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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功能发挥初探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07C-0104-04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以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质量为内涵,以追求平等、幸福、转型、绿色、健康和集约为核心目标,以实现区域统筹与协调一体、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和集约高效、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崭新的城镇化过程。[1]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的领域较广,既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经济问题,也是涉及民生幸福的社会问题,还是以人为本的教育问题;与此同时,社会、经济、教育的发展也反哺并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和谐统一的系统,互不分割、相互作用。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职业教育的理性诉求
  (一)实现职业教育公平
  职业教育公平是指所有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平等与对个体发展差异性的尊重,职业教育公平是对职业教育本体价值和普遍性的肯定,彰显着职业教育对社会处境不利群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2]现代职业教育应满足不同文化水平、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相应层次的职业教育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人的发展紧密相联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公平”体现在:第一,职业教育向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涉及的人员倾斜,使其享受同等的职业教育权利、终身教育权利以及提升职业素质;第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办学机制应更加灵活、开放,不仅在入学门槛上满足城镇化建设中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工种基层人员的教育需求,在专业设置上也应带动城镇产业发展。[3]
  (二)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统筹
  城乡统筹乃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根本特征,突出区域协调以及发展质量的提升,打破城乡界限,将城乡职业教育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提升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服务效能。[4]城乡职业教育统筹既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也是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方面,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互通有无,既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也大力扶持了乡镇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另一方面,打破城乡二元分割格局,统筹规划城乡职业教育,将突显职业教育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等提供教育资源以及不同层次、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应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由此可见,服务于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或培训已然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不可分割且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强调将职业教育对象辐射到全体劳动者、职业教育范围涵盖农村、乡镇,才能加强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适切的人力资源,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
  职业教育功能定位
  (一)实现教育学意义上的“有教无类”、“终身教育”
  新型城镇化对职业教育的公平诉求,体现了职业教育在其教育学意义上实现以教育对象为基点,即从人的发展出发,发挥职业教育“有教无类”、“终身教育”功能。所谓“有教无类”,即将教育对象扩展至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所有群体,包括新市民、农民工、失业人员等,消除城乡户籍、工种、文化水平等一切不公平歧视。所谓“终身教育”,即满足各级各类劳动者终其一生的教育需求,培养其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择业能力、创业能力等。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呼吁“要增强改革意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5]。职业教育唯有在教育学意义上实现“有教无类”、“终身教育”,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发展,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增强经济学意义上的“人力资本”、“人才红利”
  新型城镇化归根结底乃“人的城镇化”,这已是社会各界对新型城镇化的共识。人力资本是实现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要素,而我国人口压力大,尤其是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且劳动力素质普遍低下,满足不了新时期劳动力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从目前我国剩余劳动力现状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比重还较大,如何将其转换为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人力资本,需要职业教育发挥人力资本转换的就业导向功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作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实现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强人力资本,一定程度上也顺应了我国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过渡的趋势,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提出的“转变中国过去依靠‘人口红利’的发展模式,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三)实现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人民福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人民的幸福生活密不可分,“人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6]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人的城镇化,既要消除人权限制、缩小城乡差距,在政策、制度上维护以人为本的教育平等、收入平等等“公平正义”,也要使所有劳动者不仅有业,而且乐业,培养其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因此,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也要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在满足受教育者教育公平的同时,发挥其“教育及生活”的功效,将劳动者的工作世界与生活世界相结合,既保障人民“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的“福祉”,也能促进城镇精神文明建设。   三、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
  职业教育实施现状
