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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

  
  1 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理论的界定
  1.1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义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到城市从事工资性收入但户籍仍在农村的青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数以万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涌入城市务工。他们在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已经与城乡繁荣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密不可分,并成为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老农民工进行着代际更替,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成为农民工中的主要群体以及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他们出来打工的目的不再是仅仅为了帮助家里增加收入,更多的是为了到城市中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实现自己城市人的理想。
  1.2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
  作为日益壮大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他们在各个方面都体现出了跟以往的农民工不同的特点:
  (1)“三高一低”特征明显。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是处于18-25岁之间,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期望值、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都较高,工作的承受力较低。他们年富力强,思维敏捷,价值取向向多元化。相对较高的文化程度使他们不再满足体力劳动,而把工作重心转向知识技能。开阔眼界已经成为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外出的重要动因。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来说,他们在文化素质层面还有一定的差距。经验的缺乏,造成了在期望值很高的工作中能力不足;较为优越的生长环境,他们的责任心不够,吃苦耐劳的精神薄弱,心理承受能力明显不如父辈,更易产生“摩擦性失业”。
  (2)渴望融入城市的愿望强烈。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较高,较易接受新鲜事物,大都市的生活使他们不愿意在回到落后的农村,他们渴望体面的生活,享受农村所没有的各种设施。但是他们的职业选择更多的受到了政策和自身素质的限制,依旧徘徊于建筑、煤矿、运输这些难以获得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心里期望与现实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们的消费欲望被压制,难以真正融入现代城市中,处于社会边缘位置,一些过激行为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
  (3)新生代农民工在形象上日趋时尚。老一代农民工为了生计,在城里做着工资待遇极低的脏活、累活。他们生活简朴,仍旧保留着浓厚的乡土气息,而新生代农民工家庭负担较小,很少务农,生活较为安逸,对新鲜事物的追求欲望强烈,十分注重自己的物质和精神享受,体现在越来越时尚的外表上。
  2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
  2.1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上面临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任务离不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行。但是,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他们仍然被排除在保障体系之外,导致他们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甚至剥夺了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户籍坚冰制度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众所周知,我国城乡分割户籍坚冰一直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影响他们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虽然,在全国的许多地方都出台了新政策和新措施,力求打破户籍坚冰,但是大多数只停留在形式上,不平等待遇依旧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从户籍制度派生出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子女教育制度、培训制度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带来了难以克服的障碍,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间接成本,影响着劳动力的转移。
  住房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最大的问题当属寻找一个稳定的住处。低工资与城市高房价的矛盾成为他们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主要问题。城市商品房是他们中多数人的奢侈品;经济适用房将其排斥在外;廉租房地理位置偏僻,供不应求。这一切都对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中提供了强大的阻力。
  2.2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
  以上论述的是农民工面临的基本社会问题,但是他们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2.1社会保险的缺失
  (1)工伤保险。这是农民工最基本和最需要的保险制度。由于自身条件的局限性,他们在城市中大多从事环境差和危险的职业,他们就业普遍存在着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现象,而且,部分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后,得不到赔偿,权益保障产生了巨大缺口。我国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待遇补偿为主,没有工伤预防的支出项目及其他具体规定。
  (2)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参保率极低,现有的城市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特点,人保部2009年2月发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其中规定,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并规定了所在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标准。新生代农民工对此表现了极大的热情,但缴费时间长,享受利益要到十多年后,大多是人还是表示了怀疑。
  (3)医疗保险。目前农民工可参加的医疗模式有: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综合保险和农民工大病住院保险。由于医疗费过高、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民工未普及以及其他限制条件,使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程度关注过少,“扛”的意识仍旧存在。虽然在2009年出台了新医改方案,对新生代农民工看病难、贵的问题有所改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令人怀疑是否真正实现了跨地区转移接续。
  2.2.2社会福利的缺失
  在社会福利待遇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是无法与城镇职工相比的。城镇职工除了基本的收入外,还享有大量的实物性福利,而农民工在住房福利或补贴、在职培训或进修、各种劳动保护、子女教育、入托、社区服务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存在明显差别。
  3 探求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权益途径
  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的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村与城市连接的纽带,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下,实现对农民的全面保障是不现实的,而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是我国居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有利保证。为了推动城市化发展,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必须建立保护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机制。
  (1)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制度门槛。由于我国存在二元户籍制度,外出务工农村人口户籍保留在农村,新生代农民工游离在城市边缘。我们应统筹城乡发展,打破现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实行统一的户口,取消城乡户口差别,促进有能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买房居住和落户,并纳入到城市户籍制度来。完善户籍管理体系,力争使户籍制度改革尽快落实到实处,保证每个农民工自由合理的流动。
  (2)加快立法建设,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加强监督监管机制。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致使管理工作缺乏法律基础,削弱了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政府各级部门要总结各大城市农民工管理经验,尽快制定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使法律的效用落到实处。
  (3)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提高素质。良好的文化素质基础是新生代农民工相对老一代农民工的优势,但工作技能还有欠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通过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政策,激励农民工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就业能力,提高职业竞争力,稳定其就业。
  通过建立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能获得更多的利益,缩短其现实与梦想之间的差距,在他们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可以获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权益,真正的享受物质和精神层面丰富的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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