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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的著作权政策建构

  作者简介:董占林(1963.7-),男,河北下花园人,专科, 张家口教育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馆管理。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10--02
  目前在我国图书馆特别的高等学校图书馆中,违犯制度规定、超出供应商授权范围过时、过量下载电子资源的现象相当严重。电子资源侵权的案件发生率相当高,需要图书馆高度重视和关注。目前一些高校针对图书馆的著作权政策采取了一定的规范措施,如“版权公告”、“版权声明”、“著作权公告”、“著作权声明”、“管理办法”、“使用说明”、“特别说明”等,但还不够全面,还需要对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的著作权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
  一、规制读者下载电子资源行为的著作权政策的价值
  1、保障学校整体著作权政策的实施
  目前我国许多高等学校对著作权管理都制定了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学生与教师是高等学校的主体,他们也是图书馆的读者。他们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和设施装备达到利用图书馆的著作权资源的目的。因此学校整体其余权政策的实施效果是由图书馆对读者著作权管理的状况决定的。这就需要高校把图书馆电子资源下载政策归到学校著作权管理当中。
  2、维护学校的社会荣誉与经济利益
  高等学校要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注重培养学生的竞争实力以及知识产权素养,从而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实现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目前很多高校都制定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行为的其余权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有效维护了学校的声誉,在保护学校经济利益的同时,提高了学校的竞争力。
  3、对读者利用著作权行为予以指导
  制定著作权政策可以实现向读者传播著作权立法理念,宣传著作权保护知识,指导读者合法利用资源的目的。使他们形成良好的保护智力创造的习惯。在高校图书馆著作权政策中应该就如何合理使用电子资源行为做出规定,并严格规定违纪行为及处分、罚则和法律责任的内容,从而实现更好的对电子资源下载进行管理。
  4、对绝大多数读者的权利提供保护
  图书馆是以为读者争权利和保护权利的服务机构,读者权利可以分为少数读者权利和广大读者权利两种,在两者发生冲突时,要确保广大读者利益实现最大化。读者在图书馆进行合法注册后都拥有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权利,也相应的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不能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侵害其他人的权利,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著作权纠纷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图书馆有警示读者利用著作权的行为的义务,可以通过在设置复印机的位置和收取读者复制申请单的地方以及在图书馆网站首页设立著作权警示公告的方式,来使警示读者对著作权政策的遵守,以便能够在著作权纠纷中处于有利地位,能够实现在法律上免责。
  二、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制定的依据和目的
  目前在我国,只有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和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少数院校是以《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制定的依据的。其他院校基本上以学校同电子资源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为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制定的依据。还有一部分院校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的制定没有具体的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学校声誉,保证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制定图书馆管理局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的目的,其对政策的表述也比较全面和标准,其他少数的一些高等院校对著作权政策的表述不够全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只是保护学校和用户以及作者和出版者的利益,还有一些院校对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的制定没有明确规定制定依据。
  三、图书馆管理电子资源下载量著作权政策的类型
  1、原则规定型
  在这种类型的著作权政策中,都是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禁止连续、系统、集中、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禁止从电子资源中整本下载期刊原文以及 单位时间内超出人的正常阅读速度,即构成滥用数据库等等,这些规定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有效实施。
  2、时间规定型
  著作权政策中通常通过结合下载时间和下载数量的方式来实现对读者下载电子资源的数量予以控制。而不是单纯从时间的角度进行著作权政策的规定。例如限定读者每小时下载篇目的数量来确定是否构成连续、集中、批量下载电子资源。
  3、数量规定型
  由于供应商对各大高校不同的著作权使用条件的授权,造成了高校图书馆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对下载量的规定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例如:一些高校严禁整卷(期) 批量下载,一些高校对校园网账户一次性连续下载同一网络数据库的全文数量进行了限制数量的规定等等。
  4、综合规定型
  综合规定型是著作权政策中比较完善的政策,它有效的实现了原则、时间及数量因素的结合,实现了从多角度对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的规范。
  四、思考与建议
  1、提高规范电子资源下载行为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规范读者下载电子资源行为的认识是解决读者违规下载电子资源问题的前提条件,需要学校采取一定措施通过制定合理的相关著作权政策来解决。图书馆是我国高校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的制定者,由于不是法人单位且不具备其他组织主资格,导致其制定的政策效力比较低。因此需要采取把图书馆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直接涵盖在学校整体的著作权政策之中的方法来提高政策的效力。   2、应力求政策内容表述清晰和结构的完整性
  我国高校图书馆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目前存在内容缺失、表述模糊、格式不合理、条款混乱等问题,这就需要高校图书馆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中要注重规定内容结构的完整性和表述的清晰程度,从而提高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的实际应用效果。
  3、把供应商授权协议中的相关部分公之于众
  图书馆电子资源的著作权政策由于供应商对其电子资源授权的使用条件的差异而具有个性化的特点。但目前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高校图书馆的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都呈现出总体性的特点,因此在实用性和有效性上表现出不足。针对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的这种现状,需要采用向读者公开供应商对每种电子资源的授权条件的方法来使著作权政策更为有效可行。
  4、加强电子资源著作权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
  高校图书馆可以把与读者权益相关的政策通过文件的形式或在学校和图书馆的官网上的形式进行发布,使读者对政策有深入了解,从而有效避免读者因不知道政策而在违规之后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建立身份认证和系统准入机制及向读者宣传著作权法律知识来加强对电子资源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5、提高电子资源著作权管理政策的执行力度
  对违规行为按照既定政策进行处罚是我国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制定的生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得到贯彻执行。目前,书面陈述或检查、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以及停止图书借阅权、冻结网络账号、封闭违规读者及其单位的IP等方式,是我国高校图书馆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对违规读者的处罚的主要措施。为有效实现高等学校的教育培养目标,高校在处理内部事务时,在法律上拥有“自由裁量权”和“自主管理权”。高校行使“自主管理权”的表现方式之一就是依照电子资源著作权政策处罚违规读者,在本质上高等学校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只能让读者赔偿因其违规行为导致的学校的经济损失,如果学校在读者发生违规行为之前,事先与读者明确约定过经济处罚措施,那么在读者出现违规行为后,学校就有权要依照相关条款的规定,对违规读者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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