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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6159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项的决定》其中一条就明确规定“取消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2017年2月,教育部在《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里面指出“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1],广西目前高校评审权的下放工作还相对“滞后”,需要引起相关高校的高度重视。
  1下放高校职称自主评审权的意义
  11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需要
  职称评审作为一项人才评价的重要制度,在促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自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来,我国的职称评审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评聘结合,90年代中后期至21世纪第一个10年的评聘分开,以及2011年以后逐步恢复评聘结合的3个阶段。广西自恢复高校高级职称评审以来,评审工作组织和日常管理一直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教育部从1994年开始下放高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批复,2002年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等3所高校成为广西第1批拥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高校,2010年,教育部批复了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等3所高校教授评审权,截至目前,广西高校中具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高校数量为9所,其中广西大学等6所区内高校具备教授评审权。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高校自主权,区外教育发达省份相继开展了下放高校高级评审权工作[2],山东、福建等地已全面下放,陕西省等省份也已下放了副教授评审权。目前广西高校自主评审权只下放给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授予的学科也尚未覆盖已开设的学科,其他高校教师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每年一度的高级职称评审。因此,广西下放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工作势在必行,这也是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
  12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需要
  经过改革开发30多年的不断努力奋斗,广西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等学校的数量从原来的二十几所增加到现在的接近80所,在校生人数成倍增加,校园环境不断完善,学校教学、科研也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发展高等教育的根本靠人才,当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是当前高校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凸显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重要举措。高级评审权的下放,一是有利于区内各高校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有更多自主权,能够吸引区外更多高层次人才到广西高校工作;二是将有利于区内各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打造,避免不必要的“同质化”建设;三是有利于打破原来职称评审中“论资排辈”、学校发展水平不一致等方面的现象,激发各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等高校中青年人才干事业的积极性。
  13推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高校师资队伍结构的需要
  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一件事关各高校各项事业能否正常开展的重大工作,各高校因受发展时间长短、地域分布不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各校师资队伍的规模、年龄、学历、职称等不尽相同、各高校在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面临不同的问题和困难。传统的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在评审通过率受限制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出现以下“怪”现象:一是民办高校因为发展时间不长,教师在统一的职称评审中往往成为“弱势群体”;二是部分高校为了增加评审通过人数,有意增加申报评审人数;三是部分高校教??职称评审有“曲线救国”的倾向,这部分人往往先到一个评审条件和要求相对较低的系列评审获得一个高级职称后,第二年马上转评高校的教授、副教授,这些做法只能是部分学校或者教师获得短期的“利益”,而不利于各高校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因此,当高级职称评审下放到高校,各高校就能在选人、用人上有更多的话语权,才能真正推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高校师资队伍结构。
  14完善高校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
  当前,广西高校职称评审仍执行“评、聘分开”模式,职称评审没有真正做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无缝”对接。传统的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开展高级职称评审,高校对于一些接近或者超过设定岗位数的专业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往往做不到限定申报人数,因为这些专业往往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发展时间比较长,积累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又比较多,有的领导往往碍于情面不忍心不上报,上报评审通过的人员又由于“岗位”已经用满无法聘用上岗导致积累越来越多已评未聘的人员,形成不稳定的因素;与此同时,一些高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设立的学科(专业)。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往往需要解决这一部分人的编制问题,在单位编制总数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高校往往很难协调好职称评审需要岗位数和“引进人才”需要岗位数之间的关系。
