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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提出了扩大内需的战略,十多年来,中国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体效果欠佳,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至今仍未建立。要保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需要建立持续不断的保持消费水平和消费增长能力的长期的有效机制予以保证。而税收政策作为其实现长效机制中的重要工具,如何在扩大消费需求中的发挥作用,是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政策对扩大消费需求的现状
  税收是作用于微观主体的直接工具并影响居民的具体消费行为。近年来,我国为扩大消费需求,采取了一系列税收政策:
  1.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为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其消费能力,费用扣除额提高到3500元,税率及级距由原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级距有所提高,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调。
  2.实施了全面的“营改增”
  2016年5月1日,实施全面“营改增”后,避免了重复征税,在一定程度了促进了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拉动就业的增长,最终会影响居民收入的增加,进而扩大居民的消费水平。
  3.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增加居民就业
  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从而扩大居民的就业机会,达到增加居民收入水平,进而扩大消费。如:企业所得税法的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个人购买1.6L以下排量的小汽车,车购税减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等,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居民的消费。
  这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收入,刺激了消费需求,但由于优惠面窄、力度不强、政策贯彻不够深入等原因,导致消费需求不足的局面仍然存在。
  二、税收政策扩大消费需求的不足所在
  消费需求不足的根源在于社会分配的不公平,这是由于消费具有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特点决定的, 即高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而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高。近年来,从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来看,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长期低于同期的经济增长速度,而且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比重长期偏低。税收政策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其功能发挥不足是导致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所在。
  第一,我国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流转税使得商品的税负最终转嫁给消费者,相应提高了商品的价格,不仅不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而且从深层次上影响居民的消费需求。且增值税对大部分生活必需品没有区别对待,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必需品支出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会下降,导致增值税的累退性,从而不利于收入的分配和消费的扩大。
  第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收入再分配上发挥不足。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工资薪金税为主,其他所得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征收,从而导致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偏小;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收,未综合考虑个人取得的所得和所用的配比,导致一部分人税收负担过重。
  第三,我国财产税体系的不健全,弱化其调节功能。我国只对个人从事房屋出租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且由于这部分收入的不透明,从而导致税收的流失。另外,2011年我国在上海、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并未全面实施。还有我国并未对遗产和赠与征税。因此,财产税的缺失,不仅弱化了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功能,也扩大了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
  三、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建议
  1.加快流转税改革,完善流转税体系
  首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全面实施,这不是简单的税种变化,一方面是避免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另一方面是从价内税改成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在深层次上影响产业结构。其次,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扩大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最后,为减轻个体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可适当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
  2.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
  首先,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个人收入监管力度,创造条件尽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向分类与综合征收过渡,并加大对非劳动所得和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不仅能扩大个人所得税的规模,而且也能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其次,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目前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照顾力度,将用于教育、医疗、住房、抚养等方面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从而降低其税收负担,增加其实际可支配的收入,进而提高消费能力并扩大消费需求。
  3.完善财产税体系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住房、汽车的消费已向中等收入群体扩散。因此在发挥税收政策引导消费的前提下,应加快我国房产税和车辆购置税的改革。同时,应在条件成熟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一方面可以使财富集中的趋势得以减缓,另一方面可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倡导勤劳致富的新风尚,从而使高收入群体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得到有效降低。
  综上所述,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的焦点是发挥其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但也有其局限性,应将政府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相互配合,发挥其合力作用,才能更好地扩大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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