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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护理学生实习前后卫生法律认知调查与分析

  高职护理专业学生(以下简称护生)毕业就业率高,除少数升学或者出国外,多进入公立或者民营的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岗位或者相关工作,专业对口率高。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下,病人保护自己的就医权利的意识增强,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护理安全等方面更加重视,护理人员的法律教育问题摆在了护理教育的面前,为对高职护理专业法律认知现状进行掌握,本人对上海某高职院校护理专业学生17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一、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选取上海某高职院校护理专业三年级174人进行调查,全部为女生,年龄19-22岁。
  (二)方法
  通过查阅文献、护士访谈、专家咨询的基础上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一般资料、卫生法律法规知晓情况、相关知识获取渠道、需求程度。发放问卷174份,回收有效问卷174份,问卷回收率100%。
  二、结果
  (一)调查对象对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调查结果(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卫生法律法规知晓得分情况
  内容 得分
  实习前 实习后
  护士条例 2.10±0.86 2.28±0.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36±0.93 1.65±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12±0.83 1.33±0.78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34±0.76 1.56±0.94
  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01±0.96 1.35±0.9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65±0.79 1.88±0.98
  侵权责任法 1.25±0.86 1.79±0.66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1.78±0.93 1.99±0.85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1.98±0.84 2.04±0.81
  备注:采用litter5级评分法,4分-非常了解;3分-比较了解;2分-了解;1分-不太了解;0-不了解
  (二)护生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主要来源情况(见表2)
  表2 认为哪种学习途径对您最有帮助 人数(%)
  项目 实习前n(%) 实习后n(%)
  课程教学 88(51%) 73(42%)
  专题培训 35(20%) 27(15%)
  新闻媒体 36(21%) 9(5%)
  医院带教 5(3%) 45(26%)
  自学法律读本 10(6%) 20(11%)
  (三)护生对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的需求程度(见表3)
  表3 认为是否有必要学习卫生法律知识 人数(%)
  项目 实习前n(%) 实习后n(%)
  非常有必要 79(45%) 122(70%)
  有必要 87(50%) 45(26%)
  无所谓 5(3%) 5(3%)
  没必要 3(2%) 2(1%)
  (四)护生认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调查(见表4)
  表4 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主要目的 人数(%)
  项目 实习前n(%) 实习后n(%)
  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19(11%) 12(7%)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 52(30%) 59(34%)
  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68(39%) 84(48%)
  能更好维护患者权益 26(15%) 17(10%)
  其他 9(5%) 2(1%)
  三、讨论
  从表1调查结果可见,高职护生的卫生法律认知总得分为实习前(13.59±7.76),实习后(15.87±7.31),满分为36分,说明高职护生卫法认知程度偏低,提高认知水平亟待解决。
  对于《护士条例》的认知程度明显高于其他法律,这部法律与每一位护士关系密切,与其接触的最多,有可能是认知水平高于其他法律的主要原因。对比实习前和实习后的调查结果,发现知晓得分并未有太大差别,说明目前实习医院对实习生的法律知识和意识的培养和教育还存在欠缺,实习后虽有一年的临床实习经验,但是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依然匮乏,意识依然淡薄,与实习前相比并无优势。
  调查显示,高职护生对为发问题的认知,还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高职护生实习前认为获得卫法的途径主要是课程教学、专题培训和新闻媒体。护生实习前认为最有帮助的是通过课程教学(见表2),实习后,调查数据有所变化,42%的认为课程教学是最有效的学习途径,同时,对医院带教(26%)和自学法律读本(11%)的态度明显上升,说明通过实习,学生认识到来自带教老师的言传身教所学的现实效果,带教老师在护生实习中有重要的作用,另外,能主动自学相关法律的学生增加,能通过实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的自学,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有重要影响。   护生对获得卫法方面知识的需求调查显示(见表3),实习前后护生对学习卫法的重要性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实习前50%的人认为有必要,实习后认知态度明显上升,70%的护生认为非常有必要学习卫法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对于学习目的的调查显示,护生实习前39%的认为学习卫法能更好地保护自己,30%认为是要更好地开展工作,其次15%认为能更好地维护患者的权益(见表4)。实习后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比例上升为48%,更好地维护患者的权益下降为10%,说明护生虽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渴求度高,但是学习的动机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这与当前医患关系的现状不排除有直接关系,护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但对职业需求和保护患者的利益考虑度下降。
  四、建议
  (一)重视法律课程设置,改革传统教学形式
  高职教育普遍重视专业技能的培养,对护理教育中的法律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课程设置较单一,学时少,授课内容枯燥,授课方式单调等现实问题。目前普遍设置的主要课程有《法律基础知识》,缺乏对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针对性课程。
  建议改革课程体系,将诸如《卫生法规与护理法》的课程纳入教学体系。同时改革教学方式,在护生实习前开展护理法律法规课程学习或组织开展专题讲座,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教学,例如在《护理学基础》的教学中应用典型案例,将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贯穿于其中,也可采取学生情景模拟,诊所式教学等,对医疗纠纷案例进行专题分析,是护生对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有所认识。
  (二)实习医院参与相关教育,选好带教老师
  实习是护生培养的关键阶,是有关护理方面的学生从纯粹的理论走向实践的良好途径,是养成比较好的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重要环节,当然也是日后工作风格以及精神的重要形成过程。要使护生尽快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护理人才,带教工作尤为关键。
  建议实习医院加强对实习护生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把依法执业作为对实习护生考核的内容之一。医院也应选择好带教老师,在选派带教老师的时候,要求业务上具有丰富带教经验,也要有较强的相关法律意识,熟知医疗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实习带教中规范护生的医疗行为,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专业课教师的法律知识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存在法律师资队伍薄弱的尴尬,很多教师不能医学和法学两者兼备。目前从事法律教育的专职老师大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懂医学的很少,很多还是从事思政教学的教师承担法律基础课的教育,法律和专业知识更是缺乏。即使是医学专业毕业的老师,很多也都缺乏临床实际工作经验,存在很大的不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不懂护理或缺乏临床医疗经验,老师说不清医学问题或缺乏将医学和法学较好融合的能力,从而影响教学效果,学生只能学到纯粹的基础理论,多数掌握不牢固,理解不深入,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护理法律教师队伍也十分重要。
  (四)重视护生护理职业道德教育
  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护理专业本身的特点,要求护士不仅要掌握丰富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还要具有高尚的护士素质修养及护理道德修养。因此,在高职护生的教育中应加强护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护生不仅学到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敬重生命的理念,使其在实习和走上工作岗位后合法地位患者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同时也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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