  15促进高校职称评审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职称对于高校教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教师的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学术地位等均与其获得的职称等级高低有紧密的关系,因此,高校很多教师都把自己的职称晋升作为其职业发展的第一选择。然后,与个人的重视程度相比,目前广西许多高校职称工作的地位略显得“尴尬”。由于之前的职称评审工作主要是由政府人社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工作中诸如评审会组建、评审会召开、评审结果审核与上报、评审结果二次公示、高级证书制作与发放等系列工作很多高校都未真正“涉及”,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另外,目前各高校职改办专职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且大多身兼数职,比较常见的是职改办与学校师资科结合起来,一般由师资科科长兼任职改干事,职改办主任主要由人事处主要领导兼任。由于人事处领导需要协调日常工作太多,因此学校出现一个职改干事负责全校成百甚至上千个教师职称工作的现象很普遍,这样的管理只要不出大问题就已经“万幸”,要为全校成百上千的教师的专业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对于一个职改干事来说有点“勉为其难”。   2高校自主评审存在的问题
  21自主开展高级评审经验不足
  首先,从数量上看,广西高校中具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高校有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9所,具有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高校有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6所[3],具备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经验的高校仅占全区高校总数的12%,占据高校数量半壁江山的高等职业学校没有一所学校有高级评审权,民办高校自主评审工作开展程度更加低,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一些民办高校甚至还未具备中、初级职称的自主评审权;其次,从时间上看,国家从1994年开始下放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广西高校自主评审高级职称的时间是从2002年开始,自主开展正高级职称的时间则更短,2011年广西大学等3所高校才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
  22评审程序、办法有待完善
  职称评审是一些政策性很强的人才工作,必须以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职称制度、文件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在近年的实践中,全区各类高级职称评审的程序、办法、要求等具体内容往往是由自治区职改办先下一个统一性的部署要求,然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门就当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下一个当年度评审工作的部署文,各高校只能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不能有太多的“自主权”,一些不切合高校实际的要求很多高校只能是“敢怒不敢言”,例如,每年的7―8月这一段时间往往是高校教师难得的进行学术交流、学历进修或者文艺采风的时间,而广西高校的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却由原来的每年12月提前到每年的7―8月进行,使得参评教师的整个学术假期都会成为“泡影”。另外,对于尚未开展高级自主职称评审的高校来说,学院职改办的原有主要工作就是把本校参评人员的材料整理好并提交上报相关高级评审会即基本完成,下放评审权意味着需要尽快出台完善诸如评审会基本流程、高级职称答辩的要求、评审会规范管理、评审会的监督等具体评审程序和办法,否则势必影响到评审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开展。
  23评审结果认可度待“考验”
  首先,在由政府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评审工作中,由于全区高校参评人员的材料相对集中,评审专家既能根据本校所有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纵向的比较,也能对某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各校参评人员进行横向比较,因此,评审的结果在全区同行教师中的认可度较高。其次,目前区内具有高级评审权的高校,全部是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与区内一般地方本科院校、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相比,自主评审权的高校办学历史比较悠久,教育教学水平、教师队伍总体素质都相对较高,教学科研成果比较显著。因此,下放评审权后,一个相同学科(专业)评审出来的“副教授”,有可能出现某个高职高专院校评审通过人员的业绩成果往往会比本科院校?u审未通过人员的业绩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要相对“教弱”,这在客观上也会造成社会对不同高校自主评审出来的高级职称人员能力水平有不同的评价标准,评审结果的认可度以及在全区范围内的流动性还需“实践”检验。
  24信息化评审开展困难重重
  广西是全国最早开展职称信息化评审的省份之一,2009年广西在全区高级职称评审中全面开展信息化评审工作,但具体的信息化评审的实施部门主要是各系列自治区主管厅局,除已开评高级职称的9所高校外,大部分高校在自主开展信息化评审方面上需要解决不少困难:第一,信息化评审软件使用的问题。尚未开展自主评审高校的均未购买专门的职称评审软件,更谈不上软件的使用问题。之前已开展评审的高校往往是通过购买软件服务的方式解决,而今年如果全面下放评审权,评审时间又相对集中在某一段时间的话,甚至有可能出现评审开发公司无法安排技术人员的情况;第二,评审软件对硬件的要求相对较高,一般的台式电脑或者笔记本电脑不能满足人数较多的评审要求,基本上要求服务器级的电脑才能满足,除配备专门的服务器外,还需要解搭建评审会所需要的交换机、网线、投影仪、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排查等一系列电子产品;第三,部分教师人数较少的高校还面临评审费“入不敷出”的情况,目前广西高级职称评审费的收费标准出台的时间是2006年,而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升,学校召开评审会所需要支付评审专家的费用却在逐步提高。如果当年某个学校的参评人数只有个位数,那学校则不可避免要额外承担相当大的一笔评审费用。
