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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机构库信息资源著作权问题的解决策略

  1引言
  机构库(Institutional Repository,简称IR)也称为机构知识库、机构仓储等,是由机构构建,用以收集、整理、长期保存本机构的数字成果,并提供开放获取的资源管理系统。国内外机构库的研究和实践都表明,知识产权问题是制约机构库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机构库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支撑机构库正常运行的相关软件的著作权,二是机构库中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随着构建机构库相关技术的成熟与完善,机构库可以采用Dspace这类免费、成熟的开源软件,从而有效避开知识产权问题。[1]因此,制约机构库建设的瓶颈,主要是机构库中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虽然目前国内有关机构库的研究很多,并且其中不少是关于机构库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2-8]。但综观这些研究,大多是从宏观层面或者针对某个具体问题,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在全面分析高校机构库信息资源特点、著作权归属的基础上,对高校机构库信息资源著作权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2高校机构库信息资源的类型
  高校是集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学术机构,因而高校机构库的信息资源除了包括机构或机构成员的灰色文献(如教案、课件、教学录像、科研实验数据、教学笔记、各类研究报告、设计、学生的学位论文等)外,更多的是机构成员公开发表的各类学术论文、专著、教材、专利、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这些信息资源虽然类型丰富多样,但从著作权归属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9]113。
  2.1 个人资源
  这类资源既包括高校教师的课程资料、教案、内部教材(讲义)、课件、预印本等,也包括学生的学位论文、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课程作业,同时还包括机构成员个人的其他各种成果。这类资源的著作权归属个人。
  2.2 机构资源
  这类资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作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因此,这种资源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所代表的机构所有。另一种是部分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职务作品的归属分三种情形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是除法律规定的特定作品类型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仍为作者,单位只能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这类作品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受各类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学位论文、教材、教案等,它们构成了机构库资源的主体。第二种情形就是法律规定的特定作品类型,著作权归机构所有,作者只有署名权。这种特定作品类型只有4种,即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和计算机软件。第三种情形是根据合同的约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机构所有,作者只享有依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劳动报酬请求权,而不享有著作权中的任何权利,甚至连署名的权利都没有。[10]63可见,以上第一种情形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个人或第三方(如果作者公开发表作品并把著作权转移给出版商),而第二和第三种情形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机构所有。
  2.3 第三方资源
  第三方资源主要包括高校科研人员为了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将著作权转移给出版商的作品,也包括得到其他机构赞助的科研成果。高校科研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专著、会议论文等,属于这类资源。这类资源的著作权到底该归属于出版社还是其他机构,往往要根据作者所签署的著作权协议而定。这类资源最容易产生著作权纠纷,而高校机构库收藏最多的也是这类资源。
  3相关著作权问题的解决策略
  从上可知,高校机构库中不同类型的信息资源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著作权归属。因此,高校机构库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各类资源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解决策略。对于著作权归属高校所有的机构资源,高校机构库可以直接进行收藏,不存在著作权问题。对于著作权归属个人或第三方的资源,笔者认为,高校机构库可以采取如下的策略来规避相关的著作权纠纷。
  3.1 通过知识共享协议获取资源拥有者的授权
  对于著作权归属个人的资源,可以通过知识共享协议获取资源拥有者的授权,从而避开著作权的相关问题。虽然根据我国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给机构库,允许机构库存储并传播相关的资源。但实际操作中,会碰到许多难以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通过知识共享协议,机构库可以从著作权人手中获取部分著作权,如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把归属个人的信息资源收藏于机构库中,并向公众免费提供。
  知识共享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简称CCL)是为了避免现代知识产权以及著作权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而提出。目前使用的CCL是2006年推出的3.0 版本。2006 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出了简体中文版CCL2.5版本。依据中国大陆版(CC China)知识共享协议规定,著作权人针对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提供4种基本授权共享方式: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相同方式共享。这些基本授权共享方式可以组成不同的组合,常用的组合有6种,由严到宽分别是: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署名―禁止演绎、署名―相同方式共享、署名。[10]66各机构库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型的资源采用不同组合的协议。如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机构知识库,采用的是“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许可;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机构知识库(RCEES OpenIR)对学位论文、专利等类型文献采用的是“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许可。目前“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许可协议。[9]113   3.2 鼓励作者自我典藏
