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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理论与社会主义政治问题

   中图分类号:P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1-0308-02
  一、政权体制问题
  对于政权体制,列宁继承马克思的思想,认为必须彻底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因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管其形式如何都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在新型国家的具体形式上,他们都赞赏巴黎公社议行合一的政权体制,认为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缺乏效率,议会成了“清谈馆”,后来的社会主义者都将这一思想奉为经典,在实践中努力施行,唯恐离开几步,却忽视了马克思立论的具体条件与真实意蕴。
  他们忽视了,马克思设想的新型政权体制,不是脱离具体历史条件,不是脱离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大道凭空提出来的。这种政权体制是总结资本主义政治运行状况、特点而提出来的,这既是对资本主义政治的否定,又是对其的积极发展。它否定的是资产阶级的政治体制,是资本主义已经充分发展了的政治体制,而不是其它类型如封建色彩浓厚的政治体制。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却忘记了这一点,以为只要遵照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思想,抛弃资本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种种作法,建立的必是社会主义的新型政权体制。他们却没想到,他们实践所处的历史条件,他们国家的发展状况是与马克思立论前提的国家是大相径庭的。因为在这些国家,并不是马克思本人所设想的西欧发达国家,而是较为落后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有许多刚刚从封建主义的长期统治中走出来,传统的前资本主义的东西还有很大影响,相对于民主政治,人们更习惯于专制政治,而这种传统的封建专制政治也是议行合一的政权体制。
  那些社会主义者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忘记了本民族发展的迫切任务,在缺乏民主训练的国度,立即推行议行合一的政权体制。这样,他们就以为自己超越了资本主义,却不知道自己陷入了更荒唐的历史怪圈,他们抛弃了民族所急需发展的民主政治,拾起了行将成为历史垃圾堆的专制政治的种种渣物,重新加以利用,使得专制文化得以借着最美妙的理论,最动听的言词回到现代历史中来。在许多国家,没落的专制政治穿上理想社会的外衣,在这个星球上横行无忌,而这都是以创造美好社会为使命的政党推动起来的。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完全离开了马克思立论的时空背景,离开了马克思立论的前提,是那些发达国家,而不是这些传统影响浓厚的国家,马克思所论之国家是有特定社会经济条件的国家,是有特定政治发展程度的国家,有特定文化传统的国家。而一些社会主义者却只是死死抓住马克思的只言片语,理论词句,硬是将这些理论搬到自己的国家,自己所在的民族。历史出现了这样一个可笑的局面,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批判德国的所谓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没有将法国的社会条件搬到德国去一样,一些社会主义者也没有将马克思立论的前提即发达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搬到自己所在的国度去。所以当他们抛弃了发达国家的政治文明成就时,剩下留给他们的就是传统的前资本主义的政治遗产,然后运用马克思留给他们的理论,加以所谓的“改造”,实际上是用先进的理论将落后的政治遗产包装起来,在现代历史中延长生命力。
  他们以为与发达国家的政治体制分离得越明显,他们的体制就优越,因为他们觉得这样是真正做到了马克思列宁等所言的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可是事实上,这种马克思谈到的国家机器在他们的国家根本上是不存在的,他们所要打碎,清除的是种种专制文化留下的政治遗产,而且,不要忘了,列宁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是探索性的,他还刚开始社会主义的实践。对他来说,更多的是理论上的论说,而不是其创建国家经验的总结。他们所设想的议行合一体制是比资本主义更优越的政治体制,而且如何与议行合一的专制政治划清界限是他们没有想过的,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却是比俄国更落后的国家。所以,现代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新型的政权体制时,重要的不是如何遵照经典作家的理论指示生搬硬套,而是要与传统议行合一的专制政治划清界限,清除传统政治的消极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令人信服的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政权体制,才不至于有苏东剧变的历史悲剧。
  二、官僚特权问题
  马列等经典作家设想,在新的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了防止国家政权机关里的人变成官僚,将采取三种办法:⑴实行普遍的选举制度,并且随时可以撤换;⑵薪金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资;⑶让所有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使所有人都变成“官僚”。这里,提到两个重要问题,一个是政治监督问题,一个是官僚制度问题。政府官僚由人民选举决定,并有权决定即随时撤换那些不称职的人员。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实行选举制,但是大多数居民在通常的和平局面下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1]。而新的制度则要保证人民名副其实的权利,让人人都能参加国家管理。对于官僚的可随时撤换则剥掉了千百年来那些社会老爷的神圣光环,使他们成为真正的人民公仆,也许,这里的“随时撤换”,在实际操作上存在技术难题,但强调了人民的至高地位,说明官僚应该是服从于民众的。