  3广西高校应对职称评审权下放的对策
  31尝试评审方式多样化
  评审权下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搞“大跃进”,下放评审权的高校需要考察其是否具备一定的条件,如高级职称人数是否达到组建高级职称评委会的最低要求、是否有自主评审意愿和是否具备一定高级职称评审能力等,各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评审方式。第一,对于高级职称人才相对集中的本科院校来说,评审权该放就放;第二,对于不具备开评条件或自主评审愿意不强的高校,可以采取继续委托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评审的方式,待其符合相应的评审会组建要求后再下放评审权;第三,对于不具备条件的高校可考虑委托评审的方式,即不组建本校的高级评审会,将本校的参评人员委托其他区内高水平的具备高级评审权的高校评审;第四,各高校可尝试进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各高校可参考区内现已实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如会计系列、卫生系列的做法,要求所有参评教师须事先通过专门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后才具备申报资格,这样做能有效地促进高校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各高校科学控制年度申报数量,统筹校内各学科、各专业的协调发展。
  32拓宽评委来源途径
  组建高级评审会是各高校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前提条件之一,而评委又是高级评委组建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工作。正如前文所述,高校高级评委会面临组建人数不够、学科专业分布不平衡、评委积极性不高等实际困难,须要引起各高校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高校拓宽评委来源途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举措之一。拓宽评委来源,首先要改变评委遴选的范围仅限于本校的传统做法,特别是目前本校正高级人数较少的民办高校或者高职高专院校,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拓宽评委的来源:一是可以考虑利用教育行政部门现有高级评委库作为本校评委来源的渠道之一;二是可以从区内外高水平大学、同行高校中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评委的遴选范围;三是利用区内外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高层次人才作为评委的遴选范围;四是可以考虑从本校的客座教授、外聘教授、企业兼职高层次人才等作为评委的遴选范围。此外,在拓宽评委来源的同时,各高校也应加强对校外各类评委候选人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等基本情况的审核,确保评审质量。   33尽快出台或完善评审规则
  职称评审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关注度高。评审权的下放,一方面可推动高校教师职称申报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高校职称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矛盾也会越多,因此,各高校要?M快转变角色,加强职称工作,尽快出台或完善本校的评审规则。高校自主评审关键是要解决好“谁来评、怎么评、谁来监督”这三个问题。[4]各高校通过加强对评委人选的遴选及日常管理,解决好“谁来评”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解决好“怎么评”的问题;通过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参评教师的知情权,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投诉机制,推广高级职称评审规范化经验,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5],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解决好“谁来监管”的问题。
  34重新定位职称工作在高校的地位和作用
  各高校要提高对职称工作的重视程度,首先,建议各高校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拟建高评委正、副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担任;其次,各高校要尽快健全机构,增加专兼职职改工作人员,各高校应尽快成立或调整完善本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相对独立的职改办,由副处级以上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并配专职职改工作人员,学校的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还应设至少1名专职的职改工作人员。再次,增加对职改工作的经费投入,各高校应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都给予优先保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评审工作,添置职称评审及日常管理所需要的服务器电脑等电子设备,安排条件较好的计算机室或者会议室作为评审场地等,为自主评审的顺利开展做好必要的准备。最后,处理好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管理之间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妥善处理好已评未聘人员的各项诉求,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可持续性,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结论
  职称评审涉及广大高校教师的切身利益,下放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是政府进一步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的重要举措,高校要利用好这一有利政策,必须就如何开展本校自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本文从评审方式多样化、拓展评委来源渠道、完善评审程序及方法、提升职改工作的地位及作用等四个方面入手对高校完善评审机构及评审方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广西各高校自主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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