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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测谎)技术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应用分析

  随着测谎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应用,我院于2007年率先在郑州市基层院引进测谎仪,并开展测谎技术工作。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测谎案件50余件,其中直接利用测谎结论侦破案件7起,排除无辜15人,认定21人,无结论8人。本文结合心理测试(测谎)技术在实践中的运用来谈几点感受。
  一、全面科学地认识心理测试(测谎)技术
  与其他刑事技术一样,测谎技术的成熟也要经历一个理论和实践逐步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对于测谎结论的证据性质和效力,在司法实践应用中还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在轰动全国的杜培武案件中,对心理测试(测谎)技术几乎全盘否定,然而对于该案件是怎样进行测谎编题的,又是如何来分析图谱的,所有这些问题,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直接的问题:如何正确的评价心理测试(测谎)技术。事实上,对于现实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都是由于办案人员缺乏切实有效的证据时,才使用测谎仪的,特别是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更多的是由人找事,而不像普通案件的由事找人。因此,检察机关在使用心理测试(测谎)技术后,对测谎结果中获得的有限的线索,往往给办案人员的心理上造成怀疑,甚至有人认为心理测试(测谎)技术并不是什么实用的技术。基于此,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实例测试来客观的分析心理测试(测谎)技术。
  二、正确利用测谎结果
  受测谎原理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制约,测谎结果无法做到百分百的正确,无论在统计学上其准确率是多么的高,只要有1%的不正确,具体到个案来说,就是100%的错误。杨承勋教授在谈到测谎实例结果时,提出了三种分类,一种是可以认定;另一种是可以排除;第三种是无结论。笔者结合实践,从具体案件中总结得出,对于每次测谎的结果,都是对于案件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只是对结果的认识和利用程度不同,特别是在测谎结果还不能当作直接证据的条件下,其主要用于辅助侦查破案。对于测谎结果的运用上,需要把握灵活性,切不可生搬硬套,给案件审理带来错误导向。
  三、心理测试(测谎)技术在现代查办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在查办职务犯罪中,传统的侦查模式是由供到证式,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获取,整个侦查活动基本上都是围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来进行,然后以口供为线索再一一收集证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于执法规范上,更加注重人权观念。而面对职务犯罪的复杂性、高隐蔽性和高智能性特点,现有的检察机关技侦手段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也加重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难度。而在心理测试(测谎)技术的运用中,却可以发挥其辅助侦查作用,给案件审理带来新的思路。
  (一)辅助讯问,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
  在2008年一起某公司书记涉嫌受贿案件审理中,在该书记在2001年负责单位家属房基建工作期间,向承建方建筑工程公司索要好处费10万元,该书记对受贿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而且赃款的去向不明,由于没有其他证据,使侦查工作陷入困境。为此,笔者在本案测试中,与市院同志共同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心理测试,特别是对于作案时间、方式、手段、赃款去向等方面设计了五个问题,采用了三种测试方法,测试过程中被测试人的心理压力不断增大,对关键问题收受10万元现金,用作个人集资建房款心理状态曲线图反映最强,面对测试结果使其心理防线动摇,测试人员趁热打铁对其进行测后谈话,针对测试结果的不利因素,有的放矢,彻底攻克其心理防线,主动向办案人员交代了收受10万元现金用于个人集资建房的事实,通过外围的进一步调查核实,使本案顺利告破。
  (二)认定和排除犯罪嫌疑,筛选嫌疑对象,缩小侦查范围
  2008年在某商业银行调查案件中,发现银行结算单中有恶意涂改单据的问题,而相关客户重要档案资料资料印鉴又存在缺失,直接经手账目的7名银行工作人员均有作案的嫌疑。为了迅速索定目标,笔者参与本案心理测试工作中,首先全面了解了案情,并从中确定了几个重点嫌疑人,周密制定了测试方案,运用心理测试技术,甄别出了真正的嫌疑人刘某,原因是因被免职而对领导心存怨恨,才做出违规事件。在本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技术,使办案部门既节约时间和精力,提高办案效率,又使无辜者尽早解脱,查明事实真相。
  (三)提供侦查方向,确保侦查活动正确有序进行
  贪污贿赂案件中往往缺少物证、证人等直接证据,运用心理测试技术能及时为侦查活动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对于侦查工作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2007年,在办理郑州市某机关周某涉嫌受贿一案中,初步调查认定周某在为河南某科技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资质证时受贿3.9万元。但周某辨称:3000元用于查资料以及复印各种证件,其余3.6万元因其未办成资质证已经退还给当事人。但当事人一口咬定周某未将3.6万元退还。我院反贪局为慎重起见,决定对两人进行心理测试。对被测人员进行了充分地测前谈话、编题、测试,结果显示:当事人对相关问题的否定回答有说谎显示;周某对相关问题的肯定回答无说谎显示。通过对当事人强大的心理攻势和耐心的引导说服,其承认了周某退还3.6万元的事实,并说出了其举报周某另有所图的真实原因,案件得以顺利告破。
  四、结语
  作为一种侦查措施,对测谎技术的可靠性及测谎结论的认定等问题,尽管还存在争论,但从测谎技术本身及应用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应该从侦查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充分挖掘其应用价值,依此来推动案件的有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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