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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救助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1-0031-02
  黑龙江省在2005年已经快速步入了老龄化社会阶段。从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到进入老龄化社会行列,黑龙江省仅仅用了27年时间,且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同时,在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黑龙江省即将步入总人口下降的历史拐点,将成为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负增长类型的省份之一。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人口城市化以及人口流动迁徙的加速,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单独居住或老年夫妇独立生活,儿女不在身边又无他人照料,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空巢老人”。由于缺少来自子代的照料和交流,使得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心理健康等问题等逐步成为显性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应针对“空巢”老人实施特殊的救助制度。
  一、黑龙江省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
  相较于城市的空巢老人,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更令人堪忧。一方面,农村留守老人无所谓“退休”,大部分的留守老人仍从事体力劳动,他们往往得活到老劳作到老;其次,农村留守老人无“退休金”,他们唯有靠自己的双手,不停地劳动,或者从打工子女处,才能获得必要的生活费;再次,由于儿女长期不在身边,农村留守老人内心往往产生孤独感。
  (一)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子女、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济等其他外在因素,自主的经济能力非常微弱。然而,来源于这些方面的收入也是比较有限的。一方面,外出打工的子女大多数在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工作,条件艰苦、收入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定位于广覆盖、低水平、可持续和促发展。所以,虽然空巢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一部分老人享受到了低保、扶贫等政策照顾,但领取的养老金及低保水平比较有限。
  (二)农村空巢老人的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是空巢老人影响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据相关资料显示,农村空巢老人患有高血压、听力障碍、心脏病、糖尿病、肠胃疾病等慢性疾病的比重较高。同时,由于行动不便、交通不便、无人陪护,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在患病后仅采取简单治疗和间歇性治疗。当然,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也是导致农村空巢老人患病不能及时治疗的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心理健康状况更是农村空巢老人不容忽视的问题。精神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与信心。但是,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加之农村的生活贫乏,所以,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经常或频繁感到孤单寂寞。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主要依靠闲坐聊天、打麻将、打扑克、看电视等消磨时间。
  二、黑龙江省农村空巢老人生活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拮据
  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来源少,绝大部分空巢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儿女供养及基本养老金。而一般这些赡养费都很少,仅能维持日常生活,有的甚至维持不了日常生活。所以,老人不得不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来贴补日常生活。但这也是以老人的身体健康为前提的,一旦生病,则会使老人的生活陷入更绝望的境地。
  (二)健康堪忧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空巢老人就医难的问题。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该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加之老年人的消费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当然,更多的是老人怕给儿女添负担,隐瞒自己病情不说。由于空巢老人的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往往在突发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助,生命时常受到威胁。
  (三)精神空虚
  心理空虚寂寞是农村空巢老人普遍面临的问题。他们生活在“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状态下,有心里话没处说、有时间没处打发,生活单调乏味。一部分空巢老人带着孙辈一起生活,他们的心理寂寞感有所减弱,但是与孙辈的沟通上又存在代沟,这又使空巢老人有一种精神压力。常年的身体劳累、情感孤独,加上经济、医疗压力等复杂的情感因素加重了空巢老人的身心负担,使他们心情抑郁、惆怅孤寂。更有一部分老人同子女在赡养问题上有分歧,造成双方关系紧张,甚至有的诉诸法庭,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四)安全隐患
  在日常生活中,农村空巢老人还面对各式各样的安全问题。疾病突发时无法求助、外出走失后无法联系亲人,意外摔倒、磕绊,甚至烧饭、洗浴中的意外,都可能危及老人的生命,突发疾病死于家中无人问津的事故频繁再现。同时,由于一些空巢老人年龄大、警惕性差,行动不便,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目前,针对农村空巢老人的人身伤害、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越来越多,使得老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稳定受到一定影响。
  三、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救助的建议
  (一)生活救助方面
  建立针对空巢老人的养老、助老补贴救助制度,帮助空巢老人解决经济困难。
  政府应整合各种帮困资源,为生活艰苦的空巢老人提供帮助,对无生活来源,长期患病,久治不愈,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定期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政府要及时把他们纳入救助对象范畴,给予定期救助或使其享受低保待遇,提供生活补贴,保障最低生活水平。   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医疗救助方面
  适当提高空巢老人医疗救助水平,满足空巢老人医疗服务需求。
  从 2003 年起全国陆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8 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得到推行。黑龙江省“五保”老人、贫困老人、70 岁及以上老人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帮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同时,应适当提高空巢老人医疗报销比例,减轻空巢老人的负担,使老人看得起病。对体弱多病、常年患病的空巢老人实行大病救助。
  另外,在农村要加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减轻他们去县城或乡镇看病的负担。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发放健康卡,提供送医送药、定期体检、医疗咨询和健康讲座等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看病难问题,努力实现空巢老人各种医疗服务需求。
  (三)心理健康救助方面
  与城市空巢老人相比,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缺乏,所以,生活、心理、身体等各个方面更加脆弱,承受能力更低。因此,针对农村空巢老人实施心理救助尤为重要。
  1.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农村村委会可以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一方面,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虽然身在外地,但随着通讯技术的不断完善和通讯设备的多样化,除了能和老人进行电话沟通,还可以利用手机与老人进行视频聊天,从而使空巢老人心理得到慰藉。此外,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鼓励邻里之间相互帮扶,使空巢老人在子女不在身边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得到关怀。
  2.加强农村村委会的作用,积极开展适合农村的业余活动,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例如,村委会可以修建老年人室外健身场地、建立老年人棋牌室等活动场所,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从而改变过去农村单一的搓麻将的现象,消除心里孤独寂寞感。
  在增加老年人社会活动和交往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
  3.开展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组织农村志愿者,针对空巢老人积极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可以陪老人聊天、散步,进行心理疏导等,积极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使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的关爱。也可以发挥老年人互助作用,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从而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
  4.空巢老人自身要调整心态。任何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会出现身体和心理的衰老感,都会逐渐失去家庭中的主导地位,经常被寂寞和孤独感所困扰,认为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无用的人,对生活失去信心,没有幸福感,身为农村的空巢老人这种心理感受更为强烈,对心理健康的影响也更为严重,所以老人自己调整心态极为重要。作为留守的空巢老人要学会正视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以积极的心态接受新的社会角色,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法律救助方面
  建立维护空巢老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维护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逐步完善空巢老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针对来自社会的歧视、欺侮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的失德现象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此外,也可以在农村建立老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空巢老人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建立空巢老人维权信息系统,将农村空巢老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的信息库,方便老人就近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古以来,尊老敬老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们也一直倡导要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解决好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老人大多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这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也要让他们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关注留守老人,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要尽可能地让农村留守老人们衣食无忧的生活,真切地感到社会、家庭及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从而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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