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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管理体制下民办高校考务管理实践与探索

  中图分类号:C931.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6-0244-02
  
  教学质量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考试是教学过程中获取教学反馈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检测教学质量的必要形式、是科学、公正地选拔和评价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风、学风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强考试管理,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对于教风、学风的建设,教学质量的保障至关重要。
  一、民办高校院(系)考务管理工作的实践运作
  (一)专业课考试日程及考场安排。在二级管理体制下,考务工作的重心由原来的教务处统筹安排逐渐下放至院(系)管理与实施。教务处负责全校公共课的考试日程和考场的安排,院(系)负责专业课程的考试日程和考场的安排,要求在课程结束的前1周将考试日程及考场的安排公示在橱窗栏和院(系)的教务网站中,便于学生查询,利于学生做好复习迎考准备。
  (二)监考人员的统筹安排。由于民办高校的办学体制、办学历史、办学经费等方面的原因,专职教师队伍还不够壮大,在安排监考人员时,不能完全套用公办院校的管理模式,应根据民办高校的特点统筹安排。民办高校考场多,课程类别杂,监考人数少,院(系)教学秘书需要考量综合情况指派监考人员,专职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担监考任务。
  (三)试卷的印制与保管。考试是教学过程中获取教学反馈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检测教学质量的必要形式,是科学、公正地选拔和评价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试卷的印制与保管需要规范化。首先,要保证试卷清晰、不缺页、分数正确、装订顺序正确;其次,试卷的保密工作尤为重要,试卷从文印室取回后应及时放在专门保管试卷的保险柜中;最后,严防试卷印制人、保管人泄密。
  (四)专业课试卷的分发和收取。专业课试卷由院(系)考务人员负责在考前根据每个考场人数分发,并附上监考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要求监考人员及时将学生试卷、监考记录表交回所在院(系)的考务办,由考务人员核准后交至阅卷老师手中,保证试卷的回收和后续管理。
  (五)专业课试卷考后审查。由于民办高校的特殊性,专职教师、外聘教师经常身兼数职,事务繁杂,再加之试卷批阅量较大,更需要加强对已评阅试卷的后续审核。院(系)考务人员在收取阅卷教师的试卷后,及时派发给本院(系)专任教师,再次检查阅卷的格式、分值、签名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请阅卷教师予以更正,确保卷面的公平、公正。
  (六)专业课成绩的录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民办高校规模的扩大,纸质文档已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教务管理逐渐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成绩的管理已由纸质稿变成电子和纸质并存,阅卷教师领取试卷同时,院(系)考务工作人员需将各任课教师的口令和密码以及成绩输入步骤明确告知各位阅卷教师,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至成绩数据库。录入后如需修改,阅卷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修改。
  (七)试卷的装订与归档。考试是检测学生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基本手段,试卷装订及归档为院(系)教学质量评估提供重要依据,也是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院(系)考务人员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分两册装订,一册是试卷按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整理,另一册则是试卷清册,内容包含:试卷审核表,教学周历,试卷AB卷和答案、监考情况记录表、学生成绩和任课教师对本次试卷的分析与总结。
  二、民办高校院(系)考务管理工作的存在问题
  (一)考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考务管理不仅是激发“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由于民办高校用人体制不同于公办高校,考务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有已退休的老教师,有新参加工作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年轻教师,还有一些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的工作人员。整体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考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作弊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学风、考风。近年来,全国各大高校均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对考试违纪和作弊的惩处力度。三江学院针对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将不授予学位,不推荐就业岗位,但是少部分学生还是会心存侥幸。专业课程的监考一般都是由所在院(系)的任课教师或者辅导员及相关人员来负责监考,少部分学生认识或者熟悉监考老师,认为监考老师会同情他们,不会将他们的作弊行为上报学校,在考场内会出现携带纸条、手机上网、左右偷看、用手势打暗语、替考等现象,严重破坏了学风、考风、校风,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也会对一些平时认真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他们失去继续努力学习的兴趣。
  (三)专业课程考试形式单一。目前,专业课程都还存在考试方法比较单一的情况,主要表现在考试依然采用笔试+闭卷的形式,很少能利用多种考试手段。严重存在闭卷多,开卷少;笔试多,口试、机试少;理论考试多,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少。
  (四)命题、试卷结构不合理。民办高校存在专任教师少,外聘教师多的现象,“AB”角色运用不能真正得到发挥。在命题方面主要由任课教师命题,而任课教师大多局限于所讲授的内容、课堂笔记以及相关资料,缺乏对教学大纲和知识体系的通盘考虑和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在出题中,教师也难免会受自己主观情感的影响,会因某种感情或利益因素而降低考试要求。