  已公开出版的作品的著作权,有些归属作者所有,但绝大多数归属作为第三方的出版商拥有。对于著作权归属作者所有的信息资源,机构库可以采取上一条策略进行存储。而对于那些被出版商长期占有著作权的信息资源,首先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通过作者与出版商协商,修改著作权转让协议,以允许作者自我典藏(Sel-archive),确保至少获得可以在机构库存档的权利。
  3.3 推行国家许可制度
  如果出版商不允许自我典藏,可以在国家立法层面,推行国家许可制度。国家许可(National License)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授权,由出版商同第三方的非营利信息服务组织之间签订国家许可证,允许后者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前者的信息资源并负责向所有公众免费提供接入、检索、浏览、下载、打印或复印的通道。[11]由于在国家许可制度中,实行由第三方的非营利信息服务组织单方面承担责任的原则,从而消除了用户的法律风险。同时,国家许可制度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对作者、出版商因为开放其资源而受到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从而出版商也愿意通过修改担保条款承担可能出现的法律责任。另外,国家许可制度增加了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程序,使享有国家许可权利的主体受到严格的限制,防止了对作者、出版商权益的过度弱化,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机构库建设中的著作权问题。
  3.4 制定资助机构著作权政策
  资助机构著作权政策就是将作者向机构库或者其他开放存取知识库提交研究资料的预印本和正式出版本作为其接受基金资助的一项先决条件。如2005年5月2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促进NIH资助的研究成果出版物存档公共获取政策》,该法案要求凡是受美国国家卫生研究协会(US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简称NIH)资助的经同行评审的论文原稿被请求(requested)向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PubMed Central 提交电子版,并在由期刊出版12个月后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2007年12月26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政府年度预算案”中对NIH 提出的有关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修订表示赞同,它“要求”(require)而不是“请求”(request)所有受资助的研究者都必须将成果提交给PubMed Central 供免费开放存取之用。目前,国外很多机构,如英国卫生部、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加拿大健康研究所、法国研究署、Flanders 研究基金会、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等,都采取了资助机构著作权政策。[10]67利用这一政策,机构库不仅可以无偿地存储那些受政府、机构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免费提供给社会公众获取、利用,而且可以确保机构库免除著作权问题的困扰。
  3.5 有层次地开放机构库的资源
  为了尽可能避免著作权问题可能给机构库带来的麻烦,高校机构库可以根据对资源拥有著作权的情况,对所存储的资源采取分级管理、分层次开放的政策。如对于机构库拥有著作权的资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资源、提交者同意开放的资源等,可以完全开放。而对于那些提供者与机构库有开放约定的资源,可以根据约定的内容,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相关的限制,如时间限制、内容限制、使用方式限制。[9]114这样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机构库向公众开放资源的目的,又最大限度地保护资源拥有者的权利。如台湾地区的高校机构库,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依据不同出版社对于自我典藏的要求制定了3种不同的典藏政策来规避相关的著作权问题。[12]27
  3.6 制定IR信息政策
  IR信息政策就是机构制定自己的信息政策,对IR的适用对象、范围、权力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对IR收录的资源类型、范围进行指导,使IR尽可能地规避知识产权的风险,促进IR健康发展。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如香港城市大学学术成果及其著作权受到该校制定的《大学知识产权政策》保护,香港大学学术库2010年4月19日公布了《开放存取政策》,为其机构库资源收集、运行提供依据。有的高校机构库还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资源制定相关的信息政策,如对于IR典藏不作限制的发行单位(AIP、APS、Hindawi、IEEE、IMS等)进行全文存储,而对于IR典藏有限制的发行单位(AMS、ACM、Elsevier、Emerald、IOP、SPIE、OSA、SIAM)在其限定范围内进行存储。[12]27这些政策可以不同程度使机构库免于知识产权的困扰,使IR合理、合法收藏和传播信息资源,对于IR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结语
  高校机构库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涉及与信息资源相关的方方面面,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各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其中既需要资源拥有者、出版商的支持与帮助,更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在高校内部也需要高校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相信随着开放存取服务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人心,各方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成熟和完善,高校机构库必将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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