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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媒介消费主义时代的网络新闻炒作现象

  新闻炒作,又称恶意炒作,是一种违背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准确、公正的准则,不以客观存在的事实(包括各种事实要素、真相、本质与全貌等)为依据,采用夸大、歪曲或掩盖客观事实的某些因素,甚至捏造“事实”、杜撰情节、煽情鼓吹等非常规的表现手段,制造出轰动效应,为谋求媒体或个人的私利不惜损害公众与他人利益的恶意报道行为。由此可以得知炒作突出两大要素:其一,“炒作”是由媒体实施的一种操作行为,凡是炒作必然要通过媒体去表现、去实施;其二,“炒作”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实施者所期望的宣传效果与影响力。下文将从“网红”带出的实例进行整理分析。
  一、网络新闻炒作制造无数“网红”
  新媒体时代,公众的注意力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一些媒体就某件事或者某些人进行炒作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实现其背后的商业利益。现有的新闻炒作行为,绝大多数都并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正能量,也没有引导主流思想,反而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有些低俗化。
  如今,“网红”成为现代网络流行词语,现在的“网红”更多的表示过度娱乐化,他们标签大多的是整形、暴露、特立独行、语出惊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推手的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红”。
  网红干露露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2011,干露露通过“浴室征婚门”的炒作视频在网上迅速蹿红,进而受到了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随后,干露露开始受邀参加国内车展等公众活动,每每衣着暴露、言行粗俗、丑态百出,却因为特立独行往往更容易受到媒体的瞩目引起更多人的讨论。
  接着,江苏台综艺节目《棒棒棒》邀请干露露母女作客,在节目现场母女三人故意放泼撒野、大爆粗口,伴随着质疑干露露也收获了名气与金钱,拍电视、接代言、出唱片等一系列使其成为炒作事件的最终受益者。
  干露露每一次的所谓“网络曝光”,基本上都是精心策划的“重磅”炒作事件。这样的成名之路被越来越多的人青睐,“凤姐”、“蛇精男”、“郭美美”、“马诺”等以及无数主播凭借惊人的言论,甚至有点自取其辱的话语,迅速蹿红,吸睛无数。这些所谓的“网络红人”通过一桩桩的新闻炒作自己,在提升自身“价码”获取利益的同时,也体现了媒体的道德缺失和伦理失范,从更深层次挖掘,这更是媒介消费主义的一大表征。
  二、媒介消费主义视角下“网红”炒作的特征
  在消费主义社会,网络红人在进行新闻炒作的时候,往往会巧妙的运用“形象编码”以区别于大众规则来“走捷径”,将自己打造成可以被销售的文化符号。
  以芙蓉姐姐为例。2004年,芙蓉姐姐开始在水木清华BBS发表雷人的个人照片,却同时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作为这些照片的标题,并在之后自称“芙蓉”。通过这样一个与她当时形象截然不符的代号来进行网络炒作,使得这场炒作尤为成功和令人瞩目。芙蓉姐姐迅速从网络上走红,并得到了其他传统媒介的关注,一时街知巷闻。其他如凤姐、龅牙哥、犀利哥、茫然弟等等也大多如此,他们的代号几乎如出一辙的富有“形象性”,并且极具象征意义。
  通过“代号”的方式来强调炒作者的符号意义,对于炒作者和传媒而言是双赢的局面。一方面,网络新闻炒作者的代号在媒介狂轰滥炸式的追踪报道下,成为大众难以拒绝的文化符号或者形象编码,以更快的速度深化了这些炒作者的个人形象,从而谋取更多的名声和财富;而另一方面,大众传媒通过这些代号进行的形象编码,提高点击率和购买率的同时,控制大众的日常生活欲望,进而实现媒介权力和经济利益的增长。这正印证了鲍德里亚的说法:“消费主义代表了一种意义的空虚状态以及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消费激情”[2]。
  三、“炒作”:消费主义时代的负面效应
  (一)减少对公共事务注意力
  消费主义文化带有明显的后现代文化特征,它更多的是对物质生活、对精神消费的诱导和引导。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介消费主义引导下的市场,势必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新闻炒作等更容易引起受众注意力的富有娱乐化倾向的内容,更加关注受众的感官刺激,采用陈词滥调、大肆夸张、含沙射影式的来建构虚假的社会现实。
  通过一次次网络新闻炒作,网络新闻媒介弱化了社会责任,网络新闻从业人员也从公共舆论的守门人变成了市场口味的追逐者,媒介的权威性消解,公信力也随之丧失。更糟糕的是,媒介对于受众所容易引起注意的娱乐化新闻信息的追求,势必导致媒介放松了对生活的反思和对社会正义的价值判断。在媒介用大幅版面追逐于跟踪报道新闻炒作的后续消息时,却减少了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的思索,也将受众对于公共事务的注意力转移。于是广大受众在消费媒介的同时也消费自我,降低自身的精神追求,无视身边的社会现实,只顾沉浸在粗糙浅薄、充满炒作和虚妄的网络世界里。渐渐丧失了批判的理性、辨别能力,最终养成了“不讲理性,只要感性;不求深度,只讲快乐;不讲反思,只要听话的懒汉主义和逃避主义文化”[3]。
  (二)过度追求经济效益
  记者和媒体在消费主义的驱使下,为了追求知名度或点击率,一味寻求新闻卖点、夸大新闻事实、罔顾新闻真相,以图满足少部分受众对于低俗新闻和隐私的需求欲望,进而获取利益。消费主义作为一种带有霸权主义色彩的文化意识,能够使依赖媒介的受众获得一种“一元的‘消费社会’的文化氛围”[4],受众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受到媒体的鼓动和诱惑,不断接受储存芜杂的信息,最终在信息的海洋中迷失了自我,媒介则从受众身上谋得利益。但是从长远角度而言,网络新闻炒作现象不仅使受众对精神世界和精英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而且也拉低了媒介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降低了媒介在受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可信度,因此反而会渐渐使得媒介的经济效益下滑,得不偿失。
  (三)文化失序的推动力
  在互联网时代,大众传媒拥有着更快捷更便利的信息传播平台,在消费主义的诱导下,大众传媒也在以更快的速度向着无深度化和低俗娱乐化前进。大众媒介的消费主义化推动着大众文化的进一步“物化”,因此,“伴随着文化商品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殖民化,由美国传媒开始推行的消费主义成为了一种被神圣化的宗教,进一步引发全球性的文化失序。[5]”
  在已经“物化”的消费主义媒介所遵循的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经济逻辑之下,物质消费成了主流,娱乐至死成了必然,精英文化和更高尚的文化形态则渐渐消弭,人们不再关注精神世界的成长了。互联网上的八卦消息、炒作新闻虽然让人们自以为时时刻刻都有“最新动态”可供观赏娱乐,但却阻止不了消费主义对人类宣判的死刑。因此,消费主义下的媒介“物化”,在某种程度上推动着大众文化走向沦丧的深渊,成为文化失序的一股强大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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