  (五)监考人员的责任心有待加强。由于监考门类较多,院(系)考务人员通常会在考试的前1周将监考人员名单通过QQ、橱窗、邮箱、网站、短信、签名等方式提醒监考老师,避免监考教师缺席监考而造成不必要的教学事故。但难免会有各种意外情况,造成监考人员不能按时到场,或者个别监考人员将监考任务遗忘。个别教师也存在监考只是出于工作义务不好推脱而勉强来完成的应付心态,在监考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求时间快点结束,对监考工作把关不严,未真正发挥监考的作用,有失监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考试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考务管理工作由原先的一级管理转变成二级管理,院(系)考务人员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部分专业课结束较早,院(系)考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每个院(系)的课程结束时间不同,校监督部门不能及时对院(系)进行监控,导致监考人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尺度进行监考,拥有较大的自由度,出现监考松懈现象;学生也在不规范监考的影响下心存侥幸,出现作弊行为。
  三、民办高校院(系)考务管理工作的完善
  (一)提升考务人员素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加强对院(系)考务管理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及团结协作精神,要求考务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对待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同时应加强对考务管理人员的进修培训,来提高考务管理人员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力及有关教学管理软件的使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弘扬诚信考试。在组织学生复习迎考的同时,应充分做好考前总动员,切实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的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要求院(系)辅导员利用班会、网站、班级QQ群、橱窗栏、学生住宿楼报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考务管理人员在考务办门口设立举报信箱等办法来加强监督,营造出良好的考试氛围,创造良好的考风。
  (三)改革考试形式,杜绝作弊现象。传统的“千人一卷”的考试模式,会制约学生的创造思维,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虽然能够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但是并没有体现三江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所以这种考试模式并不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应该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特点,灵活的运用笔试、口试、机试、操作、论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测试,杜绝死记硬背,避免学生抄袭,以灵活多变的方式考查学生的各种能力,从“考知识”为主向“考能力”转变,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强化题库建设,规范考试命题。加强试题库建设能保证试题的公正性、严谨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能使教师教学质量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要求院(系)的任课教师每门课程的试题不得少于3套,单套试卷的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3套试卷的重复率不得高于30%,所有试题的难度、题量要相当,命题要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重点、难点等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五)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监考工作是每位监考人员的神圣职责和义务。监考人员一岗双责,既是考场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又是考试纪律的直接监督者,在整个考试实施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决定着考试工作的成败、决定着是否能够公正、公平的评价人才。为了营造这样的考试环境,有效防范考生作弊行为,必须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1)监考人员于考前20分钟来院(系)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试卷份数;(2)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必须要求学生将书包、教材等与考试有关的参考资料一律放在指定地点,透明胶带,多功能计算器、电子词典、随身听及手机等带有信息传递和存储功能的工具不准带入考场;(3)学生座位应有辅导员随机安排,并在考前10分公布给学生;(4)开考后,考生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监考人员不准其入场,以旷考论处,该课程以零分计,同时不得参加补考;(5)监考人员自始至终应集中注意力,严管考场动静,严禁在考场内看书、看报、改作业、聊天、擅自离岗等。
  (六)完善考务管理制度,促进考试规范化。为了加强院(系)考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监考教师和学生的起到双重监管与管理的力度,保障考试质量,注重细节管理,完善考务管理制度,把考风、考纪工作落在实处,院(系)应在考务管理制度中增加《巡考制度》,成立巡考小组对以下事项进行巡查:(1)巡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至少巡考3次,其中开考10分钟之内应巡考一次,这其中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入座等;(2)抽查考生的证件及所携带的物品特别是通讯工具;(3)负责考场内外的联系,保证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坚守岗位;(4)协助监考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对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及时、准确;(5)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巡考记录表》,签名后交所在院(系)的考务管理人员留存。
  结束语:在二级管理体制下,民办高校院(系)考务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极其繁琐而细微的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的生命线。只有我们认识到院(系)考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不断对其改进,才能提高考务管理质量,促进民办高校院(系)考风、学风的建设。
  作者单位:三江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作者简介:王巧云(1979― ),女,江苏省丹阳人,三江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从事教学、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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