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搜索导航
论文网 > 财政税收论文 > 税收理论论文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1.电商规模迅速扩张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在短短的6年内,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由2010年的4.5亿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18.3亿万元,整整翻了4倍,其发展势头越来越好。另外,据中国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其中,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4.6亿,较2014年增加8000万人,增长率为21%,网络购物的比例从58.6%提升至66.8%。这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基于传统交易确立的税收征管模式显然已不能适用现有的需求,进而带来一系列的税收征管问题。
  2.网店数量逐步稳定
  2009年个人网店数量为1040万家,2011年上升到1620万家,2012年和2013年个人网店数量均呈下降趋势,2013年有1122万家。随着网络购物市场的日益发展和用户对网购要求的日益提高,个人网店也不断提高对自身要求,以应对强大的市场竞争。个人网店的淘汰还在继续,将在不断规范中健康发展,因而呈现出先增多后减少的趋势,这将有利于对电商征税的展开。
  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
  1.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1)法律规范尚待完善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第十九条中明确“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在第三十三条中强调“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2015年5月6日,税务总局出台了“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要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要严格落实好税收扶持政策。
  (2)税负失衡现象明显
  目前,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并不明确,国家对于C2C电子商务征税政策相对宽松模糊,绝大部分C2C电子商务仍处于实际免税状态,造成电子商务与传统实体企业之间的税负失衡,对传统实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冲击。
  (3)税款流失规模不断扩大
  2015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38285亿元,相比2014年的28211亿元,同比增长35.7%。2015年B2C市场交易规模占51.6%,较2014年的45.7%,增加了5.9%;C2C市场交易规模占48.4%,较2014年54.3%,减少了5.9%。也就是说,2014年C2C交易规模为15318.573亿元,2015年为18529.94亿元,如果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3%的增值税考虑,2014年该领域税款流失约459.55719亿元,2015年流失约555.8982亿元。随着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税款流失也将不断扩大。另外一些实体店和网络零售店兼有的企业,将营业额转移到网络零售店,利用政策的不完善谋取利益。
  2.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困难分析
  (1)纳税主体难以确认
  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及处罚措施,多数电子商务经营者并不去办理,使得电子商务工商登记政策几乎是一纸空文,难以真正实行,真正的纳税主体很难确定。
  (2)纳税地点难以确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以企业或自然人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来确定经营所得来源地,纳税人应向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然而电子商务的注册地可以变更,并且其背后的实际经营者或许并不是注册人,增加了对纳税地点和纳税人确定的难度。
  (3)税务稽查管理困难
  传统的税务稽查以检查企业纸质记录的财务数据为主,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纸质记录消失,取代的是无形的电子交易记录,这些记录有可能被删除或篡改,给税务检查带来难度。除此之外,由于传统的税务稽查人员可能并不具备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因而并不能识别,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三、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
  1.完善电商纳税人登记注册制度
  加强对C2C电子商务的征管工作,首先要做好征管的基础工作,即和税务登记。按照电子商务的特征,要求所有C2C一律实行电子税务登记,要在一定期限内到主管部门办理电子税务登记,获取唯一的电子税务登记标识。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税务机关应采集纳税人的网址、网上商品种类、品名,以及用于交易的结算方法、网络银行账户等信息,建立企业电子商务信息库。为了达到效果,同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处罚措施,这样电子登记注册制度才能真正落实。
  2.提高电子发票普及率
  电子发票信息化程度高,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系统可以查询开具发票的信息数据,实时了解和查询纳税人的真实交易信息,所以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将电子发票和电子支付联系起来,税务机关借助银行记录,监控纳税人的交易行为,完善税收征管。
  3.建立税务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为了加强对电商的征税,税务部门要建立专门针对电商的服务平台,专门解决电子商务征税中的问题。通过税务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纳税人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等事项均可快速简单办理,提高了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

相关论文

征管税收电子商务研究问题商务
课程思政融入“保险学”教学的路径及
辅导员视角下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学生就
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创新路径研究
高校商务英语教学中的思政融入构想
河南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
数字媒体时代辽宁老字号企业品牌运营
社会化电商拼多多盈利模式存在的问题
拼多多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创新发展
大数据时代拼多多盈利模式研究
电商营销模式的新变化分析——以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