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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奸杀人案法医现场分析及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命案现场的勘验、分析,推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目的,刻画犯罪嫌疑人,为侦查指引方向;提取并检验现场微量物证为确认犯罪嫌疑人及认定犯罪事实提供依据。探索命案现场勘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关键词 法医学  现场勘验  作案动机  防范思考。
  一、简要案情。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凌晨3时许,接龙文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称:在我区孚美村的一出租房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女尸下身裸露,尸体多处创伤,现场有大量血迹,要求法医对尸体现场进行勘验、检验鉴定。
  二、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位于我区孚美村一出租房。该出租房为一厅一室,中心现场位于该出租房客厅,在客厅西北角有一堆裤子,外裤、衬裤、内裤各一,卧室门口有一具女尸,女尸头西南,脚东北,脚靠在通往卧室房门的西侧,该女尸上衣翻到乳房以上盖住头,下身赤裸,仰面躺着。在客厅的东北角有一把带血的菜刀,客厅中间有大片擦拭状血迹,血迹由客厅中心向卧室房门方向移动至尸体处,面积约为260cml3120era,在客厅血迹西侧有两排弧形甩浅血滴,长度为120cm,在客厅的西南角墙上挂有两条毛巾,其中一条带有血迹。由客厅通往卧室的房门位于客厅北墙东侧,由卧室房门口开始往北有一大滩血迹,卧室内有两张床为东西向,分别靠在卧室的北墙和南墙。
  三、尸体检验。
  (一)一般情况检验。
  死者杨某,女性,24岁,贵州省遵义市人。尸体现场检见:死者仰面躺于地板上,上衣被褪至乳房上方和鼻部之间,右侧衣袖已经脱掉,下身裸露。上身外着棕红色毛衣,内着紫红色长袖衣服,米黄色乳罩,衣服沾满血迹。双足着蓝色袜子,袜子沾有血迹。
  (二)尸表检验。
  女性尸体,尸长150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体轻度腐败。
  尸僵形成,存在四肢等关节。尸斑淡薄,位于尸体腰背部等未受压部位,呈淡红色,指压褪色。右眼角膜见一长1.1cm创口,右眼晶体缺如。双侧睑球结膜苍白,未见明显出血点。面部、颞部、耳廓见24处长条形交错的创伤,创长4.5cm到16cm不等。上颌左侧门牙、侧切牙折断缺如。左颈部见一10.5cm斜形创口。颈前部见一4cm横行创口,创腔内见气管断裂;左、右乳头水平分别见一1lcm、10cm创口:腹部见三处创口,长分别为14cm、lOcm、6cm;耻骨联合上见三处创口,创缘整齐,创角锐,长分别为8cm、7cm、3cm,创深达肌层。耻骨联合处见一16cm横形创口,创口哆开:右侧腹股沟处、左髂前上脊处、右上臂中上段前面、右手掌、右拇指至环指掌指关节处、右中指至小鱼际肌、左肱骨上端、左手背腕关节至拇食指间、右下肢小腿前内侧中段分别见一创口,长分别为9cm、3cm、6cm、16cm、9cm、6cm、12.5cm、13cm、5cm。以上创口特征均表现为:创缘整齐,创角锐利,创腔深,创壁光滑,多处创伤深达骨质,部分骨质呈粉碎性骨折。
  (三)解剖检验。
  沿前正中线常规解剖胸腹腔。胸骨、肋骨未检见骨折。胸腹腔无积血积液。双肺粘膜灰白,未检见损伤及出血点。心包无破损,心包腔内少量黄色液体。心脏粘膜苍白,未检见损伤及出血点,心腔及大动脉内血液量明显减少。肝脏粘膜苍白,未检见损伤。分离出胃,肠系膜血管及胃壁小血管无明显出血,切开胃,见胃内容物呈糜状,隐约可辨认出饭粒和青菜,量约120ml。脾粘膜苍白,未检见损伤。双肾粘膜苍白,未检见损伤。子宫体积增大,大小为8cmlj6cml34cm,宫体软。膀胱无胀大,内存有少量尿液。剖开颈部,气管内无异物,气管创口深至底部,气管底部粘膜面未检见损伤及出血点。常规剖开头皮,皮下无出血及血肿。锯开颅骨,硬脑膜外及硬膜下无出血。剪开硬脑膜,蛛网膜下腔无出血,脑表面未检见挫裂伤。取出全脑组织,未见脑损伤及出血。
  切开脑组织,各脑室无出血。剥离硬脑膜,见右额骨、右颞骨、左额骨骨折。
  四、法医学分析。
  (一)死亡原因。
  根据尸检所见,杨某头面部、躯干、四肢多处创伤,颜面骨、颅底多发骨折:尸体皮肤苍白,尸斑淡薄,球睑结膜苍白,口唇苍白,内腔脏器粘膜苍白,心腔、大血管内血量少,认为尸体存在明显失血征象。结合现场有大量血迹,分析认为死者系因多处创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死亡经过时间。
  根据尸僵、尸斑分布情况,尸体腐败及角膜混浊程度,胃内容物排空情况,并结合案情,分析认为死亡经过时间在十小时之内,即发现尸体当晚的上半夜发案。
  (三)致伤物推断。
  根据尸体上创伤创口形态特征:创口长短不一(多数创口较长),创角锐利,创缘整齐,创周软组织未见明显挫伤痕,分析认为上述创伤可由较长刃面的锐器砍切形成;同时根据多处创121深达骨质,部分骨面有线状骨折,部分骨质呈粉碎性骨折,分析认为该致伤物具有较大重量、易挥动且比较锐利。综合分析认为现场遗留的带血菜刀可以形成此类创伤。
  (四)作案动机与目的。
  准确的分析判断作案目的动机对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的确定是十分重要的。不同的作案动机与目的具有不同的现场和尸体表现。本案的受害人为年轻女性,结合尸体现场所见:死者仰面躺于地板上,上衣被褪至乳房上方和鼻部之间,右侧衣袖已经脱掉:下身裸露。并通过对受害人阴道内容物进行检测发现人精液成分,所以基本确定该案是一起有预谋的强奸杀人案件。
  (五)作案人刻画。
