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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G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7(b)-0245-0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的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即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但从2013年全国首批试点院校“5+3”培养模式改革的开展情况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阻碍了改革的推进。
  1 存在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到位
  2009年来,随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医学研究生分类培养的观念已得到广泛认同。但是长期以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缺乏标准化、规范化的培养模式,虽然部分院校进行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规合一”的实践和探索,但在实践环节,完全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的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学科建设导向的影响,产生了重科研、轻临床的思想,不愿研究生“挤占”科研时间进行临床实践。另一方面,部分医学教育工作者误认为即将全面推进的“5+3”培养模式将放弃研究生的科研训练,仅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将“5+3”培养模式简单等同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1.2 过程管理难以把握
  按照“5+3”培养模式的要求,研究生在临床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3个月,而研究生在读时间一般为34个月(第1学年9月入学至第3学年6月毕业),这就要求研究生入学后须立即进入临床基地进行轮转培训,培训过程大部分在(主)导师所在二级学科外进行,(主)导师作为导师组的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很难做到及时有效,即使导师组信息沟通顺畅,通常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师组制定的培养方案难以落实。另一方面,“5+3”培养模式要求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基地培训人员较多,加之大多数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临床培训基地数量较多且较为分散,监管难度较大。
  1.3 导师积极性不高
  “5+3”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让导师(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保证培养质量。但在实践过程中,导师(组)成员的“导师身份”归属感和责任意识反而有所削弱,究其原因,一是学生要参加临床轮转,导师直接指导的时间较少,研究生为自己分担临床工作及科研任务的实践和精力有限[1]。二是导师指导临床研究生需投入精力安排研究生临床实践,增加了工作量,带教研究生成了“任务”和“负担”。三是临床导师肩负着医疗和育人的双重职能,他们既是医院的临床医师,也是高校临床学科的科研工作者,还是学生的指导教师,具有三重身份[2]。相对于临床医疗工作带来的丰厚经济利益和科研工作对于个人成长和提升的促进作用,导师难免会在时间和精力上有所选择和侧重,出现“重医轻教”或“重研轻教”的现象。四是高校和培养基地在职称评审、绩效考评等方面对导师(组)指导研究生临床实践的工作量缺乏有效的评估和应有的认可,导致导师(组)的带教积极性不高。
  1.4 经费投入不足
  医教协同背景下的“5+3”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了医改教改的紧密衔接,研究生规培身份得到了卫生部门的认可,但在实际运行中,研究生并未真正纳入到地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容量计算范畴,研究生不能享受中央财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提供的经常性补助经费(每人每年3万元),培养基地也不能享受地方政府的经费补贴,培养基地除承担卫生部门下达的规培医师培训任务外,还需额外承担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范化培训任务,培训任务重,又缺乏经费保障,影响了培训的稳定性、可持续性。
  2 对策探讨
  2.1 加大宣传,尽快形成共识
  “5+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也是提升临床医师培养同质性和诊疗水平的重要途径[4]。加快推进“5+3”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需要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网络、宣讲会等途径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尽快在思想层面形成共识,重点突破专业学位培养过程中“重科研,轻临床”的传统培养观念,同时也要防止将“5+3”培养模式简单等同为“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的偏差认识,明确改革目标和路径,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和质量标准方面形成共识,推进培养模式改革顺利开展。
  2.2 注重质量,规范过程管理
  一是建立分流淘汰机制。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做好研究生阶段考核,重点进行研究生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并加大对考核环节的抽查力度,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实行分流淘汰。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引进研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过程管理及考核软件系统,将研究生课程学习、临床轮转和考核、科研培训等进行全程记录和监控,实现培养单位、培训基地、导师三级管理的信息交互,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最新动态。三是统筹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在基地培训人员数量急速增加,基地容量超负荷运转的状态下,适度调控培训基地的培养规模,防止因数量急剧增加而导致的教育监管缺失和教育质量滑坡。   2.3 完善制度,调动导师热情
  一是改革导师评价机制。改变单一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评价机制,把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技能培训、思想政治教育等纳入导师评价,鼓励研究生参与对导师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价[5]。二是加强导师培训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不仅能有效提高导师业务素养,使他们熟悉了解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和制度,提高研究生指导水平,还能有效纠正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将“培养对象”视为“科研助手”的偏差认识,转变部分导师“用人”不“育人”的不良风气,增强导师责任感,提高师德修养。三是改革人事制度。改变以往单纯看重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的评价制度,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基地临床医生职称晋升和评定、科主任遴选等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引导和鼓励优秀临床医生参与到“5+3”培养模式研究生教育。四是健全导师薪酬制度。将导师带教计入工作量,给予导师适量的业绩补贴,尊重和体现带教导师的劳动付出,营造公平合理的氛围。
  2.4 统筹资源,加大经费投入
  “5+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高校践行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水平的重要途径,它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人力、物力的有力保障和经费支持。一是政府应强化在医学教育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经费投入。将“5+3”培养模式研究生真正纳入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经费补贴,用于培训基地和师资建设以及研究生补助。二是高校应根据自身优势,加强与医疗行业的联系与合作,由行业组织支付委培经费,为行业培养亟需人才,减轻院校经费紧张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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