,而喝醉了的宪警正在打门。结尾处又重复了开篇,随着爱与死亡在诗中的穿插出现,“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这一种清新回旋的声音在诗中的重复,与那些暴力血腥的场景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叙事中夹杂着抒情,体现出一种感伤的色彩。
  在《吉卜赛谣曲集》中,还有一首《西班牙宪警谣》表现了西班牙宪警的暴虐和残酷,以及对被欺压者吉卜赛人的深切同情。“黑的是马。马蹄铁也是黑的。他们大氅上闪亮着墨水和蜡的斑渍”,“他们一路骑马前来。驼着背,黑夜似的,到一处便带来了黑橡胶似的寂静和细沙似的恐怖”,“在这白金的夜里,黑夜遂被夜色染黑”。前两节主要是对景物的描写,黑色贯穿了整个前两节,西班牙宪警来到吉卜赛人的城市,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色。后面则开始写宪警来到城市以后的暴虐行为。“四十名宪警进去大肆劫掠”,“冈波里奥家的露莎在她门口呻吟倒下。她两个乳房已被割掉,在一个茶盘里盛放”。一幅幅血腥的令人窒息的场景,从侧面反映出了宪警的残酷和丧失人性的行径。诗歌结尾“这一出月亮和沙的游戏”,我们可以看到宪警们做出如此残酷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场游戏,但是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吉卜赛人来说,这些伤痕是永远都无法抹去的。宪警代表的“现代文明”对于吉卜赛人代表的“传统民族性”的打击和破坏,洛尔迦用诗性的语言表明了自己内心的情感和爱恨,并对现代化进程中的阴暗面进行了深刻的抨击。
  在《吉卜赛谣曲集》中,诗人已经显露出了象征主义的端倪,并且在叙事诗的基础上融进了大量的抒情手法。在整部诗集中,各种颜色是他反复使用的意象,这些颜色是以冷色为基调的。颜色是诗人情感的象征,对于颜色的使用也是洛尔迦之独特的地方。这部诗集最大的特点还是对于“古谣曲”与现代性特征的巧妙融合,因此《吉卜赛谣曲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的诗歌艺术世界。   三、诗人在纽约
  洛尔迦在1929年获奖学金赴纽约留学,他看到了家乡安达卢西亚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他感受到了资本主义文明的高度发达以及现代化进程的残酷性,感到害怕,并将其归纳成“几何图形和痛苦绝望”。在这一时期,他写作《诗人在纽约》这部诗集,运用了超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形成了与前期诗作完全不同的风格。正统的超现实主义的主要特点是:想象彻底摆脱理性和逻辑的束缚,听任潜意识摆布,自发地写作,于是就有了物体、概念和感觉的杂乱堆砌,怪诞奇特的比喻,梦呓般的形象。洛尔迦的《诗人在纽约》并不是完全正统的超现实主义,诗人进行了自己的创新和发展。这部诗集有三个主题:在纽约对于黑人的种族歧视、华尔街的金钱交易物欲横流,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下对于人性的摧残和扼杀。
  《黎明》中写道:“纽约的黎明/有四条烂泥柱/和一股在混水里/打过滚的黑鸽子旋风。”“黎明来临时没有人开口迎接,因为这里没有明灭也没有可实现的希望。”黎明应该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候,而在诗人的笔下,纽约的黎明令人感到害怕和恐怖。在这首诗中,所有的意象都是灰暗而血腥的,人间早已失去希望成为地狱,这些都是纽约这座城市带给他的直观感受。《哈伦区的王》主要写社会对于黑人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于下层人民的压迫。“黑人泪下如雨,混血儿拉扯橡胶,期望肤色变白。”因为严重的种族歧视,黑人甚至希望自己不再是自己,而变成一个体面的白人。在这样一个世界,下层人民只能做这些最卑微的事情,在他们的灵魂深处,他们早已不是自己。在这一片荒芜中,“太阳毁灭数码,从未经过梦境,河边的刺青太阳下沉,吼叫着,鳄鱼紧随在后。”这些恐怖的意境就是纽约生活的真实写照,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和社会的不公都是这座正在高速发展中的城市带来的罪恶。《诗人在纽约》的另一主题就是对华尔街这个只产出金钱的资本高度集中、金钱万能的地方的抨击。“当银行家端详压力计/度量金钱的冷酷沉默,面具到达了华尔街。”表现出对金钱膨胀、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的揭露。
  总之,这次的纽约之行对于洛尔迦的影响非常之大,他将自己在北美洲的见闻诉诸于诗,那些光怪陆离的意象,阴冷残酷的资本主义社会,那个荒谬的世界,给人们带来一种感官上的刺激,带给我们另一种艺术想象。
  四、结语
  洛尔迦是西班牙文学史上重要的“人民诗人”。通过阅读他的的作品,能感受到他对于诗歌艺术世界的不断探索。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永远的扎根于家乡安达卢西亚。早期作品大多是对家乡的歌颂,像一首首哀婉的深歌,还有动人的吉卜赛谣曲。直到后来的《诗人在纽约》,他都为我们展现出了只属于他自己的独特的艺术世界。这位伟大诗人的一生非常短暂,1936年西班牙内战爆发之时,不幸被敌方杀害。但他留给后人的诗集、散文以及戏剧,都是世界文学史上不可磨灭的伟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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