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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一、引言
  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负担较重的税种,因此它在税收筹划方面显得更为重要。
  二、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案例
  1.在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可知。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影响应纳税额大小的关键因数是销售额,所以如果能在企业销售过程中,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销售额,从而降低计税依据,就能实现减少企业当期税负的目标了。
  (1)改变销售方式降低销售额
  案例: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销售金额核算。2013年五一期间开展促销活动,促销一款新型电冰箱,其含税售价为3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的购进成本为2000元。那么商场该采取怎样的销售方式,才能使税负最少。
  ①方案一: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500元。
  依据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销售货物的(金银手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所以商场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3000÷(1+17%)×17%-2000×17%=95.90(元)。
  ②方案二:该买新型电冰箱满3000元即返还现金500元。
  我国税法中尚未有返还现金冲减销售收入的规定,所以商场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3000÷(1+17%)×17%-2000×17%=95.90(元)。
  ③方案三:买新型电冰箱满3000元时赠送价值为5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200元。
  目前在我国税法上,随货物销售而附赠的礼品,不属于无偿赠送,对于赠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赠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其销项税额。则商场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3000÷(1+17%)×17%-2000×17%]+[500÷(1+17%)×17%-200×17%]=134.55(元)。
  综上,如果仅考虑增值税,采取上述的第三种方案来销售商品,可以使企业的销售额最低,税负最轻为:52.31元。
  (2)将包装物租金变为收取押金形式
  税法上,销售产品,包装物出租,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凡随同销售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缴纳增值税。而包装物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但不包括啤酒、黄酒)单独核算而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税;逾期未收回的,没收押金,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在情况允许时,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若包装物押金逾期未归还,押金才按17%缴纳增值税,这样企业可以将该税款用于其他投资方面,获得一定时期的免费使用权。
  案例:某企业2013年销售C产品10000件,成本价350元/件,售价500元/件(不含增值税),另外向经销商收取C产品的包装物租金50元/件,当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6378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数,仅是考虑增值税,该如何对该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假定企业通过事先安排,将上述销售产品的租金变为押金。则按规定:销售产品,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收回期限为一年,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此时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包装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则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企业2013年应纳增值税=10000×500×17%-463780=386220(元),比方案一中少缴增值税72649.57元(=458869.57-386220)。
  二是若是包装物在一年的期限内未收回,则此时就补缴增值税。
  企业2013年应纳增值税=10000×500×17%-463780=386220(元),2014年应补缴的增值税=50×10000÷(1+17%)×17%=72649.57(元),这样也比方案一延缓了纳税时间,可以免费取得72649.57元一年的免费使用权,即使企业不把这比款项用去其他方面,按我国中国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2.85%计算也可以获得利息收入=72649.57×2.85%=2070.51元了。
  2.通过合理安排资产用途进行筹划
  案例:H电子设备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纳税评估,会计师发现该公司2013年3月购进了花草、树木500000元。取得进项税金65000元,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其中。在地上栽培,不可移动的树木200000元,可以移动的盆栽300000元,该公司的会计将该项进项税金全部抵扣了。会计师认为,该项处理存在问题,在地上栽培的树木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要求该公司将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筹划分析:该公司购进的需在地上栽培的树木为上述所说的土地附着物,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论做如何的会计处理,其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则该公司要转出的进项税额=65000×200000÷500000=26000(元),这就相当于公司要多缴26000元的增值税,但如果公司事先进行纳税安排,则就可避免多缴这笔税款。筹划如下:若企业购买的树木、花草都不是在地上栽植的,而是都可以移动的盆栽植物,且都是用于生产经营。如直接用于美化生产、经营场所的,应该属于用于应税项目,其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也就可以抵扣。可见,对购进资产的用途进行合理巧妙的纳税安排,也可以为企业带来节税的效果,这需要企业管理者事先进行思考与规划。   3.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案例:某鞋子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销售业务六笔,含税价款合计2500万元,其中有四笔为直接销售,含税价款合计为1700万元,购买方直接支付现金取货;由于另外两笔买方公司的资金运营出现困难,所以不能直接支付现金,而且将要拖很长时间。则此时公司该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使其既与对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又能使税负最低。
  筹划方案:经过合理的分析筹划,公司可以采用以下销售方式:
  (1)能直接收回现金的业务价款1700万元采取直接销售方式,在单月全部做直接销售处理。此时,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1+17%)×17%=247(万元)。
  (2)另外两笔业务在销售时与购买方协议签订赊销和分期付款合同,其中250万元两年后一次付清,;另一笔业务一年后先付250万元,一年半后付200万元,其余100万元两年后结清。这样销售,并没有影响到销售结果,但却推迟了纳税义务,其推迟的税款和时间分别为:
  ①一年后付清:应纳增值税=250÷(1+17%)×17%=36.32万元。
  ②一年半后付清:应纳增值税=200÷(1+17%)×17%=29.06万元。
  ③两年后付清:应纳增值税=(250+100)÷(1+17%)×17%=50.85万元。
  筹划结果分析: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与直接销售方式的好处是:可以把增值税款留在企业作为流动资金,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若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则企业就相当于获得的好处=36.32×6%+(29.06+50.85)×6.15%=7.09万元,如果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则其意义更大。
  三、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企业管理者能熟练掌握我国的税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地在业务开始前对其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规划,那么企业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盈利,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税收管理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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