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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物形象的塑造分析《罗摩衍那》的道德观

  作者简介:徐梦真(1982.11-),女,四川泸州人,讲师、硕士,现就职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基础部,从事高职语文教学工作,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0-0-02
  印度著名的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成书于公元前四、三世纪到公元二世纪,被称为印度“最初的诗”。研究吠陀和往世书等著作的学者现在认为,在古印度曾有一个甘蔗族统治过的阿逾陀地区,该族曾出现过一个叫罗摩的英雄人物,史诗可能就是以此为原型创作的。作品相传为古印度大诗人蚁垤所作,经过长期的流传、增删,现全书共分七篇,讲述了阿逾陀王子罗摩一生的故事。通过他坚守父命、自愿流放森林苦修的选择,与妻子悉多悲欢离合的经历塑造出一位谨遵达磨(Dharma)[1]的神话般的英雄人物。正如别林斯基所说:“民族性是叙事长诗的基本条件之一。诗人本人是用自己民族的眼光看待事件,没有把自己的个性与这件事隔离开来。”透过这部史诗,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古印度民族的人生价值追求,他们视“正法”为人生第一要义,并以此为中心构造道德观。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所在,温、良、恭、俭、顺是我们古人所提倡的行动要领。而同样以农业经济为文明基础的古印度文化在这方面与古代中国儒家文化有着惊人的相似――重视身份等级、提倡道德伦常。对此,印度大诗人泰戈尔曾做过精到的论述:“《罗摩衍那》的主要特点是,它把家庭事务放大之后加以显示。《罗摩衍那》把存在于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职责关系、爱和虔诚的关系变得如此伟大,以至它们的内容只适于形式简单的史诗创作……儿子对父亲训令的执行,兄弟之间的自我牺牲,国王所履行的夫妻之间相互信赖和忠诚的职责等人类品格能够千古流传。《罗摩衍那》就是表达这个永恒的东西。”季羡林先生也在其译本序里指出《罗摩衍那》总的倾向是歌颂作为新兴地主阶级代表的刹帝利国王的。家庭本是社会的细胞,帝王的家庭更是社会情况的典型代表,出于维护统治需要,他们强调职责与符合伦理的秩序,为忠于合乎正法的职责而放弃、牺牲其他一切的精神正是史诗大力宣扬的主题。其中,史诗塑造的人物形象正是这一主旨的最佳代表和执行者,下文就将从这一角度探讨史诗蕴藏的道德价值观念。
  一、忠孝仁义,恪尽职守的男性典范――罗摩
  史诗主人公罗摩是个被神化的英雄形象,其神性主要表现在被认为是后来才窜入《罗摩衍那》的第一篇和第七篇中。第一篇《童年篇》交代了罗摩和悉多的出生,简略介绍了史诗的主要情节并插入了很多包涵宗教寓意的故事。就其出生而言,罗摩不仅是光荣的十车王的儿子,更是婆罗门教大神毗湿奴的化身,具备了一切德行,下凡惩妖除魔、保护众生。第七篇《后篇》则写罗摩在听到民间对悉多贞节的议论后遗弃了她,自己死后又复归为毗湿奴天神的最终结局。而其余五篇写的是他在人间的成长历程和英雄事迹,充满人性的描述:比如儿时的牙牙学语、对亲人的真挚感情、对敌人的愤怒等。他这种半人半神, 亦人亦神的形象,正是印度文学与宗教高度结合的结果,也正符合体现史诗道德主旨的必要。
  忠者,德之正也。罗摩正是一个为人正直不偏,对君王、国家、家庭尽心竭力的典范。从父子、君臣关系看,罗摩是个孝顺的儿子、尽忠的臣子。罗摩与悉多结婚后,十车王决定立罗摩为太子,而罗摩本是长子,又德才兼备,这样的安排也是众望所归。但十车王的小妻吉迦伊因受仆人驼背女曼陀罗的挑唆横生枝节,坚持要求立她的儿子婆罗多为太子,废黜太子罗摩并放逐森林。国王虽钟爱罗摩,却因曾承诺过吉迦伊对自己提出要求的权利而苦恼。为使父王不失信于人,罗摩主动要求履行父亲的诺言,放弃王位、放逐森林。即使婆罗多亲自多次请求他归国即位,他仍坚守流放自己14年的诺言。无论在父亲生前死后,罗摩都是个大孝子,严格遵从父王训诫,忠守承诺。即使对于夺走自己王位的吉迦伊,他也因为父亲对她的推崇而以礼相待、尊重宽容。从夫妻关系来说,罗摩是个忠于妻子的好丈夫。在一夫多妻制合法且普遍的年代,身为王储的罗摩对妻子悉多却很专情。一开始,他就不愿意悉多跟随自己流放吃苦;在流放期间,他对悉多关怀备至,怕她日晒雨淋,坚决拒绝了罗刹女对他的百般诱惑;听到悉多被罗波那劫走的消息,他泣不成声,甚至几次昏厥过去。为了寻找和解救悉多,他走遍了山山水水,历尽了千辛万苦,身负重伤,付出了血的代价。即使由于种种原因他第二次与悉多分离,已身为国王的罗摩也坚持不再娶,笃定王后只有悉多一个。这样忠贞不二的帝王形象自然成为人民效仿的楷模。