  在各种命案现场,不同的作案动机具有不同的作案人群,不同的作案环境也具有不同的特定作案人群。准确的作案人刻画可以缩小侦查范围,提高侦破效率,为案件侦破赢得时间,赢得主动权。本案的受害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到此租住房屋的年轻单身女性,结合案发现场位于室内,案发时间为夜晚,现场门窗没有被破坏痕迹。作案人如何能够顺利进入室内实施犯罪昵?分析认为作案人可能是死者生前所认识或信任的人。
  五、破案简记。
  受害人数天前在向作案人的父母租住其家闲置的祖屋时,作案人即垂延受害人的年轻貌美。发案当晚八时许作案人酒后经过其家祖屋时突发邪念,从门缝发现受害人独自一人后,遂以屋主的名义欲到屋里取物为由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入室内。随后对其进行金钱利诱和言语挑逗,在遭到严词拒绝后作案人操起室内的一把菜刀进行胁迫,受害人在其胁迫下遭强奸,事后作案人怕受害人报案遂起杀机将其残忍杀害。离开现场后作案人将沾有受害人血液的衣裤及皮鞋换去藏匿家中。案发次日侦查人员在对屋主进行盘问时感觉神情异常,并在其家中发现来不及销毁的沾有血迹的衣裤。利用DNA分型鉴定技术对相关物证进行检验证实现场凶器上提起的血迹、作案人家中搜出的血衣上的血迹为受害人所留;受害人的阴道内容物为作案人所留。至此,此案成功告破。“3、24”强奸杀人案的快速侦破,法医现场分析及作案人刻画对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医物证检验及DNA分型检验技术为确认犯罪嫌疑人及认定犯罪事实均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思考。
  在日益复杂的社会里,面对一些突发而不可预测的情形,使得我们不得不加强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安全。诸如在许多刑事犯罪活动中,女性遭受侵害的案例频频发生,人身安全的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和人们的注意。为此,如何提高女性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女性自我防卫能力,能够应对解决束手无策或缓解侵害危及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据女性生理、心理等特点和女性自身柔弱的特征选择一些以小制胜、以巧制蛮的防卫技巧来维护自身安全,防止他人暴力侵袭,对指导妇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通过本案的侦破,对妇女如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自卫防身训练,保障自身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几点思考:
  (一)女性应具有法律常识的分辨力。
  女性当人身受到伤害后,留给女性的不仅仅是身心上痛苦和悲伤,甚至是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为此,普及法律常识,加强安全教育,学会自身防卫,既是预防类似悲剧发生的警示教育,也是宣传和倡导女性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使她们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女性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避免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行为的发生。
  (二)女性应掌握常用的正当防卫技法。
  女性自身防卫是现代女性为了自身安全,预防或阻止他人侵袭,运用法律武器和防卫技巧,维护自身安全的自卫防身术。其格斗技法和应对策略泛指女性自身防卫的解脱、反击的技巧和求助、自救的手段、方法等。比如一个弱小的女性若想挣脱一个强壮男性的控制,仅凭力量进行抗争很有可能不会解脱,即便是侥幸解脱,进攻者也不会善罢甘休,还会试图继续控制你。倘若巧妙地运用杠杆原理,就会有可能轻松地获得解脱,即使不能使对手放弃对你的控制,至少也能够挫其锐气或进行必要的还击和求救。
  (三)女性应掌握常用的紧急避险技巧。
  当女性正在遭受他人侵害时为了免遭人身危险和损害的延续,应及时采用紧急避险的措施和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女性在遇险的紧要关头,学会保护自己是最好的安慰。也就是说,危险时刻女性需要的是勇气而不是胆怯。即:(1)在心理上要有战胜邪恶的勇气;(2)在战术上要有“应急”的策略:(3)在技术上要具备搏斗的技法。在对峙中切不可以力顶力,而应在摆脱危险的过程中避实就虚、以柔克刚,突袭歹徒的要害部位;摆脱纠缠之后,迅速跑离现场联系110警察或大声呼救得到救助;还可以利用随身携带物(钥匙、发夹高跟鞋、香水喷雾器)等,作为临时防身武器,以防不测。
  (四)女性应具备的安全防范意识。
  在各类犯罪案件中,女性遭受侵袭很多原因是疏于日常的安全防范。为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女性需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较强的自我防范安全意识,警惕和预防可能引发的认识安全方面的危险情况。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安全防范策略有:室内安全防范:室外安全防范:搭车安全防范等。
  总之,女性只有弄懂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权益,才能在遭受险情时合理地运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手段来维护自身安全,以免遭遇严重身心伤害,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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