  为了保证民众的主人地位,列宁又具体提出,让所有人都有权执行监督职能,将官僚的活动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依此一点,官僚的神圣地位被铲除了。这是列宁理论上的阐述,在实践上他也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在其晚期,他仍然坚持这一思想,针对苏维埃政权内部一些党政人员的腐化现象,新政权中又死灰复燃的官僚主义,提出建立工农检查院,赋予检查院以监察职能,使它对任何机关的工作都能开展审查,也就是要求工农检查院有独立地位,为此,列宁提议否决“双重”领导,规定地方检查机关只受中央领导,以排除地方党政部门的干扰。另外,对检查院的人员编制时指出:“我们要使工农检查人民委员部的成员通常被检查机关施舍过日子的状况立即转变为另一种状况,使工农检查院最大限度的独立性得到保障。”[2]   综上列宁的思想与实践,他为了消除官僚特权地位,在理论思想上,或实践操作上提出了一系列很有价值的主张、措施:⑴保证公民的选举权;⑵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关;⑶官僚薪金实行工人待遇。在实际中列宁比较重视的是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关,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应在列宁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完善制度建设。不幸的是,许多人忘记了列宁提出的最重要的方面,即公民的选举权与罢免权,也是能最有效消除官僚特权地位的手段。他们却在次要方面费尽心思,他们抛弃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在政党内部,在权力机构内部建立监督制度,排斥乃至禁止来自社会的监督。这种监督就变成了党内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监督,一种纯粹的自我监督。结果,官僚的贪污腐化,权钱交易更是日益滋长,官僚特权现象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变本加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难以体现出来。
  面对半个多世纪来社会主义国家官僚特权现象的日益猖獗,回顾一下列宁的思想是很有教益的,我们有必要重新反省一下自身制度上的缺陷:[1]普选权的缺乏,导致公民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力受到限制,公民权利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官僚权力不断膨胀;[2]罢免权的落空,使得少数官僚成了超越社会的力量,他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获得了某种支配地位,广大群众无法有效地监督他们,党纪国法也约束不了他们,从而使社会主义民主不能得到切实贯彻,人民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现在,我们国家成了世界上仅存的社会主义大国,政治上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改革,将经典作家的原则设想真正在社会政治生中落实下去,消除官僚的特权地位,防止将执政党变成官僚政党,努力避免执政党与群众的关系变成一种官民关系,这也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也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否则,任何民主政治建设,任何和谐社会建设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三、国家的统治与管理职能
  在以往的国家理论研究中,我们往往倾向于这样一种认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阶级社会中只存在阶级利益,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人类共同利益,这一直是我们的一贯认识,并且把这种认识归结为马克思等。其实,这是对马克思理论的误读,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到:“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于现实之中”,这里,我们可清楚地看到,在一个存在着阶级、阶级利益、阶级矛盾和冲突的国家中,存在着某种影响人们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利益,而在以国家为载体的情况下,这种共同利益一般上是民族的共同利益,也正是在这点上,国家获得了它作为“社会的正式代表”的身份。在当前世界上存在的威胁整个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核武器扩散问题,威胁国家安全的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问题我们也可以理解马克思在这里提到的某种“共同利益”,这决不是一个抽象的观念,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
  而过去,我们只是强调它的阶级内容,认为国家负担的只是统治职能,忽视甚至否定了它的社会管理职能,因而将暴力镇压视为它的主要任务,几乎在一切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这样的情况,形形色色的肃反扩大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种种现象就是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理论的误读。列宁在其《国家与革命》中只是强调了它的统治职能,因为他出于与论敌论战的需要,才着重谈了这个问题。
  正是这种误读,造成了这些国家对国家政权的空前强化,国家政权成为凌驾一切的力量,在社会生活中到处进行干涉,个人权利、个人生活领地都受到国家权力的侵扰,人们自由权利不是扩大,而是缩小了,而这是与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理想背道而驰的。
  其实,我们只要从马列有关的国家消亡理论中,就可以发现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处于怎样重要的地位。马列等经典作家认为,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国家将逐步消亡,而国家消亡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这里包含着两个重要的命题,一是国家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不是提高、加强,而是逐步减弱、淡化了,直至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将它送进“历史博物馆”,可是回顾上个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强化国家统治功能的作法,是与马列等经典作家的思想主张是相反的;另一方面,既然国家消亡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高度发展的生产力,那么,这些国家的当务之急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更何况它们都刚脱胎于落后国家。也就是说,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迫切任务是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将国家变成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社会管理机构,而不是强化政治统治。马恩早在《共产党宣言》里就已指出,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也谆谆告诫,社会主义国家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当国家把很大精力都用于强化政权力量,强化统治功能时,它的社会管理功能就不得不削弱、降低,更不要说迅速发展生产力了,这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一个沉重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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