  (一)政府积极扶持,但区域相关制度、文件尚未明确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现阶段党和国家提出的重大战略之一,国家层面制定的有益于推动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政策也日益突出。《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也指出,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各地从本区域实际出发,规划职业教育体系布局结构,优化职业教育城乡布局。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作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符合地方特色的相关文件,强调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举等。这不仅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人力资本的各类转型与培养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引领着区域职业教育大阔步前进、在调整优化中提升质量,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然而,对于区域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规定或方案在制度、文件中尚未明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从文字表述上看,直接涉及服务于“新型城镇化”为主题的表述较少;第二,从职业教育相关的内容看,制定的相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高职衔接的视角还仅限于中职、高职等全日制正规职业教育机构等;第三,从文件透视出的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主要还停留在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专门机构,在职业教育的正式与非正式教育机构间横向沟通上还有待加强。
  (二)各类职业教育机构通力配合,但实施程度较为肤浅
  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在不断调整与适应中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具体方式包括:第一,开放式招生,将招生对象扩展至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覆盖各类受教育群体;第二,专业服务于产业,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各类职业教育错位发展,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第三,加强“大职教观”下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渠道。
  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通力配合大大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然而,在具体操作实施层面,却也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教无类”难以真正落实,尤其是全日制职业教育大门暂未向全社会打开,以及正式与非正式教育机构间难以真正融通、互认,“终身教育”渠道不够畅通;第二,院校专业设置的服务性不够明显,那些“就业率高”、“易招生”的热门专业在院校开设较多,哪怕院校间重复设置,而诸如涉农等“冷门”专业却踪迹难寻;第三,职业教育培养“社会人”的力度还不够,院校人才培养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达到相应程度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的“职业人”,而在提高公民素质、提升思想觉悟等方面的实施不够,而这恰恰是“人的城镇化”最关键之处。
  (三)教育文化宣传形式多样,但受教人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
  职业教育服务功能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文化的熏陶、凝聚和导向作用。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在于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仅仅依靠“输血式”政策扶持、财力支持等被动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文化程度不高、脱离正规学校教育时间长、没有明确学习动机的群体,需要通过教育文化宣传、形成浓郁的社会风气和氛围,以此焕发个体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互联网、报刊、橱窗等灵活多样的宣传阵地,既是职业教育成效、职业教育英才的展示平台,也是职业教育进行文化宣传与推广的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并受益其中。
  任何形式的教育效果主要取决于教育对象的学习动机,即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这是组织学习的关键。据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人口统计显示,城镇人口逐年递增,截止至2013年,已达73111万人,比重为53.73%。在这些人当中,多数人的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公民素质等还跟不上新时期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环境对生活其中的人们所需具备的素质、素养要求。然而,他们却没有积极主动的学习意识,尤其是本身文化程度较低的新市民、农民工等,还停留于传统的“勤劳致富”观念,不渴求新技术、新知识,不愿意接受各种学习培训,即便接受相关的学习或培训,大多也是因或大或小的利益驱使。因此,受教人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将会严重影响教育成效,应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引导其积极的学习动机和意识。
  四、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职业教育改革建议
  (一)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作用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今后应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职业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离不开职业教育大范围大幅度地发挥服务效能,而如何激发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主动性服务和全方位配合意识,需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紧贴区域特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
  (二)加强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
  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一个或几个职业教育机构的事,职业教育体系内部需要整体顶层设计。从目前职业院校的专业开设现状来看,同一区域的热门专业重复开设现象较明显。有些院校开设的专业虽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与院校特色关联度并不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之间的融通、互认亦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从区域来看,区域职业教育机构应从职业教育体系整体出发,打破各自为政的保护主义和狭隘的利益观念,科学合理地处理好系统、要素与环境的关系,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全局出发,强化顶层设计,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开发力度。[7]
  (三)营造终身学习氛围
  长期以来,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一直是世界各国教育领域强调的重点,在我国也一直响应并逐步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改革部署,各种将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职业教育或培训范围的政策、制度相继出台,职业教育所发挥的使劳动者“从无业到有业”功能已不存在较大问题。然而,面临劳动者尤其是乡村劳动者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的现状,如何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不仅使其“有业”,而且在面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日益进步的技术环境下,依然有能力“择业”甚至“创业”,这需要他们不断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因此,职业教育除了做好劳动者的职业准备教育、职业继续教育,更需要政府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营造劳动者终身学习的氛围,激发全民积极主动的学习意识,进一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如此,会更利于我国“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趋势,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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