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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下对实践和认识的分析

  一、实践的内容
  马克思在《提纲》中说:“实践是人类的自觉能动性的活动,是人类通过对现实的理解和需要对客观世界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人类不仅通过实践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并且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也是通过人的感性活动进入到实践的事物。”马克思强调“人”是实践的主体,是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的能动的主体,是对客观世界的探索和改造的活动。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要重视人的发展。在主体进入实践领域时客体随之也会出现,客体是一种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客体同主体一样也是历史的范畴,有与人的历史活动相联系的三种基本形式: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在实践中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会发生相互作用。其中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在主体、客体、中介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下,我们可以通俗的理解为人是使用一定的工具、手段等等去对物质世界这个客观的东西进行改造,这就是实践。
  二、认识的内容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学会对事物的认识,要知道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而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所以我们要加强对事物的认识,只有不断的在实践中学会认识,并将认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我们才会得到一个正确的认识,才会更好的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而在认识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四点去认识事物。第一,要按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认识它们,不要为种种唯心主义观点所蒙蔽;第二,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不要孤立地看问题;第三,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不要静止地看问题;第四,在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必须要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即抓住事物的规律性的东西,才能真正认识到客观事物的真面目。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我们首先要对所实践的事物有更好的认识,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去更好的发展与完善实践。
  三、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实践和认识之间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所以我们要更好的去了解实践和认识之间的关系。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在实践过程下产生了认识的需要。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最后,实践提高人的认识能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所以我们在社会关系的活动中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
  2.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只有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才能指导实践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我们知道,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一原理,就必须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全面贯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
  四、结论
  实践是一切科学知识的源泉,是推动认识向前发展的动力,而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不断深化认识、扩展认识、将认识向前推移。有史以来,人类的各项工作中都要坚持实践标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都来自于实践,正如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是什么,苏联多年以来,也不能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较好,从事新的经济政策,但后来出现了僵化的苏联模式。”邓小平经过实践的得出认识,又在认识中实践。将其邓小平理论不断深化,不断扩展,将改革之路向前推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丰富和发展。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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