  义者,合乎正义,敢于牺牲。罗摩对妻子、弟兄情义的处理,体现了他对国王职责的深度理解。对于悉多,罗摩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痴恋,更是基于丈夫、王族等身份的驱使。为什么要不惜一切抢回悉多?这既是因为爱,更是因为在视妻子为自己私有的年代,敌人抢走自己妻子就等同于掠夺自己财产、侵犯王土、藐视王权。罗摩直言:“悉多,你知道我不是为了你打这场战争,而是为了挽回我和我的家族的荣誉,所以我走以后,你愿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去吧!我不再需要你。哪一个出身高贵而又自尊心强的人愿意把在别人家里住过的女人领回呢?”即抢回悉多事关国家荣誉与家族荣光,而不是简单的男女不舍之爱。而悉多为什么需要不断证明自己贞洁,并最终还是因此被抛弃?因为她被掠走就意味着自己声名已蒙污,再无法维护王族的傲慢尊严、皇室血脉的纯正纯洁与王后的完美声誉,最终必然被牺牲。
  同理,牺牲最忠诚于自己的弟弟罗刹曼也是因为他的不当行为不仅违背了兄长的意愿,而且还违背了国王的旨意,有负国王的重托。罗摩与罗刹曼不仅是兄弟,更是君臣,既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了维护正法,罗摩就不能讲情面、徇私情,即使是亲兄弟。所以,普列姆昌德在《罗摩的故事》的结尾时说出这样的话:“罗摩一生的意义,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职责’。他永远把职责放在第一位,一辈子在职责的道路上前进,始终不渝……他决不容许爱情、偏袒等等来干扰……正是忠于职责这一点把他从芸芸众生中提高到天神的行列中。”罗摩的至孝、对子民的仁爱、严于律己等精神为古印度人树立了一个完美的统治者形象。从他这个半神半人的人物形象身上,我们看到了史诗重视家庭责任、社会责任,讲究礼法的观念,看到了印度文学与宗教、道德紧密结合的特点,而这些都可归结到史诗中反复提到的“正法”概念。   二、贤良淑德,忍辱负重的女性典范――悉多
  如果说罗摩是印度人心中人类的最高典范,那么他的妻子悉多就是妇女中履行神圣职责的圣洁化身,同样体现了史诗的道德主题。中国古代儒家文化要求女子三从四德,唯夫命是从;而《罗摩衍那》大概成书于公元前四、三世纪到公元二世纪,与中国的孔孟时代有着大致相同的时代背景,对女人尊敬和服从夫权也有着类似的苛刻要求。重视贞洁、服从丈夫也体现了“正法”精神对女性的要求。
  身为妻子,悉多对丈夫用情至深,不离不弃:罗摩被放逐,她不畏艰险,在森林里风餐露宿,与夫君同甘共苦;被魔王囚禁,她终日以泪洗面,严词拒绝罗波那的种种威逼利诱,誓死捍卫了自己的清白。甚至,在自己无辜被弃,成为丈夫政治上的牺牲品时,备受委屈的她还不忘叮嘱罗刹曼代为问候照顾自己的婆婆。悉多的贤良淑德、忍辱负重正是对达磨原则的坚持,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严守伦理赋予自己的职责:作为媳妇,她孝敬公婆,以礼侍奉;作为妻子,她忠于丈夫、严守贞操,因不愿意“把任何人的身躯去摸”就断然拒绝了哈奴曼驮走她的救援;作为母亲,她委曲求全,虽遭受屈辱误解,仍坚持为丈夫生儿育女;作为王后,她是国母风范的最佳代言人:外表美丽端庄又妩媚动人,内在纯真善良,品德无暇。她从女性的角度注释了史诗的道德主题,与罗摩的行为互相应合、阴阳互补地完整阐释了“正法”核心精神。
  帕格温?达斯在《社会组织的科学》中指出:“就极广的意义而言, 正法即世界之秩序……就科学角度而言,正法是一种独特的品性。就道德与法律之意义而言,它是一种责任。”可以说,“正法”就是古印度人对理性精神的总结,是高于一切的正义与法律,它维护、推动社会发展,提高自我,最终实现“梵我合一”的理想境界。罗摩与悉多正是上述理想的化身,因而被印度人民千载传颂。
  三、结语
  任何作品的产生、流传都离不开它所在的民族、社会及历史,《罗摩衍那》正是在产生于古印度民族土壤中,生长在其特有的民族氛围环境内的。雅利安人的过早入侵改变了印度最初的面貌,将以种姓制度为核心的婆罗门教深深植入了民众心里,也导致了史诗严重的道德化倾向和伦理色彩。为了维护上层统治的稳固,也因为统治者思想的不断深入,在流传过程中不断被修改、增删的史诗不可避免地宣扬了明君圣主、孝子贤妻、忠臣义士等主题,归结为正法这一概念并作为指导史诗中人物的行为最高法则来,以此为广大印度百姓树立学习、效仿榜样。这就是《罗摩衍那》的主旨所在,也就是我们从罗摩、悉多等形象身上看到的史诗道德价值观。它所倡导的愚忠愚孝、唯妇女贞洁至上的思想令我们反思,让我们警惕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封建糟粕;它所表现的个人对责任的重视、担当,追求理想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也予以我们启示。
  注释:
  [1]Dharma(达磨),意为“法”、“正法”,它是古代印度的一个重要概念,指万事万物的内在法则,是印度人言行的最高标准,上至僧侣、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必须以此为自己的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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